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警察虐殺一婦女後稱其自殺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月25日訊】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湖北武漢消息,武漢市42歲的法輪功女學員劉群英,1月10日上午在被警察傳喚至蔡甸區公安分局,2小時後死於高樓墜下。警方稱劉是跳樓自殺,但劉群英親屬同事對此均表質疑,據現場目擊者認為,墜樓者不似主動跳樓。據了解,劉群英是原蔡甸正街綜合零售商店職員,下崗後,曾做過保險等業務。她於1999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功。2000年12月曾因去了北京天安門廣場,而被非法勞教一年。
據消息來源描述,2003年1月9日上午,四個蔡甸公安分局的警察到劉群英的家中,要她到局裏走一趟,說有話要談。當天劉群英要去醫院接82歲的老父親出院回家,因此回絕了。於是警察要她第二天一定要去。
10日上午8時,劉群英去了蔡甸區公安分局法治科。據悉,之前她的同事們都勸她不要去,劉群英說:“我沒殺人沒放火,沒做任何壞事,要我去怕什麼,我還要向他們講清真相,救度他們呢。”
當天上午10至11時左右,有目擊者看到,從蔡甸區公安分局7樓裏飄下一人,落地時沒有聽到痛苦的呻呤聲,7樓窗口有2人在向下探望。隨後蔡甸公安分局稱:劉群英跳樓自殺了!
據當地人士分析說,蔡甸分局的7樓大窗位置偏高,如有人要越過,之前必須經過搬凳子、踩上、開窗、躍下等動作,而這一系列的行動要在幾名公安人員的眼前完成是不可能的,除非在場人員有意允許事件發生。
消息指出,最令人不解的是,1月10日當天下午5時,劉群英家人因久不見其回家,到蔡甸區公安分局要人,公安分局警察回答不知道,後見無法隱瞞便說:人死了,已送殯儀館了!蔡甸區公安分局,610辦公室,蔡甸區政法委百般阻撓並劉的家人要其遺體,後在劉的家人再三要求下,才讓其家人派代表在11日淩晨3點見了劉遺體最後一面,但規定:劉家必須承認劉群英是跳樓自殺,不許送花圈,不許開追悼會,不許請客。
消息還指出,12日由武漢市檢查院出具的一份驗屍報告中稱,劉群英曾被送醫院搶救。但經事後了解,無送醫搶救一事。消息來源稱,在這份驗屍報告中,沒有死亡時間,沒有死因,沒有搶救時間及過程。
據蔡甸區公安分局的法醫鑒定:劉群英當場死亡,一個眼睛睜一個眼睛閉,口中有食物,小指帶血,其它部位無破痕,胸前多處紫痕,內臟都是汙血。
蔡甸區公安分局一科的一名男警23日稱:“她(劉群英)來的時候就是準備要自殺的。”
消息稱,劉群英的親屬及同事們都不接受劉是自殺的說法。劉群英上有82歲的老父需人照顧,下有十幾歲的孩子要撫養,她本人是一名堅定的法輪功修煉者,而法輪功嚴禁殺生。知情者一再強調,劉群英臨走時說:我還要向他們講清真相,救度他們呢!
一年多前,遼寧省也發生一起警察虐殺法輪功學員後誣陷其跳樓自殺案件,當時法新社等國際媒體均有報導。2001年9月14日,遼寧省朝陽縣一名32歲的法輪功女學員於秀玲,因修煉法輪功被當地警察酷刑折磨13個小時致奄奄一息,被警察從樓房四樓窗戶扔下,活活摔死。事後警方宣稱死者是跳樓自殺。資料顯示,現在迫害於秀玲致死的兩名兇手已被調查出來,他們是遼寧省朝陽市龍城區公安分局內保科的警察黃殿相、孫旭。
2003年1月20日,一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在美國成立。該組織聲明,其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
發稿:200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