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共施壓拒神韻演出 韓國COEX劇場敗訴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
韓國當地時間 4月20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了“COEX劇場”拒絕“神韻藝術團”來韓演出一案,法院判決“COEX劇場”敗訴,並責令其不得妨礙原定在4月24日到26日的“神韻藝術團”演出。(圖片來源:新唐人) |
【新生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楊雲韓國首爾報導)韓國當地時間 4月20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了“COEX劇場”拒絕“神韻藝術團”來韓演出一案,法院判決“COEX劇場”敗訴,訴訟費用由被告方“COEX劇場”全部承擔。
法官表示,經過審核“新唐人電視臺韓國分社”提供的演出節目和籌辦計劃後認為:“神韻藝術團”演出節目中沒有違反韓國法律和可能擾亂韓國社會秩序的內容;沒有發現可能影響到韓中貿易的內容;很難認為是一場有政治目的的演出,所以“COEX劇場”所提出的理由都是無效的。
“COEX劇場”曾在今年2月7日與“新唐人電視臺韓國分社”簽約,為美國“神韻藝術團”來韓演出提供劇場,但3月14日,“COEX劇場”突然單方面取消了合同。“新唐人電視臺韓國分社”認為,劇場是受到了來自中共大使館的政治壓力才做出如此舉動,並把“COEX劇場”告上了法庭。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當天上午發出的判決書中責令被告:“COEX劇場”不得妨礙原告“新唐人電視臺韓國分社”原定在4月24日到26日在該劇場舉辦的“神韻藝術團”演出。
特殊判決
因考慮到“神韻藝術團”演出日程緊迫,保證“神韻藝術團”的演出如期舉行,法院曾在一審時特別告知雙方,“在短期內盡快下結論後,在終審開庭之前先發出終審判決書。”,意即終審尚未開庭,終審判決已定。
據悉,韓國的法官在審案過程中通常也會充分考慮被告方的辯護理由,但是在這次庭審過程中,法官全盤否定了被告方“COEX劇場”的一切辯解。
法官表示:經過審核“新唐人電視臺韓國分社”提供的演出節目和籌辦計劃後認為:“神韻藝術團”演出節目中沒有違反韓國法律和可能擾亂韓國社會秩序的內容;沒有發現可能影響到韓中貿易的內容;很難認為是一場有政治目的的演出,所以“COEX劇場”所提出的理由都是無效的。
法官責令被告:“COEX劇場”不得妨礙原告“新唐人電視臺韓國分社”原定在4月24日到26日舉辦的“神韻藝術團”演出。
原告“新唐人電視臺韓國分社”勝訴後表示,對這個結果很滿意,但是為爭得一個發揮更大效力的裁判結果,在終審開庭前還會向法院提出一些申訴資料。
擋不住的“神韻”
在中共幹擾下,盡管“神韻”來韓演出計劃連續兩次被取消,韓國民眾觀看“神韻”演出的期待反而更加熱切,計劃24、25日如期上演的兩場4000張門票在兩天內全部售出。
主辦此次演出的“新唐人電視臺韓國分社”表示,考慮韓國民眾觀看“神韻”的熱情不減,決定於25日下午加演一場。雖然25日下午的加演場次不是周末也不是晚上的休閑時段,但是門票仍舊熱賣不停,目前門票幾近告罄。
發稿: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