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棄修煉 鄭志強上月被大連監獄虐殺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5月29日訊】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37歲的鄭志強並不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入獄的,但他卻因為在獄中修煉了法輪功,決心做一個尊循真善忍原則的好人,而在2004年4月4日被大連監獄虐殺。消息人士透露,鄭志強死前遭到的虐待包括:光腳站雪地、48小時不讓睡覺、每頓只給一兩窩頭、每天連續15小時被綁坐在約三指寬的小凳子……據遼寧消息,鄭志強,37歲,遼寧省丹東人,早些年因其他原因在大連監獄服刑。
鄭志強是在99年以前在獄中接觸並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當時這是獄方工作人員及犯人皆知的一件好事情。然而到了99年7月,江氏在全中國迫害法輪功後,獄方就開始不斷的逼鄭志強放棄信仰。但鄭志強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大法。
消息來源說,2003年夏季,有關檢察機關到監獄對服刑人員宣布:誰能對獄中堅定修煉大法的人、或對大法書籍隱藏情況進行告密,將給予減刑3個月的獎勵。於是在2003年8月末左右,沈陽籍犯人曲權,為獲得減刑,向獄方告密,稱鄭志強在監獄煉功。曲權現已被釋放。
鄭志強因此遭受到獄方嚴管27天的折磨。他被戴上重5公斤左右鐵鏈,因兩腳距離僅約一尺半,無法以正常步距行走。最後鄭的腳踝處全部磨爛,晚上無法入睡。
2004年元旦期間,獄警因鄭志強仍不放棄修煉,特地選在沒有陽光的時候,逼他每天兩次光腳站在雪地裏,每次一小時,分別是早上五點半至六點半,晚上六點至七點,同時獄警還用細鐵絲穿上15公斤重的牌子,掛在他的頸部,如此連續站了17天。
據消息人士還透露,在鄭志強被迫害致死前,獄警因鄭拒絕寫保證書,連續48小時不讓他睡覺,然後第3天起,從早上六點到晚上九點,將他雙手拴在鐵管上,連續15個小時坐在長30厘米、寬5厘米的小凳子,三餐每頓只給他:一兩玉米面窩頭一個、粗鹹菜一塊、井水一杯。
消息說,直到鄭志強被折磨得極度衰弱、奄奄一息時,獄警才於2004年春節前將他送進監獄衛生所。2004年4月4日清晨,傳出鄭志強死亡的消息。據悉,鄭志強的遺體是繩懸頸部,吊在監獄衛生所2號病房的窗上。
消息人士提供了參與迫害鄭志強的直接責任人:大連監獄十一大隊教導員趙作金,電話:13500734180。
十一大隊教導員趙作金接到記者電話後,記者一提鄭志強死亡之事就掛斷電話。
監獄長室(411-8666-8688) 一男士接電話,承認自己是監獄長,但一聽鄭志強的名字,就說“打錯了”,掛斷電話。監獄衛生所( 411-8665-2917)值班員承認,鄭志強是在犯人的衛生所。
發稿:200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