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時報》誹謗案專家證人、原告當庭揭露在中國遭受的迫害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1月15日訊】經過兩年的多次聽證和調查取證,蒙特利爾中文周報《華僑時報》被控誹謗與煽動仇恨案,11月10日至11月25日在蒙特利爾市魁省高等法院進行。在10日和11日的法庭審理中,魁省高等法院聽取了雙方律師的法庭陳述,聽取了首位證人-專家證人的證詞。歷時兩年的“《華僑時報》誹謗及煽動仇恨案”,源於蒙特利爾中文周報《華僑時報》於2001年11月3日發表了誣蔑、謾罵法輪功、法輪功創始人及法輪功修煉者的文章,並拒絕法輪功學員的接觸,連續發表更多詆毀材料。在法庭於2001年12 月10日下達禁止令之後,《華僑時報》仍於2002年2月2日發行了12版全面詆毀法輪功的特刊(被控“藐視法庭罪”,另案處理)。
1.雙方律師當庭陳述
原告方律師麥克爾· 伯格曼(Mickle Bergman)在法庭陳述中說:“這是一個重要案例,也是一個特別案例,因為它將檢驗我們能否在這個多元文化的國家裏寬容和尊重自己的公民。”
伯格曼還陳述了本案牽涉的兩大問題:在加拿大和魁北克社會如何確定對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界線問題,以及針對誹謗和制造仇恨立法的問題。
伯格曼(Mickle Bergman)說:“這些原告是煽動仇恨的受害人,他們被打上顛覆、邪惡的標簽,成了一群被註明需要遠離、不能做鄰居的人群,以此引發社會對他們的恐懼。”
伯格曼(Mickle Bergman)還說:“站在您面前的這些原告,他們是中國迫害法輪功的受害人,他們不僅僅被剝奪了精神信仰的權利,那些在中國勇敢堅持自己信仰的人現在正面臨著肉體上被消滅的迫害。”
被告方律師格雷(Grey)在法庭陳述中,同意這個案件很重要;也同意在中國針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不能接受的。但他強調需要決定他們是否有直接、生硬表達事物的權利,或者必須時時小心謹慎,以免被說成影響了世界。
法輪功方面將有15位到16位證人出庭作證,被告《華僑時報》方面據稱可能有3至5名證人。
2.專家證人出庭作證
11月11日,蒙特利爾大學歷史系中國歷史教授、東亞研究所所長David Ownby教授,作為專家證人首先出庭作證,歷時一整天尚未完成。他用自己23年東亞歷史研究、尤其是亞洲精神信仰歷史的研究經驗,以及90年代以來對法輪功修煉團體的研究結果,回答了雙方律師的眾多問題。據信,這是全世界首次專家就法輪功問題出庭作證。
David Ownby教授的證詞覆蓋了中國的氣功、修煉和精神信仰的歷史和現狀;講到了佛教、道教、儒教在中國歷史與現代社會中的地位與影響;講到了49年以來發生在中國的歷次大規模政治運動等。David Ownby教授認為,縱觀中國歷史,近年來對法輪功的鎮壓是歷史上歷次鎮壓宗教信仰最嚴重的一次。
Ownby精通中文,閱讀、研究過法輪功的中英文書籍,對北美的法輪功學員做過問卷、跟蹤調查。他在法庭上出示、講述了他的研究結論。
他說:“法輪功的老師教導修煉者,要過正常的社會生活,遵守法紀,在社會上做一個好人。我不記得要家庭破碎的任何說法。有些修煉者的家裏是一個人修煉、另一個人不修煉,但是他們卻相處得很好,家庭生活很和諧,送孩子上學,與基督教家庭和中國社會裏的家庭一樣。”
對於近年來北美法輪功學員四處奔走、集會呼籲等,Ownby 認為:“他們向議會呼籲、遊行等,這對於他們來說都是非常困難的,有時候他們做這樣的決定時我在場。這種做法不屬於中國社會,也不是法輪功的教導。通過這些活動,我很有興趣地觀察到他們的理性。他們的目的不是推翻中國政府,而是對他們認為的錯誤的鎮壓運動做出反應。”
Ownby告訴法庭,他看過華僑時報2001年11月3日及後來的文章。他認為,11月10號以後發表的文章,90%以上的部分是重復了中國海外使館網站上的內容,而中國海外使館網站的內容是中國媒體攻擊法輪功內容的重復。
他認為,11月3日文章通篇都是詞匯的堆積,沒有邏輯性;對法輪功的指責,如“人畜相交”、“吸血鬼”等,是他在法輪功問題研究中重來沒有看到過的。
另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11月15日訊-11月14日華僑時報誹謗案終審進入第三天。原告方證人張昆侖教授出庭作證。他用約5個小時的時間當庭詳述了自己因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大陸遭受的迫害,其中包括酷刑、洗腦、監視居住、非法監禁等。
原告律師柏格曼指出,由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在西方國家的法庭上揭露直接迫害者和間接迫害者,在全世界這是第一次。
在張教授開始講訴自己在中國大陸遭受迫害的經歷時,被告律師放棄了辯方以往否定迫害存在的說法,一再起身說:法輪功被迫害發生在中國,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是確認的,但“與此案無關”。
針對被告律師的反對,原告律師柏格曼指出:華僑時報在文件中試圖否認迫害的存在,而證人被迫害的經歷和專業經歷對法庭理解案件很重要,對理解和定位仇恨宣傳很重要。對方律師將證人有意限制到15個人,但每個證人的親身經歷都可以幫助法庭理解這個案子的背景。
法官聽取雙方律師意見後同意原告證人講述所遭受的迫害。
張教授說,在中國大陸第一次被綁架,是因為給大陸中央政府寫信,陳述法輪功真相。被綁架後,當地派出所官員對他說,“江總書記講話了怎麼對付你們都不過分,只要是煉法輪功的打死了,拉出去就埋了,對外就說畏罪自殺。”
張教授說,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因抵制迫害,他還受到過電棍電擊、毒打等酷刑折磨。
張教授說華僑時報對他造成了巨大傷害。蒙特利爾華僑時報在2002年2月2日的特刊中曾刊登何兵的誣蔑文章,並提到張昆侖的名字。張教授在14日的證詞中說:“加拿大是以自由和尊重人權為原則,並著稱於世的。但是,我萬萬沒想到,江澤民把迫害延伸到海外,他利用散布謊言,挑動仇恨,置法輪功學員為被動。我在中國被迫害,留下嚴重的精神創傷。華僑時報的誣蔑文章使我感到世界上沒有安全的地方。”
14日的庭審從上午9時40分開始至下午4時40分結束。
附件:關於張昆侖教授的個人資料
張昆侖,曾於1980年至1989年任教於山東藝術學院教授雕塑。1989年在加拿大麥吉爾(McGill University)做訪問學者,1996年4月回國。1996年至2001年1月,在山東藝術研究所任所長。在這期間,因修煉法輪功並向大陸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而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
據明慧網的資料記載,張教授自2000年7月第三次被中國當局拘捕後,便被判三年勞教。2001年1月4日星島日報的報導稱,張教授的家人說該項判決從未經過任何正式的審訊程序。
由於加拿大政府、外交部、國會議員、國際人權組織和善良加拿大人民的密切關註與努力,被中國勞教所非法關押了約半年之久的張昆侖教授突然於2001年1月10日被提早釋放,並於同月15日在國籍特赦組織和法輪功學員的歡迎中平安抵達加拿大渥太華機場。張昆侖教授是被加拿大成功營救的第一位法輪功學員。此事曾被加拿大媒體視為國際輿論壓力的“一大成功”。
發稿:200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