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山” 靠不住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違法就違法,共產黨不倒臺,我就永遠不會承擔責任!”——2013年4月12日,遼寧丹東市振興區法院法官陶占華,蠻橫地指使法警將兩名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趕出法庭,並發出上述言辭。敢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肆意迫害的人,都是拿中共當“靠山”,可是偏偏中共是最不能靠的。中共作惡多端,已到了“人不治天治”的地步。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高官正在紛紛落馬或“被自殺”,表面是中共內部傾軋的結果,實乃天理在人間的體現。許多追隨中共迫害的公、檢、法人員,等不到法律制裁,就一命嗚呼了。以下是一些法官作惡遭報的事例。
第一個枉判法輪功學員的法官陳援朝 死於肺癌
陳援朝,原海南省海口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庭長,1999年11月12日,在全國首例非法審理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中,他擔任審判長,非法判決四名法輪功學員二至十二年徒刑。陳因此獲得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和最高法院的賞識,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記集體二等功,陳援朝被記個人二等功。然而,惡有惡報。2002年3月18日,剛滿51歲的陳援朝被確診為肺癌,次年9月2日,在萬箭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離世。
黑龍江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副庭長原全生 壯年暴亡
原全生,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因追隨中共江氏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對他們判處重刑(十二年、十五年不等),於2002年9月間死於癌癥。
據說他得病很突然:2002年6月,午休打撲克時,突然感到肚子疼得很厲害,以為是闌尾炎,去醫院檢查說是肝癌,後又轉為骨癌。其重病期間遭了不少罪,疼痛難忍,於9月份死亡,年僅40多歲。
黑龍江鶴崗市法官 連遭惡報
邵波,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安法院法官,在法院口碑極差,利用職務之便貪汙許多公款。在1999年“7·20”以後,他積極追隨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參與非法開庭及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在參與制造一樁樁冤案後,邵波連遭惡報:
先是一只腎壞死,摘除;接著,另一只腎也患重病,多方醫治無效,腹腔感染,每天醫藥費幾千元,在將貪汙公款花的所剩無幾後,於2008年死亡,死時44歲。
李士峰,原黑龍江省鶴崗市東山區法院院長,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報應,2004年因腦出血死亡。
劉蘭祝,原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山區法院院長,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報應,於2004年到海南遊玩時突發心肌梗塞死亡。
陶立君,鶴崗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代理審判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並多次說過仇恨、侮辱法輪大法的話。2004年4月28日早,在自家五樓窗臺擦玻璃時,墜樓身亡。
“檢察院死一個,法院就死一個”
自2009年9月,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兩名檢察官因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得了白血病,在明慧網上曝光之後,一名檢察官說:
“哪止兩名,有好幾個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檢察院死一個,法院就死一個;法院死一個,檢察院就死一個,而且很準。”
“共產黨不倒臺,我就永遠不會承擔責任”,是害人害己的想法。明慧網上報道出來的這些人和事還有很多。珍惜自己生命的人,特別是參與了執法犯法迫害法輪功的人,都應該去看看。願還有頭腦、理性尚存的人能冷靜下來,了解真相、善待法輪功學員,使自己和家人擁有未來。
發稿:201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