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回廊敬天重德修煉文化世界回眸再現輝煌
道德升華緣歸大法病祛身輕佛光普照今日神話
史前文化生命探索浩瀚時空中外預言科學新見
迫害真相矢志不渝揭惡揚善曝光邪惡慈悲為懷
人生百態 社會亂象紅朝謊言華夏浩劫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天怒人怨因緣啟示
深思明鑒心明眼亮信仰漫談雜談隨筆
上善若水省思感悟寓言啟示詩文樂畫
國際聲援天地正氣良知永存緊急救援
主頁 > 見仁見智 > 深思明鑒

道德與富足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道德與富足

【新生11月5日訊】編者按:在很多人中流行著一種觀點,中國人經濟搞上去了,道德自然會變好,理由是很多人幹出的壞事是因為貧窮造成的。這只不過是一種表象,貧窮只是一個表面的導火索,而真正背後的因素是人心不正之造成的。人心不正是真正的根源,貧窮和富足的區別是人幹壞事的條件不同。過去五六十年代的中國,比較貧窮,但卻比相對富裕了的今天道德要好。美國也是這樣,稍年長一點的人都認為,美國現代化程度和物質條件提高了但道德水平的確不如他們小的時候。所以從整體來看,富足和貧窮並非道德好與壞的決定因素。在下面這個因富足而破裂了的家庭的故事中,富足卻使人的醜陋暴露無遺,也許我們可以從中得到一些啟示。其實,道德才是人賴以生存的根本,富足永遠也添補人心靈中的空白。中國那些靠腐敗發家的上上下下的政府官員們,也並未因發家而道德回升。

中獎━蓋樓━包二奶━坐監━家庭仇恨━妻離子散,自天而降的180多萬元巨獎帶給信宜農民羅典一家的是一場悲劇。

12歲小女給父下“戰書”

羊城晚報報道:“羅典,你聰明的趕快離開陳蓮,回到媽媽身邊。要不是(然),15年後,你、陳蓮、包括那些野種通通都要死,不過你就不要死得那麼快,我先要挑你的根(筋),然後打斷你的腳,再讓你受盡痛苦,再把你的頭砍下來,扔進海裏,餵沙(鯊)魚。我羅鳳說得到,自然就做得到。不過(如果)你願意離開陳蓮,改正以前的行為,我可能會放你一馬。如不願意,我就不客氣。你害了我要離家出走,害了我媽媽、哥哥、姐姐契了這麼多的苦,我要為他們連本帶利的拿回來!

“羅典,你別以為在四垌裏面很受歡迎,其實人們的心裏多麼恨你,值(真)的是千人憎萬人厭。人人都說你已經都五十出頭了,何必搞出這樣的事呢?本來這個家庭是多麼的幸福,都給羅典毀了,真不像話。我話說完,請你好好想一下。混蛋!”

“15年後再見,準備你的兵馬來迎接我。哼!”

1999年農歷八月,12歲的小女孩阿鳳給親生父親留下了一份15年後的“戰書”後離家出走了。

這是一場家庭悲劇的一部分結局。

孔方兄掀開“家庭革命”
今年51歲的羅典,廣東信宜市新寶鎮橫源村人。1973年與同村的女青年林英結婚,婚後生育有4女一男,阿鳳是最小的女兒。1994年下半年起,羅典與妻子林英和3個女兒到珠海種菜、開飯店,賺了一些錢後,回老家蓋起了一棟3層的樓房。 1997年2月,大女兒在珠海買了一紙福利獎券,結果竟中了220多萬元的大獎,在扣除40多萬元的稅金後,那年3月17日,羅家拿著父親羅典的身份證領回了1,887,998.61元。

中了獎後,4月,羅家立即回到信宜市東鎮開發區北界路口處建起了一棟占地面積101.3平方米的5層半鋼筋水泥結構樓房,花了46萬元在江門市購買了一套住房,又在信宜市東鎮基金會以羅典的名義存入25萬元,據說羅還為每個女兒保留了10萬元做“嫁妝”。

幾乎同時,羅典的生活翻開了另外致命的一頁:他與當時在信宜一小附近開發廊的陳蓮相識,並在出租屋公開同居,1998年農歷9月初二,陳蓮為羅典誕下了一個女兒。陳蓮系信宜市平塘鎮黃龍村人,1968年5月生,已婚,並育有一女兒,1998年與前夫離婚後,女兒隨母親生活。羅家的新房建好後,陳蓮便幹脆搬到羅家4樓居住,羅典對家人謊稱是租給陳住的。

然而,紙哪能包得住火?這年10月,林英發現了兩人的“非法行徑”後,曾對羅進行苦諫,但羅陽奉陰違,又背著家人與陳到四會市大沙鎮恩紅東路蓋起了一棟3層半的樓房,繼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妻子怒而告夫重婚罪

與“二奶”的事被家人踢爆後,羅曾立下一張“保證書”,白紙黑字,鐵言錚錚。關於錢的問題,這位“暴發戶”保證:“所有現金款及定期款單、利息,由林英管理和支付使用,定期存款到期後由林英開戶存放”;關於財產問題,羅還指,四垌東坑口兩層半約260平方米房屋、東鎮開發區五層半約600平方米房屋及兩間房屋內的家私電器,日後的繼承權全部歸兒子。他還承諾斷絕(與)陳蓮來往,搞好夫妻關系,關心子女成長。

可是,《保證書》言猶在耳,羅就“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他一方面把基金會的25萬元改在妻子林英的名下,另一方背地裏卻又向基金會報失,又改回了自己的名頭。

1999年11月24日,林英忍無可忍,向信宜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控告羅犯有重婚罪。去年4月30日,法院經審理認定羅犯有重婚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陳也以重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6個月,緩期兩年執行。

要分家產不想離婚

丈夫被送進化州監獄服刑後,林英、羅燕等母女4人,於2000年3月8日向信宜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保護自己合法的財產權益免受侵害”為由,要求對羅家“共有財產按份進行平均分割”。信宜人民法院認為,“原告林英與被告為夫妻關系,尚未離婚,且母女四人仍與被告一起生活,因而四原告要求與被告分割共同財產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采納”。林英要分財產必須先離婚。

“我不會跟他離婚。”昨天下午,林英在電話中對記者肯定地說,“我想,我們倆都已經是幾十歲的人了,子女也都已這麼大了,還離什麼婚?離來幹什麼呢?”但是,她並不掩飾對羅典的“恨”:“我當然恨他了,是他把這個家搞成這樣,現在全信宜(的人)都知道了!”

林英說,羅典入獄後,她於今年7月曾去探過一次,“主要是想看看他有沒有改變(態度)。”但令她失望的是,“他還是那麼惡,一見到我就罵,還說以後他出來後,要陳蓮,也不會要我們。”

她還說,大女兒、二女兒和兒子都曾去看過羅典。不過小女兒阿鳳卻從來沒去過,“她不可能會去。她最恨他。”林英說,阿鳳那天留下對父親的“戰書”後,到了堂哥的家裏,偷偷打開抽屜,拿走了其中的300元,然後與一個也是十二三歲的小女孩,一起“出走”。那個女孩的父親也是因包二奶而把家裏搞得“天翻地覆”,兩個小姑娘算得上是“同病相憐”。4天後的晚上,林英意外地發現阿鳳一人蜷縮在自家大門旁邊的黑暗中。

由於獎券風波帶來的家變,幾個子女都無心向學。現在,包括羅鳳在內,羅家的3個女兒都在江門市做些雜貨、食品生意。兒子剛上初一就輟學外出,現在信宜市區一私人老板那裏學修摩托,而母親林英則“到處走”,因為“有好幾頭家呀”,心中還在等待著老公能改邪歸正回到自己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