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慶紅迫害法輪功罪證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7月3日訊】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2004年6月28日晚,在曾慶紅訪問南非期間,前往約翰內斯堡尋求法律途經起訴曾慶紅的澳洲法輪功學員遭到黑槍襲擊,一名學員中彈,右腳粉碎性骨折。這是海外法輪功學員五年來遭受的最嚴重迫害事件。受害者直指這個事件是曾慶紅雇兇殺人。據追查國際調查,頂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黨校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一串頭銜並在1999年至2002年底擔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的曾慶紅,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一直扮演著重要角色。他出謀劃策、不遺余力,是江氏迫害法輪功臺前幕後的一個主要幫兇。
為迫害敲下定音鑼
五年前,江澤民突然發起的迫害法輪功運動,當時大多中共高層並不贊同,基層抵觸更是很大。曾慶紅、羅幹等人是最初支持江氏迫害法輪功的少數政治投機分子。
1999年7月23日,在江氏集團開始公開鎮壓法輪功的第三天,曾慶紅主掌的中組部,以負責人的名義對人民日報記者發表談話,要求全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於中共黨內組織層面為迫害公開敲下“定音鑼”,為江氏迫害法輪功鳴鑼開道。
參與“天安門自焚偽案”策劃
江澤民、曾慶紅、羅幹集團在2001年1月23日炮制“天安門自焚偽案”事件嫁禍法輪功,震驚了全世界。“天安門自焚偽案”是江氏集團栽贓法輪功的最大謊言,以此煽動不明真象的人們對法輪功產生仇恨,為迫害法輪功制造借口,並且使迫害升級。
2001年1月27日至2月1日,曾慶紅利用剛剛出爐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在江蘇、湖南等地大肆誣蔑、誹謗、攻擊法輪功,明白指示,要把迫害法輪功“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抓緊抓好,決不能含糊,不能客氣”。
在組織層面上脅迫黨政幹部參與迫害
曾慶紅控制的中共組織部這一實權部門,對於脅迫、驅使各級黨政幹部參與迫害法輪功起到實質性的恫嚇作用。曾慶紅控制中組部,通過發文件的形式,指導各級黨組織進行迫害,已知的有:
2001年1月,中紀委、中組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在同“法輪功”邪教組織鬥爭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共產黨員作用的通知》。
2002年5月,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若幹意見”(2002年5月29日司發〔2002〕10號) 其中提到:要結合“嚴打”整治鬥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結合打擊“法輪功”組織……。
2003年底,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即610辦公室)、中央組織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公安部、農業部、團中央和中國科協決定在全國農村開展以“崇尚科學、關愛家庭、珍惜生命、反對邪教”為主題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動。這場運動是針對法輪功而開展的。
親自出面鼓動、監督迫害行動
曾慶紅多次在組織部門的會議上號召加強迫害法輪功,要求各級黨委、各級組織人事部門積極參加這場迫害。有案可查的即有:
在2000年的一次全國組織部長的會議上,曾慶紅發表誣蔑、誹謗和攻擊法輪功的言論。
2001年1月,曾慶紅在中組部中心組學習會上講話,強調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參與和“法輪功”的長期鬥爭。
2001年4月20日,曾慶紅在全國農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聯系會議第四次(擴大)會議上發表講話,要求打擊法輪功和“轉化”法輪功學員。“轉化”是這次鎮壓法輪功最重要的內容,是從精神和肉體上對法輪功群體實行滅絕政策。這次講話被作為中組部《中組發[2001]11號》文件發往全國並作為各地的學習材料。
2001年10月1日前,曾慶紅與羅幹親自組織、策劃代號“3號風暴行動”,即向各省、市派遣計算機網絡專業人員,監視、破壞國內法輪功學員與海外明慧網的聯系,同時在各主要公共場所、街道和居民區派駐警察、雇傭無業青年,24小時不間斷蹲坑,抓捕法輪功學員。
2001年元月17日至23日,曾慶紅、羅幹去湖南省坐鎮迫害法輪功,六天中,僅在衡陽市區就地毯式抓捕了1600多名法輪功學員。
2001年4月底,曾慶紅來到合肥市,隨即安徽省各地於4月29日、30日發生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的一系列行動。
樹立打手典型 加強迫害
2001年2月26日,中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即610辦公室)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聯合舉行同“法輪功”鬥爭事跡報告會,同時發布關於表彰同“法輪功”鬥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這些單位個人多犯有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致殘的罪行:
這些受表彰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毒打法輪功學員的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地區分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迫害的中國石化集團中原石油勘探局黨委書記王獻安、使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致精神失常,並曾將18名法輪功女學員剝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而以其殘忍惡毒的手段著名於世的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所長蘇境、以“轉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和肉體虐殺的湖北省沙洋勞教所歐陽代霞。這些集體和個人隨後到全國各地巡回演講並被媒體廣泛報道,成為加強、鼓勵迫害的重要因素。
發稿:200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