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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被巴黎警方無理拘捕的英國法輪功學員提供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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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1月31日綜合消息】謝雲潔:我在警察局被關了一天 逮捕的理由是“沒有犯罪”

英國法輪功學員 謝雲潔

我的中文名字叫謝雲潔,現在就讀於英國中部某大學的傳媒設計專業。(地址電話略)

2004年1月24日,中午大約十二點半左右,我和兩名從英國來的朋友徐宏顏、Chris一起,在法國著名的香榭裏舍大街的街頭(通往凱旋門的地下通道口)在聊天,等待觀看中國新年遊行表演開始,這時,有幾個穿著便衣的法國男人走了過來,其中一個開始對我講法語,我很友好的用英語跟他打招呼,並告訴他我不會講法語,因為他繼續用法語跟我講話,我就叫其中的一個朋友Chris給他解釋一下(這個英國朋友會一點法語),但這個法國人根本不聽,向我做手勢,意思是讓我跟他走,然後突然開始用力推我,我一時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就回頭看我的朋友,結果看到同樣有幾個不太友好的人圍著他們,這個法國人看我站著不走,突然抓著我的肩膀和衣服開始用力拖我,我開始用力反抗並掙紮但無濟於事,直到他把我拖到十幾米外的一輛警車上,其間我的相機也被奪了過去。

在警車上我看到了另外五位英國來的朋友,其中三位男士雙手已經被銬起來了,我們都是來參加23日和25日的法輪功表演遊行的,我還記得昨天我們表演時觀眾贊嘆的神情和溫暖的笑臉,可今天警察卻沒有任何理由的對我們如此粗暴,讓人震驚。在警察無理逮捕我們的過程中,及在警車上,我們都不斷的責問警察為什麼這樣對待我們,但他們不給予任何回答。

大約下午2點左右我們被帶到了第17區警察局,登記後我們被銬在了一個很長的椅子上,期間我兩次要求把我的手銬打開,都被警察拒絕,有一個女警察說:只要被抓到警察局,就要被銬起來,這是規定。我告訴她我們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她很粗魯地說讓我閉嘴。大約2個小時之後,我與高郁冬一起被帶到了一間辦公室,有一個女警官要了我們的證件並做記錄。

我們問她為什麼這樣對待我們,她說因為我們未經許可在街上發資料。我們說我們什麼也沒做,也沒有資料。後來女警官實在被我們問的無話可說,就告訴我們她知道法輪功是什麼,她也知道我們什麼罪也沒犯,但這是“上邊的命令”,只能執行。最後她讓我們在釋放證明上簽字,逮捕的理由是“沒有犯罪”。

我們在法國共停留了三天,有兩天,我們把中國美好的傳統文化及法輪功優美的功法表演帶給了法國人民;另外一天則是在警察局渡過的,被無理關押的理由僅僅是因為我的朋友戴了一條寫有“真、善、忍”的黃圍巾。

高郁冬:巴黎女警察對於我們沒做任何事就被帶到警察局表示不解

◎英國法輪功學員 高郁冬

我叫高郁冬(女),現居住在英國倫敦。(住址電話略)

1月23日我們一家三口(丈夫、兒子和我)來到巴黎。24日中午12點左右來到凱旋門。準備觀看在香榭裏舍大街舉行的農歷新年大遊行。在凱旋門地鐵出口,我接了一份法航小姐發放的旅遊宣傳小冊子,後不小心將小冊子掉到地鐵出口裏面,當我撿回小冊子時,看到幾位男士站在我朋友身邊,向我招手,示意我過去,當我走近他們時,幾個大漢突然粗暴地鉗住了我的雙臂。我用英文問他們為什麼?他們說不懂英文,並更使勁地鉗住了我的雙臂,把我架起來,推進了停在附近的警車裏。

大約14點左右,我們被帶到了第17區警察局,車裏共有10人,有2位我不認識,其他7位我都認識,是英國和法國的法輪功修煉者。

到了警察局後,登記了姓名和在巴黎的住址後,我被帶進了一個房間。我看到先帶進來的幾位被銬在椅子上。過了半小時,我問一位警察,為什麼把我帶到這裏,我們應該立即被釋放。這位警察說他會向上級匯報,等待上級的決定。

又過了一小時,我和另外一個女士被帶到一間辦公室,一位女警察說要記錄一下個人情況。我請她先解釋為什麼要把我帶到這裏。她指著桌子上的一個法輪功小冊子說:在法國如果沒有得到許可,不能在街上發這個。我說我沒有發。我問那名女警察是不是因為我帶著黃色圍巾,她說是。

我又問:那這位女士沒發小冊子也沒帶黃圍巾,為什麼也被帶到這裏,她又指著桌上的法輪功小冊子說因為你們屬於這個,這是上級出於政治原因而做的決定。

女警察對於我們沒做任何事,就被帶到[警察局]這裏也表示不理解。

登記完我的情況後,大約在下午5點,我被釋放。

滕雪嶺:這些都是政治經濟利益上的交易帶來的後果

◎英國法輪功學員 滕雪嶺

我是一位旅居英國的自由職業的藝術家。這個月的22日,我和其他一些修煉法輪功的朋友們一道來到巴黎參加這裏的節慶活動及遊行演出。24日中午,因為我們今天沒有演出安排,就來到凱旋門這兒看風景。中午12:30左右,當我正準備給另一位學員拍照時,突然圍過來一幫警察把這位學員強行挾持,在搜身無獲後又暴力地用塑料繩反綁雙手。我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驚呆了,但我本能地向著這些警察反問:“What's happening? We haven't done anything wrong.”(怎麼回事?我們沒做任何錯事)時,警察把我也反綁雙手地抓了。

在警察對我們的推搡捆綁的同時,手持的對講機中,反復可以聽到叫喊有“Falun Dafa”的聲音。

12:30左右,我們被帶到巴黎的第17區警局。警車到達警局時,有一個便裝的警察從車門探頭進來看了幾眼,還笑瞇瞇的好象對法輪功很了解:“噢哈哈,Falun Dafa。”這時我還以為這下可好了,我們馬上可以釋放了。可事實卻不是這樣,我和另外四個學員包括倆個年輕的女學員又一起被連銬在長椅子上足足有三個多小時,直到16:00點鐘左右才有樓上辦公室裏的便衣警官找我們談話。

因為正值中國新年之際且巴黎又大搞中國文化年,當我被從警車帶進警局時有兩個女警察還用漢語對著我說“恭喜發財”等。我說我是你們[文化節]的客人,你們卻這樣待我,快把我放了,然而他們卻拒絕撤下手銬。

起先,給我做記錄問話的警察是一個男士,他說拘押我們的原因是因為那裏不讓發傳單。當我問他為什麼我們沒有發傳單只是因為戴著法輪大法的圍巾也被抓時,他說那是因為有戴黃圍巾法輪功的學員發傳單,所以其他戴圍巾的也被抓。我說我連圍巾也沒帶為什麼也被抓時,他解釋說這是因為我們在一起,緊急之中一點失誤是情理中的事。

他不讓我多問,說這是上面的事情。他說他個人完全理解我們,並認為我們是和平而無危險的。當我問是不是因為中國方面汙蔑誹謗我們是危險分子才導致這樣的,他說也許有便衣特務誤導警察來抓我們。

後來因為語言上的原因,我又被換到另一個女警官那裏幫助解釋案由。這位女警官非常同情我們。當我們提到我們前一天還在大街上貢獻演出,現在卻被莫須有的關在警局裏。這種事情目前只在中國這樣一個獨裁國家才發生,發生在法國這樣一個以人權民主著稱的國家讓人感到無比痛心時,女警官眼中淚水都快要掉下來了。她無意中流露出這些都是政治經濟利益上的交易帶來的後果。

在大約17:00左右,這位女警官把我還有另外兩位他經手接待處理的兩位女學員先於其他的學員釋放了。

Hong Mun Lee:無辜被銬半日 晚間還能清晰看到手腕上的痕跡

◎英國法輪功學員 Hong Mun Lee

我在英國工作。2004年1月22日星期四,我和朋友一起到巴黎來參加這裏的大型中國新年演出慶祝活動。在我們的演出活動中我是表演打腰鼓的。因為我們沒有獲準參加24日的香舍麗大街的花車遊行,所以就三三兩兩的到凱旋門及香舍麗大街一帶自由參觀遊覽。

大約中午12:30左右,我和另一位來自英國劍橋的煉功朋友來到凱旋門下靠近愛麗舍大街一側的路邊,並準備讓他給我拍一張照片留作紀念。就在這時,突然冒出幾個警察不由分說地把我強行從準備拍照的位置反屈著胳膊押到一邊,在連續多次搜身沒有查出任何東西的情況下,仍然很暴力的用塑料繩反捆上我的雙手。幫我照相的朋友也在稍後被同樣捆綁逮捕。過了一會兒,發現又有好幾個分散在其他地方遊覽的英國來的法輪功學員也被抓到了這裏。還有一位開車路過的法國學員背銬著雙手。

我們這幾個大都戴著印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圍巾,有三個沒戴圍巾的也都是和戴圍巾的在一塊兒被抓的。我們身上甚至連法輪功的真相傳單都沒有,並且都是分散在各處人群中的普通遊客,唯一與眾不同的就是我們戴著法輪大法的黃圍巾。

幾分鐘後我們7個英國學員和一個法國學員被帶上了一輛警車,警車在凱旋門下滯留了大約半小時左右就把我們一起拉到了巴黎第17區警察局。車上不讓我們打電話或拍照,不然見到了就沒收。

到17區警局後,我們被一個接一個的帶下警車,先是西方學員Chris,過了好一會兒,我們兩個劍橋學員也被領下去了。因為我的護照被留在了旅館,所以他們讓我用銀行卡作了身份登記,登記完了以後才解了繩銬,可進了裏屋卻又被換上鐵銬銬在椅子上。在我們之前,Chris已經被銬在那兒了。這樣一直被銬到下午4點多鐘才被問話。

警察局中一個便裝男官員向我們極簡單的解釋了一下我們的被抓原因是因為發傳單,並告訴我們會在6點鐘左右外面的遊行結束後放我們出去。隨後又讓我們填了一份簡單的涉案登記表。他表示知道我們都是很和平很無辜的,個人表示理解,但不讓我們多問,說這是上面決定的事。

因為我既不懂英語也不懂法語,所以,整個過程都是在沒法做一點申訴辯駁的情況下發生的,就是警察最後解釋也是通過另一個學員翻譯轉述的。

最後我們直到下午5:15才被最終釋放。幾個小時後回到住處,室友還能清晰地看到我手腕上被銬的痕跡。

徐宏巖:警察說因為我帶了黃圍巾所以才被抓的

◎英國法輪功學員 徐宏巖

我1月23日來到巴黎。24日大概中午12點30分我和另一位女士正在聊天,準備觀看在香榭裏舍大街舉行的新年遊行。這時一個男士走過來,說了句法文。那位女士以為他是問路的,就說我們只會說英文。但是隨後他兇狠狠的把我的胳膊掐住,就往警車的方向推。我用英文問他為什麼,他說他不懂英文。我說我自己會走的,讓他把我放開,可他惡狠狠地對我說上車,並用力把我架起來,推進了警車。車裏先後上了10個人,其他7位是法輪功學員,有兩位我不認識。

大概下午14點左右我們被帶到了第17區警察局,登記後我被帶到了一個房間。和前面進來的幾位一樣一只手被手銬銬在椅子上。

4點左右我和另外兩位男士被帶到一間辦公室,一個男警察說要記錄一下。他說我們違反了法國的法律,我們沒有得到許可,不可以在街上發法輪功的小冊子。我說我當時在和朋友聊天,根本沒發任何東西,他就說因為我帶了黃圍巾所以才被抓的。我說我們並沒有犯法,為什麼你們警察要暴力的對待我們,還把我銬起來?他說是他們的一個錯誤,向我們道歉,然後說他知道我們是好人。他向上級請示說讓我們等到6點就可以放我們。

下午5點30分我被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