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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年暴斃 根源在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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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飛劍

明慧網上曝光的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案例達二萬多個。這些遭天理惡報的人大多都是中年人。以下是來自甘肅省的三例。

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吳廣賢,在其擔任勞教委員會主任期間,金昌的法輪功學員多人被非法勞教。2010 年3 月10 日晚,吳廣賢在公安局樓道裏突發腦溢血暈倒在地。3 月13 日去世,死時53 歲。

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警察張國軍,兼任迫害法輪功的小組組長,多次參與抓捕、毆打法輪功學員,表現極為邪惡、兇殘。2001 年6 月中旬,他出差去張掖,在酒桌上飲酒時,突然暴死,年僅35 歲。

原在金昌市永昌縣法院工作的石多英,曾於2002 年9 月18 日以審判長的身份非法重判11 位法輪功學員。沒過多久,石多英在蘭州出差時被摩托車當街撞死,死時48 歲。

從這些人年紀輕輕就丟下父母妻兒的角度來看,他們已經給自己及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害。中國自古就有善惡有報的古訓,這是宇宙的法則。可是無神論的中共教唆出來的黨徒卻對修煉佛法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作了惡,就得還,這是必然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