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首次插播真相電視:重慶,2002年元旦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5月21日訊】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星期五判定四名法輪功學員利用法輪功妨礙執法,擾亂電視廣播等罪名成立,分別判處他們7到16年不等刑期。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1號,重慶有限電視臺曾播出被禁的法輪功宣傳短片,時間長短不詳。直到中國官方媒體星期六公布重慶法院的判決,外界才對這次法輪功侵入重慶市電視節目播放法輪功宣傳的事件有所了解。外界原來得知的第一起這類事件是今年3月在人大和政協開會期間,吉林省長春市電視臺兩次播放法輪功短片,長達20多分鐘。法新社星期六援引新華社消息,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判處4名法輪功練習者7至16年徒刑,罪名是“利用邪教妨礙法律實施”和“利用邪教破壞電視廣播”。據報道,5名法輪功練習者在今年元旦切換重慶市有線電視網,播出宣傳法輪功的錄像帶。新華社的消息沒有說明非法播出的時間是多長以及有多少人收看。5名法輪功練習者中,一人被判處16年徒刑,一人被判處15年徒刑,2人被判處7年徒刑,1人在拘押中死亡。據報道,這是法輪功練習者切換有線電視網的第一個案例。
(大參考)
發稿:2002年5月20日
更新:200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