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法輪功學員李秋被酷刑折磨致死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7月17日訊】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李秋自99年以來,曾四次遭綁架關押迫害。2002年3月,李秋再次被綁架,遭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之後被劫持進朝陽溝勞教所,直到被折磨至奄奄一息,勞教所才允許家人將李秋從醫院接回。回家後李秋胸部、腰部一直流膿不止,兩腿致殘不能行走,生活無法自理,於2004年7月6日去世。據明慧網7月15日報導,李秋,男,41歲。原長春市郵局永春分局職工,居住於長春市郊區永春鎮。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曾擔任輔導員。
自1999年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開始,李秋即遭迫害、折磨,1999年8月被永春鎮派出所與長春市公安局同時抄家,同時警察又將李秋綁架到大屯勞教所15天,因李秋在單位表現好,被單位保回。同年9月20幾號第2次在家與同是大法學員的妻子一起又被永春鎮派出所綁架到大屯勞教所,其妻子15天後被釋放。李秋被非法判勞教一年,被劫持進奮進勞教所迫害。
2001年6月李秋第三次又被鎮派出所綁架到興隆山洗腦班,在此期間絕食25天正念闖出,後被迫流離失所。
2002年3月5日長春市南關區法院以審判被捕的法輪功學員為謊言,以達到非法抓捕前來聲援的法輪功學員為目地,此時李秋在該法院門口第4次被綁架到大屯勞教所,警察用盡慘無人道的各種刑具對李秋進行迫害,直到不醒人事,後李秋被送到公安醫院繼續迫害二個多月後又送到鐵北監獄,同年七月又轉到朝陽溝勞教所繼續迫害到坐不住,躺不下,全身浮腫,呼吸困難,奄奄一息。朝陽溝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於2003年1月晚10點通知家屬從中日聯誼醫院將李秋接回家。回家後李秋胸部、腰部一直流膿不止,兩腿致殘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於2004年7月6日5時被迫害去世。
發稿:200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