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強”與“厚德”何在?
——問清華大學校方對得起“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校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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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1月30日訊】日前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介紹清華大學裏煉法輪功的部份師生遭到迫害的情況,有的被勞教,有的被判刑,有的被捕後下落不明。在每個名字後面有個人簡介,讀完後不禁感慨萬千。因為我發現他們在被警察抓捕之前都無一例外的受到了清華校方的迫害。
單從裏面提到的在校學生說,他們無疑是清華的精英。大多數是博士、碩士,免試推薦博士生的就有4人,幾乎都是各種獎學金的獲得者,很多是學生幹部。
他們是優秀的,這是誰都無法否認的,清華的校方也是深知這一點的,不然也不會授予他們獎學金,不會讓他們免試讀博士。然而也正是清華校方在他們在校期間以“不從思想上脫離”為由不給他們入學註冊、不給畢業證、強迫他們休學、將他們開除、甚至直接出面把他們綁架拘禁洗腦。而更為滑稽的是,清華校方不同意開書面的休學證明,理由是怕對外公布真相,顯然他們也深知此種行為不端,見不得人。
這讓我聯想起2002年2月間,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的清華學生拿硫酸潑熊的事來。當時潑熊的學生也是成績優秀,也被免試推薦研究生,雖然其品行遭到大眾的強烈譴責,影響了清華的聲譽,但後來清華校方本著“挽救一名人才”的態度,並未將其推出校門,只給以留校查看的處份。
筆者無意對硫酸潑熊事件及當事人做任何評論,只是想就清華校方這兩種處理結果的不同談談看法。
硫酸潑熊明顯是一種攻擊性的危害行為,是有具體的行動了,據稱清華校方根據《清華大學學生違紀處份條例》第六條第14款的規定,並參照《清華大學學生違紀處份管理細則條例》第十八條及第十四條第2款,做出的處理決定。而不放棄信仰僅僅是一種思想活動,那麼清華校方又是根據哪個條例的哪條哪款以“不從思想上脫離”為罪名做出休學開除等決定的呢?以思想定罪,恐怕是一大發明吧。再者,一個人的思想是你說變就能變的嗎?無非是想讓這些學生違心的說謊罷了。
也許很多人可以想到一個問題,那就是只要這些信仰法輪功的學生說句圓滑的話,表個態,就會風平浪靜,前途順達。然而他們寧可失去學業、失去前途、甚至面臨牢獄之災也不說假話,仍能明確堅持信仰,這種高貴的品格、不屈的傲骨更是難能可貴!自古以來,評價人才首推道德,要德才兼備,而這些高德高才的學生不正是我們國家民族急需的棟梁嗎?做學問他們必然能堅持真理,做工作他們必然能堅守原則,做人他們必然能恪守道義,這是真人才!那麼清華校方在這件事的處理上為什麼就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態度呢?
其實答案很簡單,處理潑熊事件,無論怎樣處理都不會危及自身,處理的好了還能為自己賺得名聲。而在法輪功問題上,不順從上命可就要丟烏紗帽了。聽說同是清華出身的610辦公室頭目李嵐清曾親自坐鎮清華監督迫害事宜,可見如果沒有這種危及自身利益的前提,清華的領導們在處理問題上也不會如此令人不齒。
清華立校80余年,以其嚴謹的學風和突出的成就備受矚目,以“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為校訓,也湧現出朱自清、聞一多等高風亮節之士,如果眾先輩泉下有知,恐怕要為今日的清華掩面而泣了。
試想,在強權面前沒有堅守道義良知的勇氣,望風即倒,趨炎附勢,如何去維持清華的精神,何來“自強”與“厚德”?如何去培養真正的人才?沒有一種精神、一種骨氣,又怎談得上“建設世界一流的大學”?
這些信仰法輪功的師生身邊的同學老師自然是深知他們的人品和學識的,對於校方的處理即使表面不說,心裏也會嘀咕,這種打擊良善,扶助邪氣的歪風,對於清華的學風、校風又會有何種影響呢?這麼多的碩士、博士被強令停止學業,又會給他們所從事的課題研究帶來什麼影響呢?可以說清華在這件事情上做的實在是太不漂亮,對自己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在江澤民為首的幾個弄權小人的淫威下,清華竟淪為迫害忠良的打手和幫兇,給清華的歷史上添上了濃濃的恥辱的一筆。有的學生在學校裏就被校方強行綁架送到警察辦的洗腦班,不轉化就直接勞教。有的學生不願順從迫害已經離校出走了,這本來給清華提供了解脫出來的機會,可清華校方竟然千方百計的到處找,甚至給其家打電話,騙說什麼回來沒有事,繼續學業,拿個畢業證書什麼的,或者回校收拾一下東西等等,但是一旦找到後就派人派車把人家送到警察手裏。這麼做,我們就不得不質疑領導們的個人品德了。其實在這件事情上,作為校方,即使沒有那麼足的道德勇氣去抵制,也完全可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做得更像樣點,是最大限度的維護善良還是最大限度的打擊善良是可以選擇的。在幹壞事上這麼積極幹什麼,何必呢?
此事不僅是清華之大不幸,也是我們國家民族之大不幸。清華只是中國知識界在這場鎮壓中的一個縮影,知識分子越來越圓滑和市儈,這是我們民族的悲哀,當人們的骨頭越來越軟的時候,我們這個民族離衰亡不遠矣!不過可喜的是,從這些信仰法輪功的師生身上,我們體會到一種久違的精神,這也許就是我們民族未來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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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清華大學學生因堅持信仰遭受迫害的案例
電子工程系
袁江,30歲,1995年7月畢業於清華大學電子專業。法輪大法甘肅義務輔導站站長。在蘭州市電信局所屬的信息技術工程公司曾經擔任過副總經理。後因他不放棄法輪功信仰被解職,改任技術總監。2001年8月30日在甘肅敦煌附近被捕,遭到甘肅省公安廳公安酷刑折磨,於11月9日去世;
孟軍,男,29歲,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助教,清華大學電子系碩士。1999年9月、10月兩次被派出所和北京市公安局扣留,因為堅持信仰而在單位實行崗位聘用制時被迫失業。後因2000年6月去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和平請願被拘留,2000年12月31日午夜,在貼大法真象資料時被中關村派出所匪警抓走,遭到酷刑折磨,後關押於北京市公安局七處看守所,2001年12月13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非法以“使用互聯網傳播大法真相資料”、“以放飛氣球的方式掛大法條幅”、“散發大法真相傳單”等罪名,非法判處孟軍10年徒刑。
姚悅,女,已婚,29歲,清華大學微電子所96級碩士研究生,黨員,本科畢業時曾被評為北京市優秀畢業生。清華大學熱能系97級碩士研究生(大法弟子)劉文宇的妻子。1999年9月3日因在學校內公開煉功被清華大學派出所強行帶走,審問至第二天淩晨。被開除黨籍、學籍,檔案被校方強行轉走。2001年1月1日淩晨,被中關村派出所匪警破門而入抓走。後關押於北京市公安局七處看守所,2001年12月13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非法以“使用互聯網傳播大法真相資料”、“以放飛氣球的方式掛大法條幅”、“散發大法真相傳單”等罪名,非法判處姚悅12年徒刑;
褚彤:女,32歲,清華大學微電子所碩士,講師,1999年10月27日去天安門城樓上為法輪功請願,遭到警察的野蠻毆打。被綁架後被關押在北京市公安局七處,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出獄後在明慧網刊登“嚴正聲明”表示繼續堅修大法,隨後被迫流離失所。2002年8月與其丈夫一起在北京住所被秘密綁架,目前下落不明;
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
王欣,男,25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9級博士生,曾獲校優秀幹部獎學金、優秀學生二等獎學金、好來西校友獎學金、細越育英獎學金,並擔任過班長、系科協副主席等職務。本科畢業後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1999年10月被清華大學強令回家休學,並被告知“不從思想上脫離就不能回校”。2001年4月被抓,後關押於北京市公安局七處,2001年12月13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非法以“使用互聯網傳播大法真相資料”、“以放飛氣球的方式掛大法條幅”、“散發大法真相傳單”等罪名,非法判處王欣9年徒刑;
黃奎,男,26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9級博士生。曾獲鄭格如獎學金、優秀學生一等獎學金,並獲清華大學優秀畢業生稱號。曾擔任班長、系科協副主席等職務。本科畢業後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1999年10月,學校強迫其休學3個月。2000年6月因在校園內煉功,被派出所警察在校園內當眾毆打,後被清華大學勒令退學。曾被國家安全部人員非法綁架。2000年11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二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2001年8月進行審判,審訊結果原定在2002年春節前後宣布,但因布什總統訪華而押後,目前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王為宇,男,29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6級博士生。曾獲優良畢業生、優秀學生獎學金和飛利浦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曾擔任班長、團支書、科協副主席、精儀系團委副書記、97級本科生輔導員等職務。清華大學本科畢業後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99年9月和10月兩次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清華派出所扣押,被罰蹲4~5個小時,並被威逼訊問至深夜。後被迫休學長達四個多月,2000年6月再次被休學。2000年7月22日在天安門與他人交談被警察無理拘留一周,2000年下半年,被迫離開學校流離失所,2002年8月在其打工的公司上班期間被國安秘密綁架,目前下落不明;
許志廣,男,25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9級博士生,曾獲優秀學生一等獎學金,擔任過班長、系科協主席等職務。清華大學本科畢業後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99年7月25日因上訪反映有關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北京市公安局無理扣押一天,99年10月因堅修法輪功被強令回家六周,並被告知“不從思想上脫離就不能回校”。2000年6月被告知“若再有行動立即休學或退學”,2001年4月被校方強行綁架至洗腦班,後即被迫離開學校,流離失所,2002年4月外出時失蹤,其後曾被關押於北京市團河勞教所,目前下落不明;
水利水電系
張孟業,清華大學59級水利工程系河川樞紐電力專業的學生。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副主席胡錦濤的同班同學,曾任廣東電力學校講師。2000年3月被廣州市公安局強行判送勞教兩年,關押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在勞教所,張孟業為要求無條件釋放,曾3次絕食。直至2002年2月10日被釋放時,張孟業已被摧殘得骨瘦如柴,體重還不到70斤。回家後,張孟業因不堪騷擾迫害,被迫離家出走。張孟業於3月20日和5月4日在明慧網發表兩篇文章,陳述自己在20多年前患乙型肝炎,久治不愈,煉法輪功8個月即完全徹底根治好的事實,以及在1999年因寫信給中央談對法輪功的認識而被勞教遭迫害的經歷。這兩篇文章發表後,廣東610辦公室遂投入大量人力到處搜尋他,並且揚言,一定要抓到他,抓到後不是送勞教就是送去洗腦班。2002年5月17日由於被叛徒出賣,於5月18日夫婦二人被雙雙強行送到黃埔戒毒所洗腦班,在這裏張孟業受盡了種種非人的折磨。
林洋,男,25歲,清華大學水利水電系94級學生。曾獲校優秀一等獎學金,校“挑戰杯”科展三等獎,校科技活動“優秀個人”稱號。因品學兼優被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1999年9月初開學時,因未寫對法輪功的揭批材料與不煉功的保證,校方不予註冊,不給辦理一切入學手續(受到同樣不公對待的新入學研究生共有7名)。1999年10月27日與同學二人去找人大代表反映情況,被強加以“非法聚集,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處以刑事拘留,後被兩度休學。2000年6月初又因去天堂河監獄反映情況被非法拘禁十天,期間他絕食九天,獲釋後被清華大學非法開除。2000年11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2001年8月進行審判,審訊結果原定在2002年春節前後宣布,但因布什總統訪華而押後,目前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蔣玉霞,女,25歲,清華大學水利水電系95級學生。1999年10月,去信訪辦反映自己對法輪功的看法。清華大學以其畢業設計答辯不通過為由不給畢業證,以肄業處理。2000年10月1日國慶節到天安門遊覽,又無故被強行拘捕關押3日。2000年11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2001年8月進行審判,審訊結果原定在2002年春節前後宣布,但因布什總統訪華而押後,目前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熱能系
俞平,男,30歲,熱能系1995級碩士研究生,1997年3月因成績優異提前攻讀博士學位,曾獲清華大學一二九獎學金,西門子獎學金。曾任系研究生會主席,研究生工作小組副組長。1999年6月初學位論文答辯時評委一致通過(承擔國家863計劃航天領域高科技項目),並被評為優秀畢業論文,但因6月20日到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和平請願,學位被清華大學擱置不授予,以博士肄業處理。已獲俄亥俄大學全額獎學金,卻失去深造機會。後被非法判刑四年,曾上訴,目前情況不明;
劉文宇,男,已婚,29歲,清華大學熱能系97級碩士研究生,清華大學微電子學研究所96級碩士研究生姚悅(大法弟子)的丈夫。曾任熱研7班班長,獲清華大學優良學生獎學金。1999年5月因成績優異提前攻讀博士學位。2000年1月15日到30日,被清華非法軟禁在200號核試驗基地,強迫其改變信仰。2000年6月到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和平請願,以“涉嫌非法聚集”之名被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被清華非法勒令退學。2001年1月1日淩晨,被中關村派出所警察破門而入抓走。後關押於北京市公安局七處看守所,2001年12月13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非法以“使用互聯網傳播大法真相資料”、“以放飛氣球的方式掛大法條幅”、“散發大法真相傳單”等罪名,非法判處劉文宇3年徒刑;
建築系
馬艷,女,26歲,清華大學建築系94級本科生,清華人文學院傳播學第二學位。1998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4月25日去天安門和平表達心聲“法輪大法是正法”,被刑事拘留一個月,被拘數天都無人通知其父母,令其家人承受了極大的精神痛苦。隨後校方來電話通知其退學,被其拒絕後,校方又電話通知其被“除名”。2000年11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2001年8月進行審判,審訊結果原定在2002年春節前後宣布,但因布什總統訪華而押後,目前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王志強,男,31歲,清華大學建築系97級研究生,因為修煉法輪功而於1999年10月被學校強迫休學,後失蹤多時,半年後,家屬得知,關押於北京市公安局七處,現下落不明;
工程物理系
李春艷,女,22歲,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本科生。1999年9月因拒絕寫不煉功的保證校方不予註冊。99年10月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校派出所扣留、審問至淩晨,期間被體罰。因其早晨在校內公開煉功,多次被清華派出所迫害,由北京市公安局十四處警察審訊。被勒令休學,但是清華大學不同意開書面的休學證明,理由是怕她對外公布真相。2000年11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二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2001年8月進行審判,審訊結果原定在2002年春節前後宣布,但因布什總統訪華而押後,目前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化學工程系
柳志梅,女,22歲,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97級學生,1999年9月校方不予註冊入學。10月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校派出所扣留、審問至淩晨。2000年7月份去天安門和平表達心願,被非法拘留20多天,期間一直絕食。2000年8月被清華大學強令休學並且不出示任何書面證明。2001年5月被非法抓捕,其間輾轉了幾個看守所,後關押於北京市公安局七處看守所。受到酷刑折磨,頭被打變形,胸部被打壞,多個指甲被摧殘掉,被扣上十幾項罪名,並於2002年11月份被非法判刑12年,從北京被遣送回原籍,現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濟南市女子監獄;
核能技術設計研究院
李艷芳,女,27歲,清華大學反應堆工程與安全專業碩士研究生。1999年9月因在學校內公開煉功被清華大學派出所強行帶走,訊問至第二天淩晨。10月下旬,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再次被校派出所扣押,並被強行沒收隨身攜帶的法輪功書籍,因抗議被施以“背銬”刑罰。2000年6月她去天安門和平表達心願,被北京市公安局行政拘留9天,8月份開學後校方口頭通知其休學,後又被口頭要求退學。兩次被迫休學給家在農村的親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損失;其身患癌癥、情同慈母的外婆在此期間病情加重,於2000年7月份去世。2000年11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2001年8月進行審判,審訊結果原定在2002年春節前後宣布,但因布什總統訪華而押後,目前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機械工程系
李鋒,女,96級清華大學機械工程系碩士畢業生,後在上海某職業學校任教師,是有口皆碑的好教師。2000年5月辭職到北京,然而上海警察在李鋒離開上海後來到北京,費盡心機地找到她,並把她判刑3年;
教職員工
董延紅,女,30歲,曾是全國書法比賽獲獎者,因為堅持信仰被清華西南樓居委會列為重點,2001年1月某日,居委會騙其去談談,從此沒回來。2001年12月13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非法以“使用互聯網傳播大法真相資料”、“以放飛氣球的方式掛大法條幅”、“散發大法真相傳單”等罪名,非法判處董延紅5年徒刑;在監獄裏不為邪惡所動,仍然堅修大法。現在警察對她單獨關押,嚴加看管,接見家屬時有警察在一旁監視,談話內容也被嚴格限制;
虞佳,女,35歲,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講師,2000年春節因為法輪功問題去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其間被上“背銬”五天半,禁止飲食睡眠,手腕嚴重損傷;後清華大學每月只發給微薄生活費。其後因在清華校園裏公開煉功,多次被派出所扣留,並幾次被派出所警察當眾毆打致傷,後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處再次拘留。2000年11月27日,被警察非法逮捕,經秘密審判,被判刑三年半;
王久春,女,清華大學科技開發部副教授,原清華大學法輪大法義務輔導站站長。2002年除夕被抄家抓捕,被判一年半勞教,現被非法關押於北京團河勞教所;
邱淑芹,女,清華大學教務處職工。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學校下崗,只發給少量生活費,2001年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辦了內退。2000年4月25日因去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被刑事拘留一個月,期間因為堅持煉功被施以戴背拷的刑罰數天。獲釋後因為在清華校園裏公開煉功,多次被派出所警察扣留並毆打,個人財產被非法沒收。2000年7月20日前幾天被北京市公安局秘密帶走並拘留近一個月。幾年來曾十幾次被抓,六次被非法關押拘留(一次因其血壓高未能得逞),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被戴背銬、被強行灌食,2002年清華大學非法扣發了全部退休金,斷絕了全家唯一的生活來源。現已被判勞教;
賈小梅,女,清華大學機械廠職工。1999年12月26日去旁聽對大法研究會成員的公審,被海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一個月;後每逢“敏感日期”中關村派出所便以傳喚為名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最多時長達48小時,從未出示過任何書面證明。2000年4月16日,在原煉功點晨煉時被警察無理抓走,隨後又被刑事拘留一個月。2000年6月30日,再次被警察抓走並拘留,後絕食絕水3天以抗議無理關押,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才被釋放。2000年7月22日,在自家住宅樓門口被守候的警察強行帶上警車,再次非法拘禁48小時,僅因懷疑她可能會去天安門和平請願。2000年8月,因為她堅持信仰,所在單位通知其辦理辭職手續,遭到她拒絕後不允許她去上班。2001年11月因張貼真相資料被劫持到團河勞教所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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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旅居海外的畢業於清華大學的大法弟子受迫害情況:
趙明,清華大學計算機系88級學生。曾任清華大學紫光集團計算機網絡中心項目經理。1999年3月進入愛爾蘭都柏林三聖學院電腦系攻讀碩士學位,同年聖誕節期間返回中國大陸,希望中國政府停止對法輪功的無理鎮壓,但卻遭非法拘押。2000年5月被非法囚禁在北京大興縣團河勞教所,期滿後又被非法延期10個月。趙明在獄中經常遭到毒打、電刑、強體力勞動等虐待,並被施以洗腦等種種精神折磨,被逼迫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在國際社會的正義呼聲和強大壓力下,在北京被非法關押近兩年之久的愛爾蘭法輪功學員趙明於2002年3月12日獲得釋放。
張志剛,男,26歲,清華大學人文學院碩士研究生,本科就讀於清華大學水利系,2001年赴澳洲新南威爾士大學攻讀計算機碩士。在清華期間曾獲張光鬥獎學金、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吳朝玉獎學金和優良二等獎學金。曾擔任班級團支書、年級黨支部宣委、系團委委員和某協會主席職務,因品學兼優被推薦免試攻讀清華人文學院碩士研究生。在99年碩士入學前因堅持修煉,學校對其碩士學籍不予註冊,99年10月被學校強令休學回家思想轉化3個月。2000年1月又被學校強行帶至校內某賓館非法隔離、限制人身自由進行“思想轉化”,進行精神摧殘達兩周之久。後再次強行將他休學,強令回家轉化。2000年4月25日因去天安門和平上訪被公安非法拘留一個月,出來後不久又因給別人看一篇有關法輪功的文章,以“擾亂社會治安”的莫須有罪名非法拘留一個月。2000年7月,學校因其以前曾和平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而對其進行黨員除名,並取消了他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
謝衛國,男,29歲,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96級碩士畢業生,目前在英國曼徹斯特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由於參與法輪功在英國的呼籲制止中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的請願活動而被江氏集團列入黑名單,其身在國內的未婚妻朱永潔於今年11月4日在北京被中國國家安全部秘密抓捕。
更新:202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