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農婦“被精神病” 曾被頭插鋼針通電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文/古清兒曾因上訪“被精神病”132天的河南農婦吳春霞狀告河南周口市公安局行政違法一案,最近終審勝訴。在中國大陸,有許多精神正常的人“被精神病”,這是中共用來迫害訪民、法輪功學員、異議人士等的一種手段。
河南上訪農婦“被精神病”告警案 終審勝訴
周口市川匯區小橋街道辦事處高莊社區村民吳春霞,因“家務和村務糾紛”從2004年開始上訪,成了當地的“維穩”對象,先後被拘留、勞教、送精神病院。
2008年7月16日,吳春霞與前夫李振紅的離婚案在周口市川匯區法院沙北法庭開庭,在庭審過程中,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直接沖進法庭將吳春霞綁架,並拘留10日。
2008年7月26日,吳春霞剛從拘留所出來,又被押進了派出所,其被告知被勞動教養一年。其未送進勞教所,卻被強行送到河南省精神病醫院,被“治療”了132天。在這裏,她受到“一級管理”,“禁止探視”。
出院後,吳春霞堅持為“被精神病”討說法。2009年,吳春霞將河南省精神病院和參與送治的周口市川匯區小橋辦事處告上法庭。
2012年6月,該案終審判決,周口市川匯區小橋辦事處及河南省精神病醫院侵犯吳春霞人格權和身體健康權,賠償15萬元。在勞教和拘留處罰撤銷、告贏精神病院之後,她又將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告上法庭。
2013年5月,一審判決勝訴。周口市公安局提出上訴。同年7月,二審開庭審理。今年5月21日,河南高院裁定,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將吳春霞送往河南省精神病院違法”,駁回上訴,終審維持原判。
吳春霞被精神病 曾被頭插鋼針通電
吳春霞對《京華時報》敘述了在精神病院132天的遭遇:“他們讓我吃各種藥,把我雙眼蒙上,從我頭頂直接刺入鋼針,還要通電,每周三次,我越喊越證明我有精神病。我跟他們說我沒有精神病,求他們放我回家,但是沒有用。”
“我都生孩子8年了,吃了他們的藥後,乳房不斷溢出白色物質,腫脹難忍,痛苦不堪……”吳春霞多次以自殺相威脅,直到2008年12月5日才出院。
出院後,吳春霞體重長了20多斤,還得了高血壓和高血脂,可能還喪失了生育能力。
飛不出“瘋人院”的小學教師
另外一起“被精神病”的典型例子是遼寧一小學教師李啟東,多年前因強征“公糧”時與地方政府人員發生沖突,他在網上發帖被當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罪”拘留,並被學校調離。
李啟東不服,不斷申訴,後被鑒定為“偏執型人格障礙,躁狂發作”,並被強制送往精神病醫院。
李啟東2011年7月給北京律師劉曉原的求助信說:“一個正常人,就這樣被公安機關關在瘋人院裏,與80多個‘精神分裂癥’朝夕在一起生存,被骯臟被子包圍,吃著難以下咽的菜湯。”
吳春霞的判決勝訴後,劉曉原表示,比吳春霞命運更悲慘的李啟東,曾因上訪被送進沈陽精神病醫院強制治療兩年多,去年初出院後,又因要起訴公安,在去年12月15日再次被送精神病院。
李啟東被拘留過,還被送進馬三家勞教所勞教一年,2010年11月又被送精神病醫院強制治療。2013年2月4日,結束兩年零三個月的強制治療出院。
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精神病院殘酷摧殘
“被精神病”是中共專制統治的產物,是一種制度病,是一種權力病,是失去制約的權力導演自己的扭曲與瘋狂。“被精神病”是中共當局用來鎮壓上訪者、法輪功學員及異議人士的一種手段,當局肆意把他們強制送進精神病院,進行殘酷迫害和折磨,以壓制民間的不同聲音。
如同“勞動教養制度”一樣,中國有成千上萬訪民和異議人士,被強制送到精神病院“治療”,即所謂的“被精神病”。在中共設計的“精神病院”中,最為慘烈的當屬對法輪功修煉團體的系統性迫害。
從中共1999年鎮壓法輪功開始,當局以法輪功成員“精神有毛病”為由,把他們強制抓走“洗腦”或關進精神病院,並強迫服用傷害神經系統的藥物和打針等,造成法輪功學員傷殘、甚至死亡者很多。
聯合國人權組織證實,中共利用藥物和精神病院,折磨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幾乎每家精神病院都參與了這場罪惡。
發稿:201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