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要修煉法輪大法(法輪功)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明思網】我為什麼要修煉法輪大法(法輪功)?這還得從頭說起。我是一名教師,96年下學期開學不久,我感到四肢無力,講話很吃力,每上一節課都很艱難,用盡全身力氣才把課講完,而且聲音很小。經校醫介紹,找了一個很有名的中醫,經他診斷,說我是缺鐵性心臟病,還伴有很復雜的綜合病癥。吃了他開的二十多付中藥,也不見好轉,又出現了嘔吐,飯也吃不下,不管醫生怎麼調理,我還是沒食欲,原先還能吃一碗飯,現在只能吃半碗,還是為了活命,下決心吃下去的。最後又到地區醫院檢查、照心電圖,專家診斷說我心神經的毛病,又吃了一個多月的西藥和中成藥,仍不見好轉,還愈來愈嚴重,三天兩頭就感冒發燒,連吃水果都吐。那時我和愛人每月的工資800元還不夠我看病的。我到處去求醫,各種偏方也吃了不少,一點不起作用,體重一天天下降,由原來的94斤下降到72斤,整天頭昏昏沈沈的,連端飯碗的力氣都沒有,身體非常虛弱,那種痛苦我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簡直是生不如死。有一天我突然想起練氣功,我聽說四姨媽在煉一種什麼功,她原來得了腦血栓,在床上躺了半年,通過煉功身體好了。我就去問她,她跟我介紹法輪功,說煉這個功要做一個好人,不能殺生。我說行,這我能做到。我要求她給我買書,一個星期後的97年3月9日,我買回了《轉法輪》,我越看越覺得這本書太好了,我從來沒看過這麼好的書,看了一遍又一遍,我明白了我在人生當中許許多多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問題,深深被李老師深奧的法理所折服,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從此我走上了修煉的道路。
修煉必須修心。法輪大法就是直指人心,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去修煉,指出順應宇宙特性的人就是好人;背離宇宙特性的人就是壞人;同化宇宙特性的人就是得道者。通過修煉,我明白了做人的目的是返本歸真,做人的標準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去做,我全身心投入修煉中。奇怪,沒用一分錢,沒吃一粒藥,我的病不知不覺好了,感到一身輕,身體非常舒服,我又回到了二十多歲的那個時候,做事也不覺得累。
記得98年暑假我去幫姐姐搞雙搶,當時姐姐很擔心我,你那麼久沒幹農活了,你會受不了,你在家做飯吧。我說沒事,四天雙搶下來也不感覺哪兒痛,也不累。我按大法的要求去做,除幹好本職工作和家務,我每天利用業余時間學法煉功,同時我也不為轉正的事奔波了(15年來我為代課教師轉正的事吃了很多苦,也未能如願),我也不再去請客送禮,拉關系走後門了,我明白那些不正之風會促使社會道德下滑。當今世風日下,唯利是圖,我們人人都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師父說:“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我明白法理後,把心放下,不去管它,結果在97年7月中旬通知我去填表轉正,還給我評了中教一級。98年下學期初中學生要參加全國外語口語競賽,需要老師輔導,當時我想我是煉功人,煉功人在哪都是好人,我也不圖任何回報。因此我擔起了這個任務,每天中午給學生輔導半小時。雖然有些麻煩,但對以苦為樂的修煉人來說算不了什麼。經過一個月輔導,到十月底學生參加競賽,有一個學生獲國家級三等獎,有一個獲省級二等獎,有一個獲市級三等獎。98年下學期我還把一個學期初三補課費500元退給學生。因為我是修煉人,處處要為別人著想,完成教學任務是我的職責,就是不補課我也會加班加點把它完成,我已經拿了一份工資了,再說不是要減輕農民負擔嗎?名利這些東西對我們修煉人來說不重要,我們已經看得很淡了。
83年6月我和丈夫結婚後二年中,我與丈夫的弟弟有很深的怨恨,我曾暗暗發過誓:我一輩子都不會理他,從今以後他也別想再從我這裏得到什麼錢財,他的奸滑使我感到惡心,我受他的氣太多。十多年來我一直沒理過他,一直恨著他,還經常為他的事和丈夫吵架,鬧離婚,把結婚證也撕碎了,還經常發脾氣摔東西,十天半個月不理丈夫。我修煉後不再跟丈夫吵架了,也不再恨他弟弟了,還主動和他弟弟和好,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以一顆慈悲的心去關心他弟弟及家人。比如:他小孩讀書學費不夠,我們拿給700多元。他從去年3月得肝硬化到今年5月我們已給他1800元,買東西的錢還不算,我們自己省吃儉用,平均每個月要給他一百多元。在修煉法輪功以前我肯定不會這樣做,也做不到。真的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使我的心變得寬容、無私。我三哥修煉法輪功前是個愛賭的人,抽煙也很厲害,曾戒過三次也沒戒掉,又喝酒,兩口子經常吵得不可開交。修煉後戒掉了賭、煙、酒,家庭也和睦了。還可舉出很多事例,我講這些就是說我們修煉就是發自內心的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按大法的要求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從本質上改變自己。法輪功能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對任何人、任何國家和民族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99年7月22日江澤民不準人們煉法輪功了,還抓法輪功學員。我就想是不是搞錯了,這麼好的大法都不讓煉?試問:連“真、善、忍”都要取締,那取而代之的又是什麼?何況媒體所宣傳報道的事例都是假的,都是栽贓陷害、蒙騙不明真相的人。10月28日又升級迫害。這是什麼世道啊,作為大法弟子,我怎麼還能坐得住呀?我要去北京說句公道話:我們師父是最正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於是99年10月29日我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車。誰知晚上7時在車站被公安抓住,被關在一個很臟的小房子裏,不讓喝水、吃飯、上廁所。第二天中午12點多由當地公安接回,拘留了18天後才放回家,由單位負責監控。10月31日公安到我家抄家,抄走了大法書、錄像帶等,也抄走了現金1400多元,連夥食費都沒留下,我身上的670多元現金也被抄走,因不夠5000元就從我丈夫的工資裏扣。從這以後我被停職。可我舍不得那些學生,當時別人給我代課又很辛苦,於是我跟領導講:你把我當臨時代課老師也好,你不給錢也好,我都想去教書。領導說我不該去上訪。我說,我們去上訪,去說公道話,這是人的基本權利,在不公正的情況下得允許人說話呀!這難道也做錯了。2003年3月2日局長到我家來,說只要我答應不煉了,馬上恢復工作。我跟局長講了我的情況及大法的真相,最後說:你就是開除我,我也不會怨你。因為這個功法太好了,我會一修到底,一煉到底!
發稿:200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