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窗事發:北京國安部駐港高層貪汙三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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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中國旅行社是隸屬中國國家安全部的單位,此案處理將很棘手。
檢現金珠寶歷來最大批
最令人震驚的是,月薪只有萬多元的朱、徐二人雖已調返內地,但廉署發現單是徐士荃在港留下的現金,已達一千七百萬元,並有大批金條、金元寶、名牌金表等。廉署相信這批贓物只是他們貪汙得來的冰山一角。這是廉署成立以來,調查貪汙案時所搜獲最大批的現金及珠寶。朱悅寧也是中央派駐香港的幹部中牽涉貪汙的最高級官員。
已在港工作五年多,曾擔任香港中國企業協會會長的中旅集團前董事長朱悅寧,於去年七月突然給調回內地,一直有指他因涉及多宗貪汙案而被調職。據悉,朱目前在內地已被「雙規」,即在規定時間與地點交代情況;徐士荃則在廉署調查期間,突然表示要返回內地「述職」,結果一去不返。
搜獲贓物僅冰山一角
廉署在徐士荃北角的中旅宿舍內,找到一疊疊的千元面額港幣及面額百元美鈔現金,款項達六百萬元,另有一批金飾。稍後又在其司機的"o魚湧家中,找到由徐交托保管的大批港元及美鈔,達千多萬元。另外還有四、五寸長的金元寶、金條、珠寶、玉器、金筆、珍貴紀念金幣、三十六只名牌金表等,單單其中一只勞力士金表,已值十五萬元。這批現金和金飾,分別藏於數個行李箱內。
廉署消息人士表示,「他隨便放在家中及托管在司機家中,便已有逾千萬元的現金及大批金條金元寶,我們相信這批款項只是冰山一角,背後貪款更龐大。」
廉署於去年十一月接到線報後展開調查,但朱悅寧此時已被調回內地,徐士荃亦在調查中途,指要返內地「述職」而離港。直至數日前,警署展開名為「八爪魚」的行動,發現這大批贓物。
付財務公司利息誇大十倍
廉署搜集到的貪汙罪證,顯示朱、徐二人涉向一間財務公司收受賄款。九九年四月,二人代表中旅集團與兩名被捕財務公司董事簽署合約。合約以一億六千萬元出售中旅集團所持的華商銀行部分股份,財務公司支付了六千萬元合約按金。
根據合約,如交易未能完成,中旅要將按金連利息全數退還予財務公司。中旅最後未能履行合約,需將按金及利息退還。
合約原需要中旅支付利息二百五十六萬元,但財務公司涉嫌行賄朱徐二人,徐士荃涉嫌根據一份懷疑曾竄改賠償條款的合約,將利息誇大十倍,要求集團會計部發放三千萬元利息給財務公司作賠償。
廉潔署拘捕了財務公司兩名董事及徐的司機,三人獲準保釋外出,調查仍在繼續,而在調查期間中旅亦有提供協助。
發稿:200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