官商結合:中國式的宿命?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何清漣自古以來,中國在“國家財富”這一觀念中,從來就沒有包含私人財富在內。
以三民主義為治國綱領的南京政府,在制訂經濟政策時不能不受孫中山這些思想的影響。然而他們面對的局面卻讓人寒心,與國防建設最密切的重工業,可以說毫無基礎,國營工業主要是前清和北洋政府時期留下來的破爛攤子,發展了半個多世紀的民間工業主要集中在輕紡工業,而且上述工業大多分布在沿海地區,極易受到敵人襲擊。要在短期內改變這一局面,唯有依靠國家力量,有計劃地進行大規模投資,才有望建立符合國家需要的重工業基地。1932年10月,國防設計委員會成立,發起並參與此事的是一批對蔣介石有很大影響的專家學者,這批人大多本來無意從政,但“九一八事變”以後,日本咄咄逼人的氣勢激發了他們的使命感,他們決定出來幫助蔣介石共渡難關。國防設計委員會主要從事國防現狀、潛力和資源現狀的調查。當這些調查完成以後,這個委員會於1935年改組為資源委員會,隸屬軍事委員會,成立的目的是從事國防資源的調查、開發與動員,其重點是發展重工業。資源委員會的實際負責人翁文灝和錢昌照篤信孫中山“發達國家資本”的理論,認定這是使中國脫離貧困,成為現代化強國的唯一途徑。一個“重工業建設五年計劃”很快擬定出來,計劃總投資為27120萬元,從1936年4月起,陸續籌建冶金、燃料、機械、電器、化工等30余家廠礦,預期五年後可使國防所必需的主要物資得以自給。為加快建設步伐,這一計劃的產生是建立在有外援的基礎上,“盡量利用外資,盡量利用外國技術”是資源委員會的指導方針。應該說,資源委員會從事國防工業開發這一戰略意圖值得肯定,它按計劃購置的機器,招募培訓的人員為以後大後方的工業建設作了準備,更為重要的是,它選擇的“發達國家資本”之路,對中國工業化進程發生了重大影響。南京政府通過發國債的方法,大大加強了國家對金融資本的控制。在國家資本逐漸建立的過程中,經濟統制政策還使有限的資金和原材料逐漸向國家資本、權貴資本傾斜。政府向民間資本承擔了貸款的責任,但國家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條件卻非常嚴格。有貸款資格的企業僅限7種:電力、機械、化學、紡織、農產品加工、采礦和冶煉,並且資本須在20萬元以上。附加條件是,向四聯總處借款時,四聯總處派稽核人員對企業進行監督。這樣一來,通過四聯總處的工業貸款的大部分都落入了國營企業和官僚資本控制的民營企業。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民間資本主義的發展的空間大大縮小,再後來實行戰時統制經濟,民間資本的處境更是每愈況愈下。
再生的第三代中國新商人
1949年-1957年是一段讓當代人難以評說的歷史,要想對這一打破人類千百年來形成的自然秩序的驚天動地之舉及其後果做出不被歷史否定的評述,還有待歷史良心的出現。消滅私營經濟是通過政權力量,分成“扶植、利用、限制”與“利用、限制、改造”等幾步走完的。經過反右、大躍進,私營經濟終於在中國消失了長達20年之久,也就是說,中國近現代的第三代商人與前兩代並無血緣關系。
中國私營經濟重新出現的過程所具有的特點,註定了它與政治具有密不可分的血緣關系。我國的改革,基本上是四個過程同步發生:主線是黨與政府對經濟體制定位的不斷變化,最初是“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然後發展到“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再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直到目前定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引起經濟體制定位不斷變化的最根本原因是進入80年代中後期以後,國營企業日益衰敗,隨著國營企業虧損面的擴大,國營企業再也不能成為政府的主要稅基,反而成為國家財政的嚴重負擔。在此情況下,才有了私營企業的發展以及法律地位的逐漸變化;伴隨著這一過程,私營企業主階層素質也在逐漸提高,由原來被社會就業體制排斥在外的、文化素質不高的社會底層人士為主體,慢慢形成了一個平均文化素質高於全國總人口水平的階層,到1998年,這一群體中受過大專以上教育者所占比重已提高到20%左右。
所有的社會主義國家在改革之初,都是有權力而沒有市場,一般面臨兩種選擇,一是讓權力整體崩潰,重新構造政治基礎,然後再進行經濟改革。這方面的典型是前蘇聯,它采取的“休克療法”即這種選擇的產物。另一種是讓權力進入市場,以此為起點進行經濟體制改革。這方面的典型是我們中國,好處是社會震蕩較小,壞處是貪汙腐敗盛行。對於中國私營企業主來說,由於政府在資源配置當中所處的舉足輕重的地位,在這種狀態下發展起來的私營經濟,自然不可避免地要與權力發生種種關系。以中國私營企業的“紅帽子”現象為例來分析這種狀態況再合適不過。
在我國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曾出現過三種戴帽子的現象,一是戴洋帽子(假中外合資),二是戴小帽子的企業(將總資產往小裏報),三是戴紅帽子的企業。其中以戴紅帽子的企業最為普遍。據權威部門測算,鄉、村、街道一級企業中,約70%屬於戴紅帽子的私營企業。
分析“紅帽子現象”必須從中國社會私營經濟發展的大背景入手。私營企業為什麼自己投資,還要想方設法給自己戴上一頂“紅帽子”?說穿了其實也簡單,主要原因有兩點,從地方政府來說,許多政府機構與公有制企業願意讓私營企業掛靠在自己名下,以集體企業等名義登記,這樣他們不但可以名正言順地收取管理費,獲得利益,還可以向上報政績,說自己發展了多少集體經濟或鄉鎮企業等等;從私營企業主來說,是因為私營企業在中國的境遇還受長期以來公私觀念的影響。為了回避“私有制”的惡名,寧願花點錢戴頂“紅帽子”,這樣對外開展業務及辦事,用公有制單位的名義更方便一點。就在這種地方政府與私營企業一方願打,一方願挨的情況下,戴“紅帽子”的企業大量出現。
但從現在的情況來看,這種戴“紅帽子”的私營企業大量存在,其弊端已日益顯露。由於企業性質不明,致使工商行政、稅務、標準計量等管理和監督工作無法有效開展。更嚴重的是由於產權不清,留下了許多遺患,產生許多經濟糾紛,使集體經濟(或私營經濟)蒙受許多不必要的損失。
如果說“紅帽子”企業只是政府與私人企業的一種奇特關系,那麼更直接的則是私營企業主交友範圍。一項有關私營企業主社會關系的調查表明,在私營企業主交往的社會關系中,幹部占有相當高的比例,有28.2%任科級以上幹部,鄉鎮負責人占有相當高的比例。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今天私營企業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與企業同政府、國營企業之間那種千絲萬縷的聯系有關。因此,大量的私營企業主刻意織造一張社會關系網絡,作為自己的社會支撐體系,其中幹部是核心,科技人員也是必不可少的聯系對象。這張社會關系網絡不僅與中國社會在傳統上就重視人際關系網絡有關,而且和中國社會的現實有密切聯系。其原因在於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雖然進行了20年,經濟體制和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都發生了許多巨大的變化,但國家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著一些重要的社會資源和機會,例如在經營開發土地、房地產,向銀行借貸資金等方面的機會受到種種限制,私營企業的經營還遠遠沒有達到有自我保證的程度。在這種狀況下,私營企業主希望通過這張社會關系網絡,采用非制度化的手段,來獲得一些機會和一些社會資源。從表面上來看,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似乎都是通過市場行為獲得發展,但只要仔細深究內幕,就會在其中發現尋租活動的種種痕跡。如鄉鎮企業從無到有的壯大,固然有賴於企業家們的眼光和勤奮,但更有賴於大量資源的投入。而大量的資金、設備、原材料、技術等資源,又是怎樣聚集到這些民營企業中去的呢?答案是明顯的:既不是通過計劃調撥,因為這些民營企業處在計劃體制之外;也不是通過市場,因為在目前這種缺乏法律規範保障的市場上,這些民營企業如果真是通過市場獲得原材料、技術、設備和資金,恐怕遑論發展,維持下去都屬不易。事實是:存在著一個既不同於計劃體制,又不同於規範化市場的資源配置系統,在承擔著現階段的資源配置。也就是說,在我國尋租活動的展開,主要是通過一種非正式的社會關系網絡進行的。這種非正式的社會關系包括:同鄉、血親、姻親、朋友和同學等關系。不過必須指出的是,如果說在80年代,這關系網尚有一點人情味在裏面的話,那麼到了90年代,這種人情味就幾乎沒有了。一方面,即便是上述關系,也還需用金錢努力編織,否則很快就會被從關系網中拋出來;另一方面,只要有金錢開路,即便不是上述關系,也能將其編進關系網中。因此所謂“關系網”,在目前的中國,其實就是進行權錢交易的神經網絡。許多國有資產事實上就是通過“內部人”和關系網的作用而流入私人手中。這種用金錢編織的“關系網”參予作用的領域極為廣泛,包括建廠、聯營、轉產、獲得業務項目、購買原材料、產品銷售、技術指導、人員培訓等。非正式社會關系資源由於能夠牽動諸多資源的流動,影響其流向,因而它早己不僅僅只是一種有經濟意義的資源,而是一種具有資源配置功能的資源。可以說當代中國的企業經理們,無論是身在國營企業,還是身在鄉鎮企業,沒有一個人不明白非正式社會關系在經營活動中的重要性;至於為官者,自然更明白在致富的道路上“官商結合”的必要性。“公共關系”這個詞在我國近年來頻頻使用,其社會背景就是如此,只是其內涵和它在發源地的內涵己大大不同,成了請吃請喝、送禮行賄、美色“攻關”等諸種拓展非正式社會關系活動的代用語。從單個企業來說,運用非正式關系獲得資源,交易成本較小,可以使自己在同儕中脫穎而出。但是從全社會來說,利用這種非正式社會關系分配資源的結果是使社會付出了無法用統計數字計量的巨大財富──社會道德和政治責任。前幾年,有兩本書走俏中國大地,一本是《曾國藩》,另一本是《胡雪巖》。“為官須看《曾國藩》,為商必讀《胡雪巖》”,這句流行語說明這兩本書的影響之大。還有人公開出來表明,如果為人做到胡雪巖那份上,上交權貴,下結江湖,就是人生風光的頂點。但是胡雪巖說到底,只是舊時代一位將官商結合共同謀取暴利的“藝術”鍛造得爐火純青的“官商”而已。
這樣一種大社會環境,只能塑造出胡雪巖這類善於走官商結合,一家兩制(家中一人為官,其他人經商)道路的商人。從企業經營者本人來說,要想在這個社會中獲得成功,主要不是依靠本人的經商才能,而是依靠通過權力獲得資源的能力。
不可否認,二十世紀的商人企業家畢竟與他們的上一代人有了不同。這一點體現在世紀之末的一場“義利之辯”上。這嘲義利之辯”就是始於1997年的關於私企修憲的問題。頗有代表性的是經濟學家曉亮、王玨、李定,政治學家劉軍寧等人。正是這些理論界人士與一些來自地方的幹部對私營經濟暢所欲言地發表了各自的看法,構成了1997-998年經濟理論界的一道富有特色的風景線,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因為中國歷史上下幾千年,從來就沒有人敢為私營經濟如此鼓與呼。儒家崇尚“重義輕利”,一般只講國家財富的積累,而對民間財富的積累從來就懷著一種深深的恐懼。《管子》、商鞅、韓非等對後世有很大影響的思想家,都在追求財富的終點提出了富國不求足民的觀點,認為老百姓富足不但不足以言治,反而對國家有害。封建王朝也大都只以“維持黎民不饑不寒”為治世目標,一些極端的君主如朱元璋,認為富人都是導致社會不安定的因素,從來就未想到過如何引導富人將私人財富積極地用於創造社會財富,不是采取遷徙方式讓他們離開本土,消耗其實力,就是采取殺戮這類極端的方式。明初江南“富可敵國”的沈萬三,盡管用財力幫助朱元璋修築南京城,最後仍然難逃一死。自古以來,中國在“國家財富”這一觀念中,從來就沒有包含私人財富在內。深受傳統文化濡染的偉人毛澤東,到了“文革”中還提出“越窮越革命”與“窮則革命富則修”的極端思想。歷史從來就難以割斷,今天可以找到昨天的影子,在這種財富原罪思想的觀念影響下,中國歷史上反復出現義利之辯的爭論,重農抑商政策不斷重新出臺。這就是自鄭觀應提出“商戰”一說之後,中國的私營企業為什麼還艱難竭蹶地走了整整一個世紀。理解了這一點,也就會理解1998年修憲話題在中國的劃時代意義--因為保護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這一觀念的思想理論基礎是將私人財富納入了社會總財富的範疇。總之,這場討論厘清了許多問題,使政府決策層與社會各界對私有經濟的認識向前邁了很大一步,為1999年修憲做了充分的理論準備。
但是作為經濟發展主體之一的私營企業,僅有憲法的條文還遠遠不夠,還得建立正常的利益訴求管道,表達本階層的利益訴求。否則目前這種依靠與官員個人建立千絲萬縷利益關系以維護利益的情況還會延續下去。
現實是歷史的一種延續,沒有任何民族可以割斷自己與歷史的緊密聯系,即使是毀滅性的暴力革命也無法將沈澱在民族靈魂中的文化因子剝離開去。縱觀中國近現代三代商人的成長環境,會發現其中一些同質的東西。而且歷史文化還遠未結束,在這塊土地上,“胡雪巖現象”作為一種文化,它的血脈還會繼續延伸到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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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200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