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法輪大法學會媒體公告 請求司法部長授權對訴訟案的調查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0月12日訊】“我們將繼續提供群體滅絕罪的證據,我們請求司法部長授權對江澤民等的訴訟案的調查。”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道-當虐殺在中國仍然持續,當謊言在世界仍然蔓延之時,聯邦檢察官卻在其報告中說,比利時原告馬提亞斯·斯拉茲先生(Matthias Slaatz)和侍育弘(Yuhong Shi)女士不屬於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受害者,盡管馬提亞斯·斯拉茲先生和侍育弘女士與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學員一樣,因有著同樣的一個信仰--對真善忍的信仰,而受到江氏操控下的中國政府大面積的、公開的和系統化的迫害。
然而,聯邦檢察官卻沒有否認對法輪功學員的群體滅絕罪的存在。這是一個典型的群體滅絕罪,在近幾年中已經多次被一些人權組織和西方政府所證實。比利時的法輪功學員將會繼續維護自己的信仰和基本生存方式,告訴人們法輪功在中國以及在世界的真實情況。
很明顯,在訴狀中的比利時原告,是眼下遭受群體滅絕迫害的一部分。群體滅絕罪是指企圖或有意滅絕整個群體或部分群體的人。在這場迫害中,所有這個群體的人都是被迫害的對象。難道對猶太教的大屠殺不涉及猶太人的信仰和全世界的猶太人嗎?如今,這場針對法輪大法的有計謀、有組織的充滿仇恨和恐怖的迫害就是針對世界上的每一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比利時的法輪功學員。
當世界上的一個大國為毀滅一個信仰和世上其所有的信仰者,而對這些信徒進行虐殺,逮捕、迫害、汙蔑時,受害者絕不僅限於那些被關在監獄裏的,受酷刑的、乃至被迫害致死的人。所有的信仰者和支持他們信仰的人都是受害者。鑒於法輪大法的原則是“真、善、忍”,因此這場迫害是針對所有那些信仰和支持“真、善、忍”的人。
在此控告江澤民、李嵐清、羅幹的訴狀中的原告,馬提亞斯·斯拉茲先生等人,請求司法部長授權對訴訟案的調查,以便他們繼續誠實正直地捍衛自己信仰,從而保障人權和維護信仰自由。
發稿:200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