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店老板:一定要告他們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明思網】今天我到書店買關於法律方面的書,女店主說這方面的書不多,你要幹什麼?我說我要了解一下中國法律,是不是公安警察就可以非法抄家、沒收財物,對我們學法輪功的就不講法律、警察說抓誰就抓誰、想抄家就抄家。說勞教誰,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就秘密送到教養院。我們有個法輪功學員,在家正洗衣服呢就給抓走,判四年的刑。因不說法輪功不好,就被秘密送往教養院進行迫害,弄得我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我要告公安局、警察。女店主早已氣憤,她說:“前段時間我到過香港,一下車就有人把法輪功的傳單送到我手裏,香港大街都有起訴江xx的橫幅。法輪功的信仰是個人信仰,也沒反國家,更不反人民,憑什麼不讓信仰自由,中國就是沒人權。”我問她有沒有看過法輪功的書。她說:怎麼沒看過,我家就賣過《轉法輪》。我跟她講:書是國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我們個人願意看,就到書店來買有什麼錯?警察到家抄走個人的錢買的書,還不是違法嗎?不但抄走書,還有錢和電視機、錄音機、影碟機這不是違法嗎?女店主更是氣憤:告他們,現在老百姓有一點不順他們的心,他們就利用國家的法律欺負老百姓,做買賣的有一點不順他們意的就把秤桿用腳踹折,中國人還那裏有一點人權。越說越氣憤。看得出公安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違法行為,已經到讓百姓忍無可忍的程度了。
她家的書店裏沒有我要的書,到鄰家書店,我問這位男店主,有法律方面的書嗎?他問我要告誰。我回答:要告公安局、警察。他說那太好了,那你得找個好律師。我說:我是學法輪功的,沒有律師給我們辯護,所以我才買關於法律方面的書。他說:你們學法輪功的更不應該怕他們,告他們。
書沒買到,可我看到他們內心的深處,對大法弟子的支持。臨走時,男店主還告訴我一定要告他們。
發稿:200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