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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闖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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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1月11日訊】隨著“九評”的推廣和傳播,共產黨幾十年來對中國人民犯下的罪行,目前已被大量曝光,然而中共從1999年9月以後,對數以億計的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所犯下的罪行,就更是罄竹難書,天地不容。

法輪功學員丁振芳幾年來被酷刑迫害的經歷,只是千千萬萬個共產惡黨及江氏集團所犯下罪惡的一例。

2002 年,在遼寧省沈陽市大北監獄裏,非法關押著一些被各地公安機關綁架到那裏的 法輪功修煉者,其中有一個叫丁振芳的老年婦女,55歲左右,是大連市人。1996 年,老人開始修煉,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幾十年的胃病、腰椎間盤病、牙痛病全好了,更主要的是,她覺得自己的世界觀都得到了改變。一心要遵照大法做一個好人。

可是,1999 年7月,中共開始了對法輪功的鎮壓。1999年11月丁振芳和丈夫在大連市甘井子區被西崗區分局警察高應忠和石道街派出所片警用欺騙監控等手段將他們綁架。當天晚他們分別被關押在石道街派出所,強迫坐鐵凳子上,雙手也銬在鐵凳子上。

隨後,警察們抄了他們的家和另外一處暫住房。其中有大法書籍、錄音、錄像帶、丁振芳老人丈夫的手機、傳呼機、查抄走了家中僅有的1800元錢和她丈夫的手鏈(金手鏈20多克)。綁架時丁振芳老人還遭到搜身洗劫。身上的傳呼機被高應忠強行搜走。身上的40元錢也被搜走。而且,當時任何手續都沒有給他們。抄完家後,即把丁振芳老人和她的丈夫投入大連看守所。

在大連市看守所

到看守所時,銬在丁振芳老人的丈夫手上的手銬是反銬的,當打開時,很難取下,手腕腫的很粗。在看守所,這兩位老人被非法關押22個月,期間,他們遭受到非人的待遇。

一次,丁振芳老人為了表達心聲,在自己的衣服上寫下了“真、善、忍”和“法輪大法好”,被看到後,一個姓王的所長擡起手對著老人的臉就是一巴掌,打的很響。接著,把老人拖到斜對面的樓梯內,狠狠的抽打,然後拽著老人衣領到辦公室,王讓勞動號犯人用剪子剪老人的衣服,老人大聲警告她們,她們沒敢動剪子,但他們幾人強行把老人衣服扒下來,把老人押到待發間打了10天地環(刑具的一種)。

又一次,丁振芳老人為了叫人了解法輪功教人向善,把大法中的幾句話寫在了墻上,值班的所長孟君知道了,又把老人釘在地環上四十多天,地環打的很緊,很殘酷,頭擡不起來,腰直不起來,腳手幾乎銬在一起,期間,曾導致老人大流血。在這四十多天中,老人曾大聲喊“法輪大法好!”值班的所長王某某讓已判刑的犯人寇某某毆打丁振芳老人。寇某某為了討好王所長,對老人大打出手,所長王某某說打死了,她負責。寇某某用抹布塞住老人的嘴,用鞋底打老人的臉,又把她踢倒,拽起來再打。

2001年9月丁振芳老人被判刑三年,送往沈陽女子監獄。丁振芳老人的丈夫被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在沈陽大北女子監獄

剛到沈陽大北女子監獄,老人因不接受非法判刑而拒絕蓋手印,被獄政科的科長(女、三十多歲)叫到辦公室(當時在場的有監獄九大隊主管迫害法輪功工作的副科長武力),她眼露兇光,問老人為什麼拒絕蓋印,老人告訴她們“我不是犯人,我是學大法做好人中的好人,我要上訴、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獄政科長立即對老人拳打腳踢,殘酷毒打老人近一個小時,當時九大隊副科長武力也打了老人一個耳光。獄政科科長不許老人揭露江澤民的造假陷害,而且用一些低級下流話辱罵,並威脅老人要拿電棍電她,她們找犯人強行拽她的手往紙上按手印,然後,九大隊副科長武力把她帶到九大隊二小隊。隊長尹旭立即對老人來下馬威。

尹旭告訴老人要背犯人的報告詞,學習犯人規則等。丁振芳老人說“我學大法走上修煉路,任何力量不可能再把我拖回過去走過的路。我做個好人中的好人……對國家、對社會、對個人、對家庭是萬利無一害的。我根本沒罪,我要上訴控告江澤民迫害大法弟子、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罪行。我堅決不背犯人報告詞。”老人將發的犯人報告本撕毀,尹旭非常惱火,叫犯人包夾老人,老人就和兩個犯人洪法,堅決反對包夾大法弟子。她們每天6點多就得進車間,晚上一般都是十點以後回寢室。

為了抗議非法的關押,老人開始絕食,絕食到了第六天,獄政科長和武力及尹旭找了八個犯人架著,把老人拖向監獄醫院,到了醫院,早有幾個警察在那兒,還有獄醫,強行給老人量血壓,結果血壓高達180,隨後,老人不從她們的安排,堅持絕食。她們一看不行,就強行將老人架到斜對面一個屋內,這時,來了十幾個穿警服的人,其中一個女警察(後知是獄政科科長李晶)拿照像機在攝室內鏡頭,老人立即大聲喊“你們想搞假鏡頭,你們妄想讓我配合你們來欺騙全國人民,你們就死了那條心吧,我不會上你們的當的。”這時李晶嚇得急忙出了屋門。這時,其中一個被稱為主任的中年男子,對獄政科人講,進行不下去了。就這樣,一次在迫害中還要造假騙世人的醜劇流產了。

第二次被綁架在大連看守所 酷刑抻床

2003年 7月,大連紀念街北山居民委主任和治保主任來到丁振芳家裏,她們剛坐了十分鐘,門外響起敲門聲,當老人打開門,石道街派出所的高應忠一夥及公安便衣一擁而上,把老人推搡到南屋,這時兩個北山居民委主任立即走掉了。惡警開始動手非法抄家,老人制止他們,向他們要搜查證,他們拿不出。這時又來了個公安照像,在老人家裏到處照。兩個屋被翻的底朝天,他們搜走了老人的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及相關資料、兒子的電腦、復印機、VCD還有兩臺錄音機,連家中僅有的一千元生活費也一掃而光。老人和他們講真相,喊“法輪大法好”,他們怕引起居民議論,急忙關門關窗,非法抄了二十多分鐘,這時來了一個比較胖的50多歲的男便衣開了搜查證讓老人簽字,老人拒簽。

他們將丁振芳老人拖出屋,連鞋也沒穿,又拖到樓下的公安轎車內,老人這才發現這臺公安車在樓下已經好幾天了。隨後他們強行將老人送往大連看守所。

一進看守所,一個黑臉膛40幾歲的大眼睛警察見老人喊“法輪大法好!”他就對老人說,給你饅頭吃吧!老人並不知這句話是什麼意思。黑臉膛又用扣動手槍扳機的動作惡狠狠的說“你師父已被抓回來,已經被我打死了。”老人說:“誹謗師父,誹謗大法是要遭報的。”這時,黑臉膛撲到老人身邊,劈頭蓋臉的狠命打,邊打邊說“你再喊,我就打死你。”老人仍告訴他“法輪大法好”。黑臉膛就繼續把老人往死裏打。

這時一個大高個約四十幾歲的膀大腰圓的女警察要丁振芳閉嘴,老人也告訴她“法輪大法好,在世界上已傳遍六十多個國家。”這個女警察也是劈頭蓋臉把老人毒打一頓。此時,丁振芳身上疼痛難忍。

接著,警察們把老人強行戴上手銬腳鐐直接拖到七監區三號間,並把老人手腳以大字形綁在了通鋪的小床中間。(下圖)在殘酷的對待下,老人開始絕食,一個叫賈玲的隊長及王英所長指使一個犯人對老人進行監護、接大小便。該犯人也折磨、辱罵老人,大小便也不按時接。絕食三天後,警察蘇英大夫給老人灌食,並假心假意的說“她的孩子在家放假,她休假都不能休了”老人體諒她,答應了吃飯。這樣迫害就更厲害了。市公安一處兩個胖便衣非法提審老人,其中一個叫高應忠(高應忠是市公安局一處工作人員,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

非法提審時,老人拒絕答任何問題,高等只好將老人送回,當送到獄門崗時,忽然它們幾個人中有人狠命拽住老人頭發,把臉強行按在墻上,開始拳打腳踢,又把老人雙腿、雙腳別住,狠命捏胳膊,使老人胳膊反背著,並想拍照,老人拚命反抗,喊著“你們迫害法輪功是有罪的,法輪大法好”。它們在施暴中,在老人強烈反對中搶拍了照片。老人的頭被打出了包,身上、腿上、胳膊上都有傷。當時姚家看守所一位老警察看到這個場面,在送老人回監室時,老警察說:“公安一處便衣簡直是土匪,太不像話了,法輪功有什麼罪,用這種手段來對付法輪功。”

姚家看守所8監室是關押待審人員的,老人在無提審、無審判的情況下,又被以大字型綁在板床上受折磨。為了抗議,丁振芳又開始絕食了。

獄醫蘇英去灌食,她命令幾個勞動號犯人把丁振芳頭按住,拽頭發,死命拽耳朵,插鼻管。老人拚命抵抗,蘇英就用拖鞋,左右開弓打老人的臉,用穿皮鞋的腳踩胸口,每次灌一大盆,上下午各一次,可是當全部灌下去後,丁振芳忽然嘔吐,鼻管就從嘴裏連灌的食一起吐出來。獄醫命人把老人擡到樓上,把雙手雙腳戴上手銬,強行打葡萄糖,葡萄糖內不知配的什麼藥?打完又灌食,蘇英每次都毒打老人,讓勞動號犯人罵大法師父,勞動號犯人不罵,她就找了一個叫孫唱的勞動犯人罵,蘇英講,只要罵,就給孫唱減刑,孫張嘴就罵,被老人制止,過後孫唱講,她也不想罵,可怕加刑,沒辦法才罵。

有個叫孫彩雲的犯人為了減刑,把老人被褥全抽走,其他犯人要幫助老人,她就罵犯人們,又毒打老人,說老人占了她睡覺的地方,警察蘇英支持孫彩雲的惡行,孫彩雲迫害老人八天八夜,這八天八夜老人只穿半袖連衣裙,身子在冰冷的床鋪上沒有枕頭,又被大字型酷刑折磨著。

有一次蘇英插鼻管,丁振芳從胃裏幾次往外吐血,蘇英氣瘋了,把從口中吐出的包米糊,鼻管及被褥、枕頭等,全部扔在地上,命犯人給取走,不許老人用被褥枕頭。王英又命犯人把老人擡到三樓,遭到老人拒絕,王英幾個班每次都將褲腰帶取下,沒頭沒臉的抽打老人,讓犯人們倒著頭拽著老人頭發把老人拽到三樓,老人把頭向地磚上撞,眾人害怕了,急忙把老人送到三樓處置室,灌食時又連飯帶鼻管一塊吐出來,王英每次都命男犯人死勁拽老人耳朵,如同把耳朵拽下來一樣。只要王英眼一離開,幾個男犯人都悄悄的將手松開,暗中幫助老人,男獄醫將涼水往老人身上潑,犯人初雪梅(普蘭店人)、姜明(“大號長”)拽踢老人、打老人的臉,把老人從醫床上拽下(戴手銬腳鐐對老人進行灌食)。一路上初雪梅多次將老人打倒,又拽起來,犯人們私下都講,蘇英、王英、初雪梅、孫彩雲對法輪功太狠了。

每次提審,市公安一處的男黑臉人、會開車的那個便衣都威脅丁振芳“你有前科,這一次判十年八年對你來說也是太少了。”

地獄般的59天後,老人自己的走出了姚家看守所,丈夫在看守所外接人,看丁振芳瘦的皮包骨,幾乎看不出來了,痛心的哭起來。

第三次被抓在大連看守所

於2004年8月19日,丁振芳因在公共汽車上講真相,被大連西崗日新街派出所綁架,這已經是她第三次被綁架了。

在派出所,他們把丁振芳關在審訊室的鐵凳子上,手上戴手銬一天一夜。於次日下午被非法送到大連看守所。

就在丁振芳被送到看守所的當晚,就遭到警察的殘酷迫害。其中參與迫害的警察還是王英、蘇英、郭維佳、賈玲等人。方式還和上次一樣殘酷,老人又絕食反迫害。姜明獄長公開講,“上次幾十天讓她跑了,這次可別讓她跑了。”

她們幾個警察齊上,把老人毒打、並關進地下室、“大”字形銬在床上、強迫灌食等進行一系列的瘋狂迫害。一周後,又將丁振芳送到了大連教養院繼續迫害。

在大連教養院

2004 年9月初,丁振芳在無任何提審的情況下,與瓦房店一個大法弟子一起被日新派出所從看守所接出送到大連教養院,在車上知道那女大法弟子被非法判2年,丁振芳被非法判三年。由於老人等一路喊著“大法好”講真相,到大連市教養院後,老人將強迫給的監規本撕毀,教養院警察就叫犯人打老人和那位女大法弟子,並把他們關進小號,進行慘無人道的折磨。

負責小號管理的是慣盜犯張秀娟、詐騙犯王沖……,當時瓦房店大法學員某某某在被罰站三天三夜後承受不了,違心“轉化”了。教養院警察及張秀娟、王沖看到這樣,對老人加緊迫害,以為加大迫害就可以使老人妥協。老人被強迫站在鐵籠裏五天五夜,又押到抻床上迫害。

警察把丁振芳胳膊、手全被銬在床的鐵架子上,胳膊手腿腳且用膠帶纏死,身下三個板,頭戴棉帽。鼻、嘴用膠帶封死,然後捅兩個鼻眼,往嘴裏內灌濃糟、濃蒜水、尿,活蜘蛛也往嘴裏塞、身上放二十幾個活硬殼蟲在衣服內爬,往腳上插大頭針。把變形的鋼碗插到口腔中,用筷子鍬著往裏灌。丁振芳口腔內、舌頭全部受傷,疼痛難忍。犯人還往身上潑臟水,一盆一盆的潑。丁振芳的身後、腰上全是傷,腿和腳全身上下沒一塊好地方。王沖走後,又換了一個呂靜,張、呂二人往丁振芳腳趾蓋肉間插牙簽、大頭針。看到她奄奄一息時,又把老人押到鐵籠內罰站迫害。丁振芳老人在一大隊被警察嚴管期間,每個鐵籠子都被警察們用來關過老人,警察們和幫兇幾次將老人全身緊緊纏上塑料薄膜,一點也不透氣(包括把頭纏上)捅兩個鼻眼兒,擡到鐵籠內,捆在鐵架子上,然後向沒空隙的兩腳與鐵架子間,插約一寸厚的木板,一夜之間丁振芳老人腳腫的驚人,比坐老虎凳還殘酷。丁振芳曾說:“如果不是修大法,我不會活著出大連教養院的,我手上被戴手銬,腳上也被戴手銬,被纏在薄膜內。它們用腳沒頭沒尾踢我,罵我,逼我“轉化”。我被它們如同皮球一樣拖來拖去。我對大法堅信,闖了過來。”

有個叫於業紅的犯人,是一中隊的,戴眼鏡的隊長張某為了折磨丁振芳,把於業紅弄到小號,張隊長、張秀娟、呂靜三人把老人和於業紅關在一起,手銬套一起,於業紅睡覺,讓老人彎腰九十度站著,折磨老人。

呂靜、張秀娟把於業紅手銬打開,給於業紅肉吃,吃後打丁振芳,她們三人用手往老人乳房、肋骨內狠掏,(他們插的時候,都能摸到裏邊的五臟六腑。)他們用低級下流的動作往老人陰部插,幾乎每天都這樣折磨老人。老人實在站不住,那時老人瘦得就剩幾十斤,它們把老人按到鐵籠子裏, 1.74米膀大腰圓的於業紅,騎在老人脖子上拽老人頭發,老人被壓的幾乎連氣都喘不上來,又往老人嘴裏塞抹布,臟褲衩。

2004年9月29 日夜至9月30日早,它們將丁振芳的衣服全部搶去,把褲子(老人穿內衣)撕碎、強塞進老人的口內進行折磨。由於老人態度很堅定,這些施暴者總是氣急敗壞,就這樣,它們對丁振芳使用種種酷刑,吊打了老人長達一個月。當老人從小號被放出來時,已被折磨的不成人形了,腿、胳膊都不管用了。就是這樣,邪惡之徒還逼老人參加體力勞動,完不成每天的定額,晚上不讓睡覺,罰站,每天都站到下半夜1點多。天氣變冷時警察還指使刑事犯打開窗戶凍老人……

最後,警察和幫兇們也沒能所謂的“轉化”丁振芳,但在抻床到小號反覆折磨她長達一個月。

2004年10月28日一早,突然通知每個監室的人不許走動,然後丁振芳第一個被叫出去。押到一輛小警車內,共有七個法輪功學員,被送往馬三家教養院。

在馬三家教養院

被非法關押到馬三家教養院,警察們就開始安排學習,聽廣播,丁振芳一概抵制,也不穿號服,並喊“法輪大法好”,也不做體操,警察們拿老人沒辦法,就把老人關進了警察用的廁所內,每天早上四點起床後,就把老人關進廁所,晚上10點後才回寢室,每天長達18個小時在廁所內,共呆了3個半月。

在馬三家,丁振芳先後三次被關進小號共達35天,第一次戴手銬,同時腳被捆在鐵凳子上長達16天,第二次10天,老人被折磨吐血,獄醫還強行灌食連老人衣袖都被踩破了,又拉到醫院檢查,醫院不讓灌,警察不聽,堅持灌涼食。第三次一共九天,警察黃海燕逼迫老人穿囚服,先後共買了三套,用老人的錢,老人就是拒穿。

2005年3月31日,從新編隊,一大隊關押的全是法輪功學員。丁振芳的房間安排在北面,又潮又冷,本來丁振芳身體已經叫它們折磨的很弱了,它們還逼迫老人坐板凳,老人再一次抗議。

4月4日,大隊長李某某、江某某、女二所所長、趙來喜等警察,一個個兇狠的沖進來,趙來喜打了大法弟子們後,給大法弟子強行灌食,苦不堪言,警察踩著胳膊、頭、手腳、一邊大笑一邊行惡,有的坐在老人的雙腿上。

4 月6日開始,丁振芳突然間消瘦、吐血、吐苦膽水,水米不進,幾天內瘦成皮包骨頭,他們發現後,要送老人上醫院,老人不去,並告訴他們只要允許學法、煉功,就一定會好。他們不聽,強行拉到醫院,有一次檢查血脈沒有了,處於極度危險狀態,他們給丁振芳套上手銬,強行給老人打藥、打吊瓶。在這半個月內老人說話困難,發音不清,舌頭起泡,吃什麼吐什麼,她們拉老人到醫院檢查要抽血化驗,但老人強烈抗議,他們沒敢動,但確診為腦梗塞,可能有惡性腫瘤。這時他們才害怕,於2005年5月28日逼家人來接老人,就這樣,丁振芳於29日上午終於脫離了馬三家教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