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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達:《南方都市報》與中華史官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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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達

【新生6月9日訊】《南方都市報》前總經理兼副總編輯喻華峰一案將於6月7日二審開庭,其被告罪名是貪汙和行賄。但是,從各種情況來看那是一起中國某官或政府濫用司法的報復性事件,其直接原因是《南方都市報》敢說真話,如實報導了湖北青年孫志剛被無故收容及毆打致死案和廣東省隱瞞SARS疫情兩件醜聞:

2003年春,《南方都市報》率先揭露地方當局瞞報SARS的失職瀆職事件。

2003年4月,《南方都市報》的一篇提為《一大學畢業生因無暫住證被收容並遭毒打致死》的報導震撼了整個中國和世界,孫志剛被無故收容及毆打致死的惡性事件導致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廢止和公民對權利的覺醒。6月,收容遣送辦法剛剛廢止,廣州有關部門曾經召開過反思大會,一位省領導狠狠的下令:查《南方都市報》,直到查出問題為止!7月,總經理喻華峰被涉嫌「受賄」被拘留,審查後改為取保候審。

然而,《南方都市報》不愧為是硬骨頭,在省領導和中宣部虎視耽耽下,2003年12月下旬再次如實報導廣東再現SARS的情況。為此,《南方都市報》當天值班編委被撤職;2004年1月14日,喻華峰被正式逮捕,涉嫌的罪名由受賄變成了貪汙和行賄。

2004年3月19日,喻華鋒被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法院宣判有罪並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另外,程益中,《南方都市報》前總編輯,3月19日被捕,拘捕罪名為涉嫌「貪汙」和「私分國有資產」。李民英,《南方都市報》原主編,亦於3月19日被判11年重刑,判決罪名為「受賄」。《南方都市報》總編也由中宣部官員直接擔任。

因為報導SARS疫情和「收容所打死孫志剛案」,《南方都市報》贏得了媒體界的殊榮和全國人民的敬意。但是,《南方都市報》也遭到了整肅的命運,在這種大環境下,前總經理喻華峰等便是被報復的頭羊。也因為在這種蠻橫無法的年代,凸顯出《南方都市報》和其領袖們─喻華峰、程益中、和李民英的中華史官精神。

說到史官精神,有這樣一個故事。據說戰國時代,齊王齊莊公被大夫崔杼所殺。為了掩蓋真相,崔杼命令當時的史官太史伯在史書中將齊莊公的死因謊稱為瘧疾,太史伯不肯,堅持寫下了「崔杼殺其君光」。為此,崔杼殺了太史伯。太史伯有三個做史官的弟弟仲、叔和季,仲、叔又在史書書簡上寫下了同樣的字句而被殺了。輪到季,他從容的拿起書簡,寫的依舊同他的三位哥哥一樣。

崔杼拿著書簡問季:「你的三位哥哥都為了這個被殺死了,難道你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嗎?如果你答應我改寫這句話,我就饒了你。」

季回答道:「據事直書,是做史官的職責。如果為了求生就做失職的事情,那還不如死!當初趙穿殺了晉靈公,那時的史官董狐認為趙盾身為正卿,不能懲罰趙穿,在史書上寫下了‘趙盾殺其君’的話。趙盾沒有責怪史官,因為他知道史官的職責必須這樣。即使今天我不寫這句話,天下也肯定會有這樣記錄的人,不這樣寫也不可能真的保護您的面子,只不過就是讓那些了解真相的人嘲笑而已。正因如此,我寧死也要這樣寫,希望您三思!」

據說,崔杼聽了季至死不渝的回答後將書簡還給了季,放了他。歷史也如實的記錄了這一事件。《南方都市報》為民作主,本份如實的報導了孫志剛被無故收容及毆打致死的惡性案件和地方當局瞞報SARS的失職瀆職事件,卻因此受到如此莫須有的待遇,看來當政的一方是「今非昔比」了。

其實,近幾年來,蔣彥永的義舉和民間各種上訪、維權運動的興起,人們開始敢於說話,敢於說真話。中國不會在謊言中沈默太久,說真話也已經成為挽救災難深重的中國的第一步。在這個時刻,重敘史官精神和太史伯、仲、叔和季的故事,也許有它的積極意義。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