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監獄殘害法輪功學員種種酷刑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
吉林監獄外景 |
【新生11月27日訊】吉林監獄,全稱“吉林省第二監獄”,位於吉林市軍民路100號,省級監獄。吉林監獄對外宣稱設施完備,是“文明監獄”,還準備晉升“部級監獄”。不過,這裏卻是以殘酷淩虐手段,迫害一群追求“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的地方。
警察:在吉林監獄,不到5天就完了
吉林監獄裏面共有11個監區,每個監區又隸屬不同的生產車間,如:一、二、三監區為專門加工服裝的;五監區為鉚焊;六監區為汽車零配件加工;七、八監區為專門出外工;十監區為夥房;十一監區為老殘監區。
吉林監獄強迫服役人員(包括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勞動,據明慧網報導,生產時間由早上6點30分到晚上10點,加工仿冒名牌服裝(如耐克、阿帝達斯等),為監獄創造“個人財富”。
吉林監獄從1999年7.20之後非法劫持關押了100多名法輪功學員(以下稱學員),監獄迫害學員的主管部門主要是“教育科”。教育科主抓各監區,法輪功學員的能否接見也歸教育科直接管理。
在吉林監獄,以監獄長李強、原政委劉長江、新任政委劉偉、原教育科長譚富華、新任教育科科長李壯、教育科幹事警察李永生、警察王元春為首的迫害學員的元兇,曾狂妄的叫囂:“在吉林監獄,讓你活6天,你不到5天就完了。”已知被迫害致死的學員有劉成軍、魏修山、張建華、崔偉東,另有許多人被迫害致傷、致殘。
“包夾”監規:完成任務 加分獎勵
監獄規定每個堅定的學員都有兩個刑事犯人“包夾”,就是學員的一切行動都由犯人嚴密看管,並設一名組長。如能定期完成“轉化”任務,就可得到不同程度的加分獎勵,給犯人每月3分(相當於減期4至5天)、組長6分;如不能定期完成“轉化”,包夾組的成員都受到株連,一直會株連到分監區、監區。在這種情況下,刑事犯人為了減期早日回家,在幹警的縱容、唆使下,想盡各種辦法拚命的體罰、毒打、酷刑折磨學員。
目前按法律規定:中國大陸各大監獄與看守所都早已取締了“固定床”、“抻床”和“嚴管所”等。然而吉林監獄違反有關的規定,至今在獄內仍設有“嚴管隊”、“小號”、“矯治中心”。吉林監獄還給各大隊下達指示:凡法輪功學員不能讓其死在監舍內,一律送到小號、嚴管。在那裏死亡一律算自殺或正常死亡。
“抻床”酷刑
吉林監獄最殘酷的刑具就是“抻床”,獄方把不放棄修煉的學員四肢,固定在特制的床上,床上有四個環,把手腳固定在環裏,然後在環上上勁,這時身體離開床板,四肢抻開;再上勁,幾秒鐘人就昏死過去;十幾分鐘四肢筋骨皮肉全部離位,從此人就殘廢了,而且不準許別人管他們生活上的任何事。
“抻床”是把被害人的四肢抻起,身體懸空,這樣還不算完,獄方還用小皮錘在身體的各關節處敲打,直到脫節發黑為止。一監區的鄭衛東,六監區的梁振興等多名學員受此酷刑。學員當下不但肉體上受到了致命的摧殘,精神上也受到了嚴重的迫害,由於驚嚇,百分之九十的人有嚴重的心臟病……。五大隊譚秋成因拒寫四書被送嚴管班上“抻床”迫害,舌頭被咬破,手和腳被抻破;長春學員吳宜鳳入監以來一直不寫四書,被關進嚴管上“抻床”迫害。
吉林省榆樹市學員張建華2004年大年初一死於吉林監獄“抻床”之上。36歲的吉林德惠學員孫遷和吉林白山學員劉兆建都被上抻床,被抻後二人手腳殘廢,後被轉至老殘監區。還有一名九監區的學員上抻床後,腿成了終身殘廢。在吉林監獄,許多學員都被酷刑“抻床”迫害過。
2003年吉林監獄內絕食中學員數十人遭抻床毒刑。
|
|
“固定床”
2002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間,在吉林監獄五監區十號監舍,發生了更殘忍的一幕,由於學員鄭衛東堅決反迫害,在五監區大隊長警察林志斌的指使下,對鄭衛東采取二十四小時的監管,不許睡覺長達7、8天,獄方再度出新招來對待學員,在九號為迫害法輪功學員專門設立了一個固定床,這次就把鄭衛東強行的綁在了固定床上,獄方指使犯人“零工”問鄭服不服,鄭不理睬,他就把汽水瓶子和床板立起來,放在鄭衛東的腰部,長達5天之久來摧殘鄭衛東。
學員王君成曾被固定了30多天,張宏偉被固定了58天;李德海被上固定床一天半,舌頭都咬破了;白野也被固定床固定了15天;曹洪彥被上固定床被抻,後雖從床上放下,卻常常半夜疼醒;王洪亮被上床固定床加壓四個小時,半個月後才出號;譚秋成被押入嚴管“固定”,三天後“大抻”,被固定37天後轉入小號,繼續固定10天,身體變成了皮包骨,手腳被凍傷;學員雷明、張宏偉、王鳳才、張文、鄭剛、梁振興、唐雨強、王晶、劉昭建、張春雨等都曾遭受過“固定床”的殘酷迫害。
![]() |
演示圖:上固定床後腰墊立起來的床板或墊汽水瓶子 |
“上枷鎖”
就是將堅定的學員塞進床下,坐在水泥地上,掀開床用床板狠狠的夾住脖子,上面只露出頭部根本一點不能動,逼迫學員妥協。如不放棄信仰,刑事犯人用手、拳、床板可任意毒打學員的頭部,被打的學員因脖子被卡住、全身不能動,只能等著挨打。有的被打掉牙,有的被打得鼻青臉腫,再不寫決裂書就送小號或嚴管加重迫害。
|
|
酷刑“坐床”
就是坐在一種很小的帶楞的凳子上,必須腰直頸正,稍有晃動,就會遭到管號的毒打,經常有不放棄信仰的學員的臀部坐爛,露出骨頭。每天除了吃飯,大小便外,其余的時間就是伸腿靜坐在硬板床上,從早上7點到晚上10點,並且床上不準許鋪任何東西,同時還要背誦12號令(監規),限制時間必須會背。如果再不妥協,就改為坐木棍或木板條,用不了兩天臀部就坐破了。
法輪功學員進入“小嚴管”後就坐在木板鋪上,雙腿伸直與上身形成90度角,不允許有絲毫的晃動,否則就遭到看管人員的暴力毒打。從早上五點三十分鐘一直坐到晚上七點二十分,除了吃飯外,上廁所也是有時間嚴格限制的。這樣幾天下來,屁股上就會磨出血泡,連路都不能走,緊接著就是逼迫學員寫“四書”。所謂的“四書”就是: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決心書,雲慶彬不寫“四書” ,警察連續不讓他睡覺。
|
|
|
|
不為人知的“裸體區”
另外,在吉林監獄裏有一個特殊的監區,終年不見陽光,從外表看起來像是一個堆放雜物的大倉庫,逢上級檢查和來人參觀時,大鐵門就給鎖上,所以外界很少有人知道裏面有一個特設的角落──“裸體區”。
“裸體區”是吉林監獄的第11監區,又叫老殘監區,是由過去做煤球的庫房臨時改建,終年不見陽光,冬天冷、夏天潮濕,連空氣中都飄著發黴的味道。老殘監區各項設施條件非常差,如刷碗的水都沒有,通常是用飯後吃剩的饅頭刮碗。整個監區有500多人,每個分監區都是130多人擠在一個大板鋪,每人睡覺(活動的空間)只有 60cm,擁擠不堪。整個監區只有一道大鐵門,從外表看是一個堆放雜物的大倉庫,逢上級檢查和來人參觀時,監獄就把大鐵門鎖上,等來檢查、參觀的人走了才打開門。
這裏是關押包括精神病犯人及被打殘的刑事犯人等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獄方為大小便“方便”,終年讓他們下身裸體,看管他們的警察5、6天都不進來一次,由於整日生活在屎尿中,長虱子、長疥等各種傳染病流行……。
老殘監區每隔一段時間就將這些人扔到水房,用水管子猛沖全身,另用帶釘子的托布擦身,美其名“美容洗澡”。而被褥則扔到水房地上,用腳踩踩了事。
長春市55歲的法輪功學員楊光即長年被關在吉林監獄的“裸體區”。據悉,楊光今年2000年11月被長春市公安局一處綁架,當時市局一處梁處長及其手下十幾個人對其嚴刑逼供,被送進吉林監獄老殘監區時左耳失聰,右腿已被打折。
楊光被關在吉林監獄的“裸體區”,下身常年被禁止穿褲子,赤身裸體。每當楊光大小便時,因手構不著臀部,所以每次大便後,也不能擦,終年生活在充滿異味、骯臟無比的屎尿之中。
|
|
發稿:2005年11月27日 更新:200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