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者重傷入院缺錢等死,不見義勇為無錢看病更活該死?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編者按:下面這則報道講述的是一個見義勇為負傷青年可能因為無錢而被醫院停藥執行“死刑”。文中似乎在指責當地政府對見義勇為者不給予資助。有兩個問題供讀者思考:1)醫院在病人無錢的前提下有無權力執行死刑?
2)如果不是見義勇為而無錢治病,是否醫院有權執行死刑?
據大陸有關報道,50%以上居民因無錢而不去醫院治病,這種大面積的慢性自殺行為是否算社會問題?算什麼樣的問題?我們比“萬惡”的舊社會到底進步了多少?“萬惡”的舊社會還有教會學堂、教會醫院、紅十字會等慈善機構幫助窮人,這種救助在南京大屠殺期間的南京市都可以運做(慈善機構治病、收斂死屍等),在今天,我們政府救助了多少需要幫助的人?為什麼今天的政府不容許民間的慈善機構存在?
本編輯為中國人民的苦難而憤怒!)
躺在病床上的李振浩一動不動,旁邊發生的一切他一無所知。這個為了保護鄰居財產,與歹徒英勇搏鬥身受重傷的勇士,自11月4日入院以來一直昏迷不醒。
為了給他治病,家裏幾乎變賣了所有家產,四處舉債,兩個孩子也被迫輟學,但高昂的醫藥費還是把他逼入絕境,勇士面臨停藥危險,生命中的光亮可能將在親人的啜泣中熄滅。
而有關部門對他的行為是否屬於見義勇為還在爭論不休。近日,記者在事情發生地山東省陵縣進行了調查。
“輸完這一瓶藥就沒有了!”
據陵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提供的一份材料介紹,11月4日中午12時許,臨邑縣三名歹徒竄至鄭寨鄉李廷輝村,盜竊村民李興順山羊兩只。村民李振浩聞訊後,立即騎兩輪摩托追趕,在劉泮鄉郭廟村北一大橋處,將三人追趕上。三名歹徒用隨身攜帶的斧頭、木棒圍攻毆打李振浩。
同去的李興順被歹徒打跑,體格健壯的李振浩與歹徒展開了英勇搏鬥,但終因勢單力薄,被歹徒用碗口粗的木棒擊中頭部受到重傷。喪心病狂的歹徒又將被打昏的他扔到河裏。
李振浩被隨後趕來的村民送到陵縣人民醫院,經過CT檢查發現屬於重型腦挫裂傷,至今沒有醒來。
醫院立即緊急搶救,為其做開顱手術,第二天又作了氣管切開手術,但很快病人又出現了肺部感染、消化道出血等並發癥,勇士命懸一線。
妻子李春梅把家裏的耕牛、豬賣了,2000公斤小麥賣了,就連尚未剝粒的玉米也賣了。兩個小孩一個才剛踏進初中校門,就退學到醫院照顧爸爸;一個正上小學,也退學回來看家。
看到為了幫助自己而被歹徒打成重傷,李興順也過意不去,把家裏能賣的東西賣光了,一輛嶄新的拖拉機僅賣了1000元,還四處借了4000多元。
據陵縣人民醫院外一科主任穆修瑞介紹,醫院很同情病人,藥房也先後借了好幾千元錢的藥給病人,但畢竟是小醫院,負擔不起。現在病人用的都是僅夠維持基本生命的藥。
妻子李春梅告訴記者,就這樣每天還是需要四五百元的藥費。
12月11日,在外一科病房李振浩的病床前,李春梅指著一瓶即將輸完的藥液說,這是今天上午剛剛從藥房借來的一瓶藥,輸完這一瓶藥就沒有了!
李振浩的妻弟李龍介紹,自己去找縣長,縣長秘書答復已經給公安局打了電話。公安局的人說,我只能抓歹徒,救人的事情我沒有辦法。歹徒家裏也沒有錢,你還是去找縣裏吧。
李龍說直到12月6日有記者來采訪,鄭寨鄉黨委、政府才派人送來1000元慰問金。
後來有人告訴李龍,市裏在評選見義勇為先進分子,你去找找吧。李龍就去了,市裏一聽,說這是好事。11月30日,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給上面報了材料。
“究竟什麼是見義勇為,我也說不清!”
在陵縣,記者見到了該縣政法委副書記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鄧洪謙。
記者:李振浩的行為算不算見義勇為?
鄧洪謙:這不好說。法律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只是籠統地說當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時候挺身而出是見義勇為。上面對怎麼認定見義勇為,沒有明確的文件,也不可能有這麼明確的界定,這個標準也不好定。究竟什麼是見義勇為,我也說不清!
記者:縣裏有沒有見義勇為基金會一類的組織,怎麼對待見義勇為者?
鄧洪謙:沒有。原來市裏下文,要求每個縣都成立見義勇為基金,要求縣財政拿一點,有關部門統籌一點,但我們是欠發達地區,是吃飯財政,所以縣裏就沒有搞這一塊。
縣裏沒有錢,所以每年只有參加市級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評選,評上了有一點獎勵,但是我們去年報了好幾個,都沒有評上,上面說事跡都不突出。
記者:如果評上了,見義勇為者的醫藥費能不能報銷,能享受什麼待遇?
鄧洪謙:不能報銷醫藥費,也沒有什麼待遇,如果評上了,省市有見義勇為基金會,可能上面多少有一點獎勵,能解決一部分費用。
記者:市裏評選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跟認定李振浩的行為屬於見義勇為有關系嗎?
鄧洪謙:這當然有關系,如果市裏不批準,那就沒有辦法了,因為這是市裏說了算,我們沒有這個權力。我們僅僅是申報單位。李振浩的行為是否見義勇為,我個人認為,這很難說,我也界定不清。當時是否報李振浩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大家都有爭論。再說為兩只羊跟人搏鬥,價值是否低了一點。我還聽說兩家關系挺近,具體還得討論。不過,畢竟李振浩的行為還是正義行為嘛。
記者在陵縣采訪時發現,李振浩的遭遇在當地引起了極大反響,人們紛紛表示,李的遭遇使人寒心。
如何用立法來保護和激勵見義勇為,這個問題已經引起了全社會的關註。越來越多的事例表明,由於沒有法律的保障,導致了見義勇為者流血又流淚。
值得高興的是,這個問題引起了山東省有關部門的重視。12月4日,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山東省見義勇為保護條例(草案)》。這部法律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確認、獎勵、醫療費、工作安排、生活保障和資金來源等方面做了明確規定。有關人士表示,目前這部法律正準備提請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附:就在記者發稿時,李振浩家屬打來電話告知,12月12日,縣有關部門給李振浩送來了5000元的社會救濟金,同時表示要盡全力來挽救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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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200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