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罪名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明思網】幾年前,我31歲時丈夫去世了,我又無工作,拖著8歲的孩子生活很艱難。那時父母和我住一起,他們身體不好總有病,母親心肌炎、冠心病、靜脈血管擴張,血包在腿上一堆一堆的,出門得有人看著、用車拉著,一照顧不到就有休克的危險,一個月全家少說也得花掉1000元醫藥費。自從我媽煉了大法後,我們全家就發生了徹底的變化。總感冒發燒的孩子從此沒病了;媽媽的病全好了、臉紅潤了、胖了,一分錢也不用花了;奇怪的是沒修煉的我,身體也康復了,給我高興的不得了。盡管我不煉,但我從內心感謝大法,感謝李老師。2003年1月7日,母親過生日,她說要去給同修送書,我不放心也跟著去了。我知道這幾天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監視很嚴。到了那位法輪功學員家,剛進屋不久我們就被公安局張文喜帶人抓走了。
我們被帶走後,功友家只留下一個不會說話的孩子、無人管。我說我不是煉法輪功的,他們惡狠狠地說不是也走,到局裏再說。就這樣,我被關進木蘭第二看守所。
第三天,公安局來做調查記錄,才得知我不煉被拐進來的。他們回去後經調查證實我確實沒煉。第五天,抓我的人來了,言語中諷刺我不煉法輪功被抓。他們警告我別煉,還讓我罵李老師。我說:“我不罵人,連我家的孩子都不罵人,不信你們問問去,我孩子都不會罵的,何況我們全家都跟著受益了。”公安局的人一聽氣憤的說:“你不罵你就在裏呆著吧,沒見你這樣傻的人。”
兩天後他們又來了,說:“你再罵一句李老師、罵法輪大法就放人。”我說:“我不罵,大法就是好,這回我也煉了!”他們氣得不行,說了很多不好聽的話。
由於我不按照他們的要求罵人,他們把我關了四個半月,其間孩子的腳凍了、人瘦了、我爸也急病了。公安局又利用這方面向我施加壓力,讓我交3000元錢就放我,甚至用車拉我出去借。
朋友們,父老鄉親們,這就是江氏領導下的“人民警察”,他們可信嗎?他們真的是為了人民嗎?他們才是破壞社會環境、擾亂幸福家庭,讓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無家可歸的真正禍害。
發稿:2004年4月27日
更新:200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