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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探法輪功情報 中共“610”間諜被德國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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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下薩克森州高級法院(攝影:Renate Lilge-Stodieck/大紀元)

【新生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田宇德國報導)德國首例中共“610”間諜案6月8日宣判,被告人 John Zhou(周超英)被判緩刑兩年,並被處以一萬五千歐元的罰款,以示警告。周超英是首名由於為中共情報機構刺探海外法輪功團體的情報而被判刑的德國華裔。中共當局打壓法輪功的核心機構“610”辦公室也因此在德國社會大幅度曝光。

今年55歲的周超英,自2006年3月起與中共“610”辦公室密切接觸,頻繁地將海外法輪功學員的信息提供給中共情報機構,其中包括法輪功學員使用的網絡服務器密碼以及德國法輪功學員的個人信息,使得中共得以監聽法輪功學員的談話並對德國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除此之外,周超英受命為“610”高官撰寫了一份長達300頁的所謂“法輪功組織結構報告”。

德國反間諜機構──憲法保衛局在周超英首次與“610”高官陳斌(音譯)及其同夥在柏林市中心的Park Inn酒店見面之後,用了長達四年的時間對其進行跟蹤調查。2010年5月,德國警方搜查了周超英在德國的住所,隨後德國檢察院開始對其進行正式調查。繼德國下薩克森州高級法院今年5月26日首次正式就此案開庭之後,6月8日再次開庭。

周超英承認他將很多德國法輪功學員內部的郵件轉發給了陳斌,但他自始至終聲稱,其本意是想通過和陳斌的接觸對中共高層“施加影響”,以減輕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

德國檢察院認為,周超英其實對自己的影響力“估計過高”,“不切合實際”,“實乃荒謬”,並認為周超英與“610”高官密切接觸的動機並非他自己說的那麼無私,而是抱有個人企圖,至少是為了能夠拿到回中國的入境簽證。檢察院在法庭上表示,當周超英與陳斌2006年3月第一次見面時,前者便答應就法輪功問題與陳斌合作,陳斌是周超英的直接領導。

根據德國檢察院提供的證據,周超英在前後長達四年的時間裏與陳斌接觸極為頻繁,幾乎每周都會通過skype通好幾次電話。周超英辯解說,自己與陳斌是好友關系,經常在一起“就多方面的問題進行探討”。

德國檢察院在公訴書中說,“610”辦公室作為中共為打壓法輪功而於1999年6月10日特別建立的機構,屬於中共情報組織的一部分。John Zhou (周超英)向“610”辦公室提供法輪功學員的信息觸犯了德國刑法第99條,犯有間諜罪。

檢察院表示,德國法輪大法協會是在德國正式註冊的協會,其許多成員是德國公民。德國有義務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檢察院在法庭陳詞中強調,德國絕不能姑息間諜行為,並應將其行為公諸於世。

根據德國刑法第99條,間諜罪最高可判五年監禁。周超英間諜案的證據確鑿,法院量刑的關鍵就在於他是否是有意泄密。周超英反覆強調,被德國反情報組織確認為“610”高官的陳斌在與周超英初次接觸時,打的是上海某中醫院副院長的旗號,自己起初並不知道陳斌是“610”的官員。德國《明鏡》周刊2010年5月刊登的一篇報導說,陳斌與周超英首次見面時即提出想與其在醫學項目上合作。“項目合作”是情報組織招收線人時常用的釣餌,也常被用來做掩護,避人耳目。

周超英的律師席利在法庭上為其辯護說,他不是有意泄密,而是“不小心掉進了陷阱”。德國下薩克森州高級法院的法官則認為,無論其是否真的是“掉入陷阱”,周超英的犯罪行為屬實,但鑒於其沒有前科,並且全盤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決定對其從輕發落,判緩刑兩年,罰款一萬五千歐元,責成其將罰款於7月31日前匯到大赦國際德國分部的帳戶上。法院警告周超英說,兩年之內,一旦發現其繼續從事間諜活動,將處以刑罰。

與第一次開庭時盡量表現出的若無其事的態度不同,周超英在第二次開庭時,神情低落。法官宣判後,他只說了一句:“感謝法庭的公平判決!”隨後就與律師匆匆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