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時報在法庭禁令之下繼續詆毀法輪功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6月1日訊】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5月31日蒙特利爾報導/蒙特利爾、渥太華和多倫多的100多名法輪功修煉者,上周要求恢復對蒙特利爾發行的中文報紙《華僑時報》、其出版者周錦興以及何兵藐視法庭案的審理。控告稱被告違反了法庭頒發的禁止其發表詆毀法輪功材料的保護令。自2001年11月3日以後,《華僑時報》連續發表了詆毀法輪功、法輪功創始人及其修煉者的材料,所使用的語言極其汙穢、恐怖,如“人畜相交”、“殺人”、“反人類”等,其中許多詆毀材料都在法庭頒布了禁止發表詆毀法輪功材料的保護令之後重復發表。在法輪功學員控告被告藐視法庭之後,法庭安排了5天時間進行審理。
2002年4月26日,魁北克高等法院的法官佳斯緹斯-維歐先生 (Justice Viau)取消了由法輪功學員提出的藐視法庭案,認為原法庭命令從技術上看不夠清楚。法庭取消該案前,聽取了雙方律師就原法庭命令是否清楚而進行的辯論,但是沒有聽取針對被告藐視法庭命令的證據。
現在,法輪功學員正在就法庭取消藐視法庭案的決定進行上訴。
法輪功代表律師麥考爾-博格曼先生(Michael Bergman)說:“原法庭命令能被證明是明確而且精確的。並且,一旦被聽證的話,證據、案件的整體情況、魁北克上訴法庭和加拿大高等法院以前判定的案例,都將支持該藐視法庭案的繼續審理。”
蒙特利爾法輪功修煉者楊育民表示:“我們一直註意到,中國大使館一直都在當地的華人社區尋找代理人和替罪羊,以攻擊修煉法輪功的加拿大人。”
在藐視法庭案上訴期間,原來由法輪功學員控告被告的詆毀法輪功案還在魁北克高等法院的審理之中。
發稿:2002年5月31日
更新:200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