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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滅絕性迫害中經歷苦難的孩子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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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4月16日訊】(接前文)二、說真話的孩子們經歷的遭遇

江氏集團在近五年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通過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這種滅絕人性的精神迫害甚至運用到年幼的孩子們身上。明慧網2004年1-3月的報道中就披露了十幾件發生在中國的學齡孩子因講真話而遭遇迫害的事例。

* 遼寧昌圖縣高中生王哲說真話被校方開除 依法要求返校遭關押

明慧網2004年4月10日報道,2004年2月18日,遼寧省昌圖縣第一高級中學二年十一班學生王哲,就學校政教處主任在全校師生廣播大會上誣蔑法輪大法一事,向學校老師講真象,被校方勒令停學。4月6日,王哲母子去學校依法要求返校上課,校長孫玉輝與公安局聯絡,縣委副書記、縣國安大隊數人隨即將王哲綁架,非法關押到縣看守所。

遼寧省昌圖縣第一高級中學於2004年2月18日下午召開所謂的安全知識廣播大會,學生和老師在班級裏收聽。政教處主任單武報告時以荒唐不堪的謊言誣陷大法弟子。

聽到這樣惡毒的謊言,二年十一班學生王哲(法輪功學員)於當晚自己去辦公室向班主任老師講真象,當時在場的還有歷史教師劉福財。王哲從自己修煉大法身心受益,尤其是道德品質方面的升華與提高談起,講電視媒體對法輪大法與法輪功學員的栽贓誣陷、天安門自焚偽案,大法弟子按真善忍修煉,絕對不能殺生,更不能殺人,政教處主任單武對法輪大法學員的誣蔑是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希望老師能公正、客觀、全面了解法輪功真象,不要被謊言與欺騙所蒙蔽。

班主任張桂艷老師(女)當時肯定了王哲表現很好,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歷史老師劉福財說王哲說的有理有據,並和班主任商量將此事上報學校。第二天王哲爸爸被學校找去,學校幹部說王哲向老師宣傳法輪功,學校研究決定將王哲開除學籍。

此事被曝光後,在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各種形式的講真象中,很多學校領導、家屬、師生對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感到震驚、關註,呼籲王哲上學之聲甚高。4月5日王哲和媽媽去一高要求返校上學,副校長王志彥說他當不了這個家,做不了決定。

4月6日,王哲母子又去學校上課,校長孫玉輝說這樣就報告公安局。學校舉報後,縣委副書記趙茹艷(女)、縣國安大隊劉建新、孫國輝、馬洪偉在學校由校長孫玉輝、王志彥陪同吃完飯,將王哲綁架,直接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 湖南郴州市初中女孩艾丹因傳播真善忍被剝奪受教育權利

事情發生在湖南郴州市蘇仙區荷葉坪中學。十四歲的女孩-- 艾丹是該校二年級學生,她於1998年得法,修煉法輪大法後,嚴格要求自己,心性提高很快。
在當今社會道德急速下滑的時候,荷葉坪中學也是腐敗習氣俱全,社會上的不正之風盛行,還出現過不可告人的醜聞。該校教育者不是以身示教,以德治校,而是以體罰為主。本著為學校負責,為同學負責,艾丹曾向老師提議改變教育方法,而老師狡辯說,學生沒有給他們教育的機會。

為了讓大家遵循“真善忍”的準則做人,艾丹就向身邊的老師、同學洪揚法輪大法。在2001年下學期有些同學也想修煉法輪大法,他們如饑似渴的閱讀寶書――『轉法輪』,不料被一名不明真象的同學報告了班主任老師。艾丹的班主任怕往自己身上推責任,就向學校反映這一情況。校長胡歌聲氣急敗壞向區“610”辦報告,強行把『轉法輪』沒收,並且呵斥艾丹:你怎麼還敢帶其他同學煉法輪功?……區“610”辦馬上開著轎車來到學校,責令這些學生停課、談話、施壓。

在雙管齊下的情況下,艾丹和其他同學被迫寫了保證書。幾天後艾丹回到家,她越想越不是滋味:我按“真善忍”做一個好學生沒有錯,我希望同學、老師都重德行善,做一個好人也沒有錯。我怎麼能保證不做一個好人呢?她毅然來到學校向校長遞交一份“聲明”,表達自己堅修到底的決心。校方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威逼艾丹:“你要煉法輪功就不要讀書了。”“就是開除我也要煉法輪功。”就這樣艾丹被強暴的驅出校門。

這麼小的孩子沒有書讀,艾丹的父母揪心的痛。他們想方設法在市內聯系了一所學校,並且交了兩千元的額外費,總算讓艾丹重新挎上了書包。誰知荷葉坪中學又跑到艾丹就讀的新學校挑撥是非、百般阻撓,致使艾丹再次被迫失學。

* 河北省赤城縣高中學生張聰慧因說真話遭非法開除監禁

2004年“兩會”前夕,赤城縣年僅18歲的高中學生張聰慧因在校園內遞給一男生寫有“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的紙條,被宣化一中以“勸退”名義強行開除。2月24日張聰慧進京上訪被非法綁架至看守所,後又轉到張家口市洗腦班,在迫害和壓力面前張拒不屈服,因此而被威脅要送勞教,家人焦急萬分。這是繼2001年該縣發生16歲女中學生被非法拘留7個多月,剝奪中考和接受教育權利事件之後的又一起非法剝奪青少年受教育權利的嚴重事件。

張聰慧只有18歲,還是個孩子,正是受教育的年齡,只因為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就面臨著自由被剝奪。她煉法輪功,修真善忍,沒有傷害任何人,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她只是觸動了暴政獨裁者的虛榮和良知泯滅者的私心。

* 初中女生王琳據實回答考題 遭非法抓捕 父母遭毒打

王琳,女,今年17周歲,家住黑龍江省綏棱縣馬場。

2002年7月份,王琳參加了黑龍江省初中升高中的統一考試,在政治卷中,有一道汙蔑法輪功的試題,王琳據實回答,寫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結果遭到綏棱縣政法委、公安局、綏棱縣教委等部門的非法抓捕,王琳被迫流離在外,其父母受到“610”的毒打。

2003年5月份,王琳在哈市打工,被非法抓捕拘押在綏棱至今。綏棱縣“610”頭子說:先關押一段時間,等到王琳夠歲數了再判。

* 四川成都中學生黃晶因信仰法輪大法被學校勒令退學

明慧網2004年3月15日報道,成都市七中育才中學校初二年級學生黃晶,因信仰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在學校和同學講法輪功真象,被不明真象的同學向學校領導告密。上學期末,學校教導處要求黃晶放棄煉法輪功,但黃晶堅信教人向善的法輪大法,不妥協。這學期開學後,黃晶再次向同學講真象,被學校勒令退學。現在黃晶被迫在外尋找願意接納的學校。

在校中學生因個人或家長信仰法輪大法,被勒令退學,或被強迫送洗腦班的案例還有:

* 李欣欣,永吉縣二中初三學生,家住永吉縣岔路河鎮。2004年3月4日因告訴被江氏謊言蒙蔽的同學關於法輪功的真象時,被不明真象的老師發現,匯報給校長馬敬東,被馬敬東勒令停課。接著學生處主任董明帶著派出所惡警到李欣欣和父親李百龍流離失所時所租的住處,非法搜走大法書籍和資料等。把李百龍非法關押到永吉縣看守所。

* 重慶市大法小弟子陳思,今年僅僅13歲,家住重慶市沙坪壩區雙碑東風化工廠,初中學生,其父母都是大法弟子,母親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 2001年暑假期間,陳思去發法輪功真象資料時被抓,盡管她年紀小,惡人仍對她拳打腳踢。後陳思被送沙坪壩區歌樂山洗腦班迫害。

* 河北省衡水市第二中學教師劉紅鑾的女兒,市二中初中學生康家琦,在父親(法輪功學員)被關在洗腦班,母親被迫流離失所的情況下,學校公然違背九年義務教育法,勒令康家琦退學,剝奪了她受教育的權利。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