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都象煉法輪功的那樣,我們工廠就好了”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文/黑龍江法輪功學員我是一九九五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當看完《轉法輪》這部書,知道了修煉就是修人的心,按照“真善忍”去做人,這正是我渴望的。
以前在單位裏,不是我份內的活,我從不多幹一點,自從學了法輪大法,臟活累活主動去幹。我們車間和其它兩個部門同在一個樓裏,以前有專門打掃樓裏衛生的,後來就沒人打掃了。我想我是一個修煉人,在什麼地方都要按“真善忍”標準做個好人,所以每天我都主動打掃樓裏衛生,二樓有一個廁所,冬天廁所凍的糞便漫布整個廁所,如果不及時挖走,開春整個樓裏臭氣沖天。我想我是學大法的,別人不幹我幹,我借來鎬,一點點把糞便挖開,再一筐一筐拉走。
一次單位漲工資,我們車間八個人符合條件,但只有兩個名額。當時我是班組長,一天病假、事假沒有,不但完成自己的工作,車間的記錄員經常休病假都是我幫幹,而且還承擔車間板報宣傳工作。按條件就我最應該長工資,誰都說我應該長(主任說,大家都說非我莫屬),我也覺得我應該長,但是在評選時,主任對我說:“你領著評吧。”當時我就想,這麼多人爭兩個名額,我怎麼能去和他們爭呀?我就把名額讓出去了。結果一個月後評選完了,全廠還剩了十二個名額,廠領導親自把一個名額給了我。
在讀《轉法輪》時,學到師父舉的例子:“有個學員是山東某某市針織廠的,學法輪大法之後還教其他職工煉,結果把一個廠的精神面貌全帶動起來了。針織廠的毛巾頭過去經常往家揣一塊,職工都拿。學功以後他不但不拿了,已經拿家的又拿回來了。”
我自己悟到做一個修煉人就不能占有別人的便宜,我想我參加工作二十多年了,工廠裏的東西過去也沒少拿。比如幹活用的脫脂棉,鋼針、棉紗也拿過不少。如今我修煉大法了,就不能拿工廠的東西,損害工廠的利益了,於是我就把以前拿回家的東西,折合成人民幣連同我給廠領導寫的一封信一塊交給財務處的主管。信是這樣寫的:×××領導:你們好,我是××車間的××,我學習了法輪大法,李洪志老師教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在以前我曾做過對不起廠裏的事情,拿了不屬於我自己的東西,如今我將自己以前拿的東西(棉紗、脫脂棉、鋼針等)折合成人民幣五百元,還給單位。單位的財務科長非常震驚,說工人拿廠裏東西的事太司空見慣了,而煉法輪功的人不但不拿還給送回來,真是不一樣。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江澤民一夥為了一己之利,開始迫害法輪功,一時造謠誹謗鋪天蓋地,為了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師父是清白的,我兩次上北京上訪,都被綁架回來,單位領導和我談話,我就把大法是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提高人的道德的事講給他們。廠長明白了真相,沒有執行區“610”的人要求對我非法罰款四千元的決定,廠長對“610”的人說:她一個月才掙三百多元,你讓她怎麼生活。於是廠長安排我在後勤工作,說:“你就在後勤工作,打掃辦公室和大院的衛生,閑余時間我給你一個房間,你就好好學你的大法。” 當時我們工廠效益不好,廠長開全廠幹部大會時就說:“如果咱們廠的職工都象煉法輪功的那樣,我們工廠就好了。”
發稿: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