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草木皆兵 使用黑名單遭譴責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0月20日訊】據大紀元記者蕭玲、唐青編譯報道-10月20日至21日在泰國曼谷舉行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峰會(APEC)。會前泰國政府采取嚴厲措施驅逐城市流浪者、乞丐,使用黑名單攔截和驅逐所有“不受歡迎的人”。這些措施引起人權組織嚴詞譴責,被指違反國際公約。*黑名單
泰國政府表示他們不會容忍當地或外來的活動人士在峰會期間舉行抗議活動。泰國外交部已把500名活動分子、非政府組織成員等列入黑名單,不準他們在亞太經合會峰會期間入境。泰國駐外大使館和領事館已經接到指示,在為期兩天的峰會於10月21日結束之前,不得給這些人發放簽證。
據泰國媒體Nation Multimedia報道,一名身居高位的消息人士透露,泰國政府發布了一份拒發簽證的黑名單。該名單上大多數被拒絕入境的組織是經外國政府點名後確定的。
該消息人士稱,泰國駐各國大使館上月一直忙於收集可能在高峰會談期間組織抗議活動的組織名單。這些組織與恐怖分子沒有任何聯系。
報道說,泰國政府擔心這些組織在亞太經合組織論壇期間進行抗議活動,影響到泰國聲譽,便先發制人,拒絕這些組織的成員於10月21日至22日入境。其中一個被拒絕入境的是法輪功,這是中共向泰國政府提出的要求。
*草木皆兵
據悉,泰國已經逮捕了三名在街上散發法輪功傳單的人,並要將他們驅逐出境。
此前泰國官方透露,有兩到三名法輪功成員已經進入泰國,準備在20至21日的峰會期間發起對北京的抗議。可是,法輪功說他們不準備在曼谷峰會期間舉行抗議。泰國的法輪功學員Sunataya Samkoses告訴美聯社說,“我們想讓泰國政府知道,我們是無害的,我們不反對任何政府。我們不準備在峰會期間舉行反對中國政府的抗議”。
她說她不知道任何法輪功學員來到了泰國,“眼下,政府說兩或三名法輪功成員已經來到泰國。可是這裏的法輪功修煉者們沒有一人知道這件事”。
自從1999年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以來,成千的法輪功修煉者遭到中國政府關押。海外的活動人士說,其中幾百人已經在警方的監禁下死於毒打和虐待。中國政府要求泰國完全禁止法輪功的任何抗議。
據泰國媒體Nation Multimedia18日報道,上百名警察撲向30多名來自省電力局的職員,由於他們被誤以為是要抗議胡錦濤的法輪功學員。
事件引起是由於省電力局的職員身穿黃襯衫,分乘3輛面包車聚集在Silom高速公路出口準備迎接中國領導人。20分鐘後,當警察確信這是一個歡迎的團體後,緊張局面結束。
報道說,這一事件發生前一個小時,警察逮捕了兩名在路上散發傳單的泰國人,他們被認為是法輪功成員。
*法輪功:和平請願,各國都理解
英文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在10月8日發布的媒體聲明中表示,法輪功學員申訴請願都只是和平靜坐、舉著橫幅、有秩序的遊行、發傳單,沒有暴力、沒有大喊大叫。在中國四年的鎮壓中,法輪功學員在亞洲、澳洲、歐洲、美洲舉行了幾百場和平的集會。包括日內瓦每年的人權集會,1999新西蘭APEC高峰會,2002墨西哥APEC高峰會,2002紐約的世界經濟論壇。幾乎所有情況下,法輪功學員都獲得了集會請願的權利,因為人民和政府理解發生在中國的情況:法輪功學員是好人,在中國遭受了殘酷和不公的迫害。信息中心提醒泰國政府和平集會的權利是國際公約和泰國憲法所賦予的。
紐約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發言人徐侃剛表示,法輪功學員從來都是和平請願,各國政府和人民都看到了,這是天賦人權。泰國政府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做法違反了最基本的人權,助長了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
江澤民、羅幹等中國高官因為迫害法輪功人權,在美國、比利時、西班牙等國法庭遭到控訴。
*人權組織:泰國政府違反國際公約
另據Nation Multimedia報道,泰國政府使用黑名單禁止外國活動人士入境的做法,引發了評論家、民主活動家和人權組織的強烈反應。他們指責泰國總理他信踐踏了人民的基本權利。
基地位於曼谷的亞洲論壇和位於倫敦的16條組織敦促泰國總理放棄在峰會期間對公民自由的限制。這兩個組織在一項聯合聲明中說,在許多國家領袖前來與會的情況下,強化安全是合乎情理的,但是全面禁止人們抗議和沒有合法依據的。
泰國國家人權委員會引用聯合國憲章,警告政府的簽證黑名單一事有損泰王國的形像。該委員會嚴詞譴責政府禁止幾百名外國活動分子和非政府組織成員亞太經合會期間入境泰國的做法。他們說政府這麼做違反了泰國已經簽署的國際公約。
該委員會主席Wasant Phanit說,一項國際民權公約規定,只有在有合法原因的情況下才可將外國人驅逐出境。他說,政府必須從速廢除禁令,允許外國非政府組織成員在峰會之前和峰會期間入境泰國。
他說,“禁止入境的黑名單將嚴重影響泰國作為一個民主國家的形像”。他補充道,抗議已經是國際峰會司空見慣的一個組成部份。
他還說,“總理聲稱禁令考慮的是安全原因。但我認為他是在顧慮他的政府的安全。他擔心他的政府會丟面子。然而外國政府不會認為那樣的抗議是令人丟臉的事”。
(大紀元)
發稿:200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