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民:中國精神酷刑研究(5)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大陸公民【新生6月16日訊】* 江澤民集團普遍施用的肉體酷刑
江澤民集團對於法輪功學員系統實施的精神酷刑,因為其造成的損傷是肉眼看不見的、雙手摸不著,特別是加上該集團的極力掩蓋,一直難於為世人知道和相信。系統而殘忍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肉體酷刑,是現在眾所周知的事實。可是,它們針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肉體酷刑,並不是因為法輪功學員做錯了什麼而這麼做的,除了不願意公開承認之外,它們也沒有使用任何借口來給自己使用酷刑做辯解。
通過調查幾年來大量受過肉體酷刑重創的法輪功學員的陳述,我們發現所有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肉體酷刑都是伴隨著要挾放棄信仰而進行的。施行酷刑的模式通常是先把法輪功學員置於刑具,然後威脅:「你還煉不煉?」或者:「寫不寫保證?」如果法輪功學員拒絕這種無理的威脅,絕大多數情況下它們就會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堅強而施以肉體酷刑。
這種酷刑,不是因為犯罪,不是為了懲罰,更不是為了教育,而是針對法輪功學員的信仰,針對法輪功學員正直不屈的好的品格。這種酷刑,除了想要通過暴力制造痛苦而清除法輪功學員的信仰之外,是為了殺死其精神中正的精神品格、正常的必備的精神肢體。
為什麼江澤民集團如此熱衷於肉體酷刑呢?是因為,一個人在巨大的痛苦中,特別是在外來強加的劇痛中,精神會受到極大的壓抑。在劇痛中的人,精神會被痛苦完全占據和侵蝕,思想中除了痛苦之外幾乎一片蒼白,痛苦抑制了所有的正常思想觀念,這種痛苦越大人被抑制得越嚴重。
唯物主義者相信物質的變化導致精神的變化,他們一直強調物質的第一性。物質的變化所引起的變化的精神,通常是欲望和低級觀念,就像大街上流行的衣服款式年年變化,導致了人對衣服的審美觀念年年變化一樣,這種精神的變化通常是沒有什麼價值的精神。人為制造的物質的一再加強而導致的被加強的觀念,通常是更加低級的欲望和觀念,都是私欲邪念。人的心中正的思想觀念和雜亂的邪的思想觀念同時存在,二者之間有彼長此消的關系,如果正的強起來,邪雜的就被抑制,人就會神情氣爽理智起來,否則就會是邪的孳生正的被抑制乃至殺死,人就變得虛偽陰險起來,一舉一動一個表情都不正常了。江澤民集團大量采用肉體酷刑來摧殘法輪功學員的肉體,就是這種企圖,企圖通過人為制造肉體的劇痛抑制、殺死法輪功學員心中的正念,在劇痛和被抑制中向他們的思想中灌輸和加強邪念。因為在一般的情況下,別說法輪功學員,哪個正常人都會拒絕這種低級邪念的。
這一點並非吾人空穴來風,大家找到中宣部的教材看一看,找一找宣傳心理學及應用書籍,或者看看前蘇聯的宣傳理論,就可以一窺端倪、嗅到裏面的血腥氣息了。法輪功學員發現「酷刑折磨,強迫洗腦和「春風化雨」的偽善欺騙等手段在各地的監獄和勞教所中普遍使用,就包括酷刑中所有使用的刑具和方法,在各地監獄和勞教所中都是很雷同的。」(《江xx集團系統迫害法輪功案結構示意圖》作者歐陽非先生語)是的,用什麼酷刑讓什麼樣的人產生什麼樣的精神死亡和扭曲,這是中共江澤民集團密不示人手段,可惜今天被敏銳的法輪功學員發現了。今天在鎮壓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江澤民不惜大量采用這些駭人的手段,就是為了一個目地:強行轉化──從精神上徹底滅絕法輪功信仰。
肉體酷刑是配合精神酷刑進行的。從精神上摧殘殺死法輪功學員、殺死所有人心存的善念,給大家的思想精神中灌註毒素產生精神變異──轉化,以希望因此撫慰心中謊言的恐懼和妒嫉,才是江澤民集團的目地。
說到肉體酷刑和精神酷刑,如果不是各級幹部和公安人員的廣泛參與和積極響應,是不可能實施的。這些積極參與到迫害法輪功中的人員,有一個共同的借口,那就是認為這是工作,這是執行上級的命令,不幹的話就得丟飯碗,總之一個意思:迫於生計。多少人聽了這句話都覺得有道理,很有道理,他們確實是被逼無奈啊。真的是這個道理嗎?這句話裏面的真實含義有兩個:一,為了飯碗,良心是可以用來做交換的,良心是用來換飯吃的。二,誰給我飯吃,我就給誰效力,不管是否犯罪什麼都可以做,有奶便是娘。你仔細想想,這跟土匪流氓的心理哪裏有什麼不同嗎?完全是一樣的。當然了,流氓土匪出身的政黨肯定會給你灌輸做流氓土匪的理論和思想,指導你做流氓土匪的工作和實踐。為了工作不得不違背良心,這是一句自欺和欺人的話。如果不是這樣,流氓土匪該如何說服自己心安理得的在這個殺人越貨的行業裏幹下去呢?
(大紀元)
發稿:200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