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親身遭遇:北京公安見死不救!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佚名本人是美籍華人,因為公司業務需要,於1月7日到北京出席簽署了一份投資協議。是晚本人下榻於長城飯店。
由於是首次到中國北京,我受同事所托,想到王府井購買一些中國傳統紀念品回美國。於是我在酒店門外坐上了一輛出租車。司機在得悉我是首次到北京並想去王府井購物後,就滿口答應並‘熱情’介紹北京風情。
後來出租車在北三環中路甲19號大森林酒店門前停下,司機說王府井就在前面,不允許停車,所以在這裏下車。我剛下出租車,就從大森林酒店裏沖出來五個大漢子,他們不由分說就把我架上了五樓的一個夜總會。這個所謂的夜總會,裏面烏燈黑火,沒有客人在唱歌跳舞,只見到角落裏坐著一排女人。這五個大漢一把將我推倒在地上馬上就有兩個女人沖了上來摟住我,然後她們就大叫有人強奸。站在旁邊的五個大漢馬上沖了上來,對我拳打腳踢,直打得我鼻青臉腫昏死過去。迷糊之中我聽到他們稱呼其中一個歹徒叫劉勇,他的復機號碼是13001159421。後來他們用冷水把我澆醒,強迫我寫了兩份認罪書,其中一份是承認強奸他們的小姐,另外一份是承認砸壞了夜總會的音響設備。然後他們就強行搜我的身,搶走了我的筆記本電腦,二千元美金和二千五百多元人民幣,以及身上的鉆石介子、金項鏈和一只勞力士腕表。他們還‘好心’地告誡我:他們是公安局屬下的企業?看在我是第一次到北京,不熟悉北京的規矩,而且我的機票又顯示我是1月8日早上離境的份上,從輕發落,只是沒收了我的財物作為賠償,並在夜總會拘留一個晚上,而不用拘留在派出所。就這樣,他們把我拘禁在一個又黑又冷的小房間裏,直到距離我要上飛機前二個小時才放我出來。
由於我要趕著坐飛機回美國,我回到酒店匆忙收拾了行李就趕去機場。在登機前,我在機場嘗試向北京的110報警求助。但是他們居然說我要是現在就離開北京的話,他們就無法立案。我向他們提供了大森林酒店的地址和那個叫劉勇的歹徒的線索,並提出留下我的e-mail地址以供聯系,但遺憾的是北京110竟然拒絕了我的報案申請,理由是我必須要回到案發地的派出所報案。天哪!這在美國是難以想像的事情!虧得北京有臉申請2008年的奧運會,在中國的首都,天子腳下,居然會有這些擄人勒縈的黑店存在!居然會有如此見死不救的公安。這讓我不由不相信那些綁匪的話:大森林酒店真是他們公安局開的店,就是為了擄掠外地人而開設的黑店!在這標榜友好熱情的社會主義國家的首都,人身安全沒有絲毫的保障!人命的價值,人性的尊嚴蕩然無存!罪惡的大森林酒店,醜陋的北京公安,就讓上帝懲罰你們吧!就讓世界上愛好和平安寧,維護人性尊嚴的人們蔑視你們吧!我身為在美華人,為這些玷汙祖國名譽的醜陋現象而感到痛心和無限的羞恥!!
發稿:200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