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風悲切--安徽省法輪功遭受迫害綜合報道(下)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6月8日訊】(明慧記者黎鳴綜合報道)* 阜陽市十幾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今年4月16日,在安徽省國安廳的直接策劃下、阜陽市610恐怖組織、阜陽市國安局、阜陽市公安局潁泉區的張祥林、許敏等不法人員,公然綁架阜陽市十幾名法輪功學員。
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為了維持這場非法、非道義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他們一方面操控所有國家輿論工具對法輪功進行誣陷造謠,一方面全方位封鎖法輪功的真象,迫使廣大民眾在完全封閉中被強制灌輸謊言和仇恨。與此同時他們還以前途、職位提升、工資、獎金等作誘餌,使許多人在個人利益的誘惑下直接參與迫害。特別是公安警察,為了執行所謂的上級命令,完成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用盡各種酷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滅絕人性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導致這死亡和傷殘案例大量出現。
年幼的孩子在株連迫害中首當其沖
在這場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中,法輪功學員的親人慘遭株連迫害,特別是那些未成年的孩子。他們小小年紀整天提心吊膽生活在恐怖驚嚇之中。警察會突然闖進他們的家進行打、砸、搶,然後抓走他們的父母親人;他們時刻面臨被學校開除、失去親人、失去生活來源、流離失所;更悲慘的是他們隨時都可能永遠的失去父母成為孤兒。
* 合肥市肥東縣張桂琴被酷刑迫害致肺葉穿孔死亡,留下兩個女兒
張桂琴,女,37歲,安徽合肥市肥東縣法輪功學員。因為堅修法輪大法,被肥東公安非法監禁3次。2000年7月24日,因散發法輪功真象傳單被抓,再次遭到看守所的毆打、迫害性灌食、上大鐐、電擊等等酷刑。導致張桂琴身體極度虛弱,高燒。送醫院檢查發現張桂琴已經肺葉穿孔。2001年1月17日下午2點,骨瘦如柴的張桂琴溘然辭世,身後遺下9歲和12歲的兩個女兒。
* 阜陽市西湖鎮大田中學教師劉傑被折磨致死,幼兒僅僅三歲
劉傑,男,35歲,安徽省阜陽市西湖鎮大田中學教師,為人正直、善良、誠實,在學校任教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在同事和學生中口碑很好。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阜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2003年10月11日下午3點左右,看守所所長突然給劉傑的弟弟打電話說:劉傑正在阜陽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讓他趕快去。劉傑的弟弟到醫院看到哥哥躺在床上四肢不會動彈,嘴裏往外流口水,已經不會說話了。劉傑的弟弟很難接受這個現實:本來身體健康強壯的哥哥,被迫害成了這個樣子。
後來看守所來人叫劉傑弟弟寫擔保書等,他沒有寫,來人就把文書扔在劉傑的床上揚長而去。從那以後就再也沒有人來過問劉傑的事了。家人到看守所找所長評理,他不見,打電話一聽是說劉傑的事看守所就把電話掛掉。610和公安局的人還在醫院門口布置了便衣,看誰來看望劉傑,企圖進一步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
劉傑在醫院裏昏迷不醒,一直是他的家人在照看他。家人為他治療先後花了4萬元。2004年3月初,劉傑在經受了近5個月痛苦折磨後,撇下剛滿三歲的兒子和家人,含冤而逝。
* 淮南化機總廠技術員吳慶斌被虐殺,兒子12歲
吳慶斌,男,37歲,大專文化,安徽省淮南化機總廠技術員。吳慶斌因依法到北京上訪,講法輪功真象,幾次被非法抓捕關押,遭到非人迫害,導致胸積水,身體狀況很差。2001年7月5日左右,吳慶斌被保外就醫。7月19日大通政法委到山南把吳慶斌找回送進大通勞教所,在第二天也就是7月20日,吳慶斌在大通勞教所被灌尿致死。兒子當時才12歲。
*阜陽市小學生馬航宇和媽媽一起被非法關進看守所
2004年4月上旬,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610恐怖組織、臨泉縣公安局警察,將正在臨泉縣中醫院上班的醫院護士、法輪功學員馬俊平綁架到公安局,後又送到臨泉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馬俊平質問不法人員:你們把我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我上學的四年級孩子在家中無人照看,你們還有沒有點人性?臨泉縣610人員張連海、臨泉縣公安局副局長劉剛、政保科長王玉民等不法之人不僅沒有立即釋放無辜的馬俊平,還竟然將正在上學的四年級孩子受教育的權利也剝奪了,把年幼、無辜的孩子同媽媽一起非法關進了看守所,把迫害直接強加在一個學齡兒童的身上。
這場對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的血性迫害正在受到全世界善良人的共同譴責,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幫兇羅幹、周永康、李嵐清、劉淇、薄熙來和王太華等已在世界多個國家因積極推動對法輪功的迫害而被起訴。那麼,這些直接參與迫害,雙手沾滿法輪功修煉人鮮血的人又將面臨什麼呢?江氏集團的“上級命令”絕不會成為他們的護身符,二次大戰後對納粹的大審判和中國文革後公安系統的大清算就是歷史的鏡子。
江氏及其追隨者的“上級命令”使國家憲法法律尊嚴掃地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代表著國家的尊嚴。但在迫害法輪功運動中,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的肆意妄為、倒行逆施,使得憲法和法律尊嚴掃地。五年來,所有迫害政策和行動無一合法。江氏集團淩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不斷下發各種迫害密令,促使全國上下踢開一切法律條文,唯“上級命令”是從,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著一系列違法的、滅絕人性的虐殺,法庭也成了他們迫害法輪功的工具。
2003年8月22日星期五,合肥市瑤海區法院一號法庭再一次對合肥市李鈞等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審判前,瑤海區法院的340101號法警對李鈞等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毒打,並在庭審中沒有進行任何法律庭辯程序就開始審判,使得到場旁聽的親屬、好友感到非常憤怒。法輪功學員李鈞等唱起“法輪大法好”,歌聲響徹法庭內外,令善良的人們感動。法官們見此情景草草收場,並企圖盡快把三位學員送走,李鈞等三位學員堅決抵制非法審判和迫害,警察開始施暴,圍觀的人群紛紛指責警察的非法迫害行徑,警察不僅不知悔改,反而見誰說話就打誰,威脅群眾。
群眾的憤怒引來了法院院長等人,院長不得不答應李鈞同家人說話,同時表示要懲處打人的警察。然而事隔僅兩個月,李鈞就被迫害致死,年僅33歲。
五年來,成千上萬的大陸法輪功學員遭受著非法庭審、非法關押和酷刑摧殘。當一個國家的司法系統遭到如此大面積的破壞,國家還有何安定可言,老百姓還能安居樂業嗎?江氏及其追隨者對法輪功的迫害,受害者遠遠不止法輪功學員本身。
發稿:200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