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聽器”成了緊俏貨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網11日訊】據報導10元一個當禮物“竊聽器”成了緊俏貨,近兩個月以來,10元錢一個的竊聽器成了北京市西直門地鐵站出口一些人兜售的走俏貨。 10月15日上午9時,筆者發現,在這裏兜售竊聽器的人數多達11人。一個小
時之內,有近300個竊聽器成交。其中,一個中年婦女售出了31個,一個青年男子的生意更好,賣出了45個。一個男性過路者一次買了10個。
無論是兜售者,還是購買者,買賣竊聽器的時候都顯得“光明正大”,底氣很足。比起在一旁兜售假文憑的人來,這些竊聽器叫賣者的聲音特別洪亮,很有點農貿市場的氣勢。
筆者要了兩只仔細地觀看,竊聽器的收聽設備只有尋呼機大小,而竊聽裝置竟然只有一只隨身聽的耳機那麼大,整個器件的制作也不算太粗糙。
“這竊聽器是真的嗎?”筆者問。
“不是真的能到這裏來賣嗎?我們又不是第一次做生意,如假包退一兜售者說。
他接著說:“把它放在別人的身上、床邊、家裏或公文包裏,就可以在90
米之外聽到人家的一舉一動,多方便哎”
說著,那男子讓我走到20米開外的地方。我清楚地看到,竊聽器放在他的衣兜裏,而我能清晰地聽到他的說話聲。看來,這東西還真是竊聽器。
“法律規定,竊聽竊照設備屬國家專營的特殊器材,禁止私人買賣。你不怕被抓嗎?”
沒想到他竟然說:“現在連買賣文憑都不管,誰還管這個?”
那麼,購買竊聽器的人,準備用它幹些什麼?
筆者當場做了個小調查。結果發現,約有一半以上的購買者是年輕人,其次是中老年人,還有一小部分是中小學生。
一個外地遊客模樣的青年購買者說:“我不知道私自買賣竊聽器是違法的。我準備用它來了解我不放心的人和事。”“對誰不放心呢?”追問之下,青年人倒也爽快,他懷疑自己的老婆與人家有染。
而一名10歲左右的小學生則說,竊聽器很好玩,可以用它偷聽隔壁姐姐和男朋友在一起時的談話。
筆者找到那位一次購買10只竊聽器的青年,問他買這麼多幹什麼。他回答說是帶回家做禮物,朋友們一定會喜歡。
筆者註意到,兩個小時之內,西直門地鐵站門口沒有一個警察過問這些竊聽器買賣。
我國《刑法》規定: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這麼明確的法律規定,怎麼就沒人理會?(陳傑人)
《中國青年報》
發稿:200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