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北京-特拉維夫》雜志 公開向法輪功學員及讀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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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2003年一月創刊以來,該雜志除了為讀者提供新聞和有關文化生活的資訊和服務之外,還不時刊登著帶有中共宣傳色彩的內容,其中包括誣蔑法輪功的內容,將中共官造謊言,外銷到以色列。
* 外銷官造謊言
例如2003年2月,在當地發生爆炸事件後,刊登標題為“來自使館的消息”的文章中,提醒當地中國人註意安全,之後話題突然轉到法輪功,把在中國購物街講清真象的法輪功學員活動和恐怖活動相提並論,誤導讀者。
2003年7月,此雜志用一頁多的篇幅轉載新華網刊登的題目為“‘法輪功’邪教再犯滔天大罪”的文章,把浙江陳福兆謀殺17人的罪行栽贓於法輪功,誤導讀者。
2003年9月,刊登了中國外交部對法輪功學員芝加哥訴江案的“濫訴”評論。
* 善意澄清謊言
以色列法輪功學員自從第一篇有關法輪功的反面文章出現後就一直和雜志的出版人取得聯系、講清真象,讓他了解法輪大法並認識迫害的真實面目。起初得到的反應是該雜志希望保持中立,但是又不想“得罪”中使館。可後來反面文章接二連三,嚴重毒害了當地的中國人。
學員們為了不再讓謊言散播,制造社會仇恨,開始采取法律行動,通過律師和報社交涉,要求公開道歉並糾正錯誤,否則將在法庭控告報社。報社表示同意道歉,第一次刊登的“致歉”文章,內容含糊,沒有道歉的誠意。當律師再次出面,今年(2004)的第一期,即創刊一周年紀念,該雜志再次刊登“致歉”。全文如下:
本雜志於2003年2月2日,3月27日(註:應為7月27日)及9月19日刊登了含有不正確內容的文章,給法輪功練習者造成犯罪形象並帶有負面的意向。
本雜志出版社在此向所有法輪功練習者並向任何由於這幾篇文章中有關法輪功的不正確的內容受到傷害的人士致歉。本雜志向受不正確內容誤導的讀者大眾深表歉意。
《北》在一年裏,從刊登誣蔑法輪功的文章到公開致歉,走過了一條崎嶇的路。作為一個刊物,刊登一篇來自中共喉舌的文章表面上似乎可以給刊物出版人帶來暫時的利益,可是卻誤導和毒害眾多無辜的讀者。媒體在引導人們的道德價值走向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望全世界所有的媒體都能本著客觀公正的立場,擺脫江氏集團海外黑手的左右,真正為自己和讀者負責。
註:3月27日應為7月27日
發稿:2004年1月14日
更新:200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