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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牛哥:給江澤民的一點忠告

——評議血腥鎮壓法輪功之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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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牛哥

【新生10月26日訊】

三代衣缽相傳

看一看中共獲取政權後五十多年來的三代衣缽相傳, 即可看出,共產集權的殘暴性,是由其承襲世界帝王的嗜血性而來的。所以,從毛澤東開始, 每一代“接班人”,都要以一項重大的血腥鎮壓作標志才告終。以秦始皇自詡的毛澤東覺得,“大躍進”餓死數千萬中國人還不夠, 接著又發動了一場再要上千萬百姓人頭落地的文革,方肯死入“黃泉”;而鄧小平,不僅效毛整肅異己分子,接連清洗既定接班人胡、趙下臺還不夠,更立即動用數十萬大軍和坦克,公然以血洗天安門來對付學生的民主運動,為毛澤東之未敢為!到了江澤民,更以把政治異己分子肅殺於“萌芽狀態”之中而聞名遐邇,因而做出了連鄧小平也未能做的相繼數年至今未了的全力血腥鎮壓法輪功的傑作,顯示它比鄧小平更害怕民間群體力量之興起。可惜的是,它肯定已不可能象它的毛、鄧老祖宗那樣畢其功而退,並且將給中共帶來後患無窮。

造成如此惡果的首要因素是它太自負了。滿以為經過鄧的垂簾聽政,和它的結黨營私、攏絡軍心,即便有了穩坐領尊核心的本錢,因而敢於自誇不相信三個月鬥不垮法輪功;甚至,還在外國人面前炫耀“體重90公斤的我,無論法輪功興起多激烈的風波,也不會受其影響”。為此,江澤民真的使出渾身解術了。盡管中國的共產極權實際上已成了強弩之末,再也無法造成毛澤東發動“文革”,鄧小平以坦克、機槍進行“六。四”大屠殺的聲威,但它還是有本事將法輪功定性為“邪教”之後,便動員全國軍、警、法對其進行空前的血腥大鎮壓,並且深入鄉村閭裏執行法西斯式的逐門逐戶的人人過關的大清洗,因而被迫害致死連同秘密處決的法輪功學員就可能超過“6。4”的北京屠城;更不消說,被送勞改、勞教以及強迫送往集中營“轉化”,送往精神病院折磨的人要以千、萬人計,於今尚在沒完沒了。可大大出乎江澤民意料的是,盡管國內百姓決不敢對血腥鎮壓法輪功的千古罪行說“不”,但遠遠未能消滅;尤其數以千百計被宣稱“轉化”了的法輪功人,一離集中營便立即再來個“否定的否定”--“康復”如前。

更可悲的是,由於江澤民野心超越了毛、鄧,自以為只要通過霸道外交,即可迫使各國馴從於中共合力清剿延伸海外的法輪功,誰知適得其反;法輪功也正因此獲得了世界各民主國家政府及人權組織還有海外中國民運組織的普遍同情和大力支持,因而聲威大震;不僅粉碎了江澤民消滅法輪功的黃梁美夢,更直接構成了對中共非法暴力統治基礎的動搖。看來其嚴重惡果還在後頭。因此不能不對江澤民提出一點忠告。

無法難逃天理

以“定性”構人入罪,真可說古往今來只是中共的一大發明,可證諸中共的罪惡史,有哪一項以“定性”來肅殺的“右派”、“走資派”、“資產階級自由派”和所謂“境外反華派”等等,最後不是因為有逆天理而反把自己弄得焦頭爛額,不得不自行推翻的呢?共產黨便是由毛澤東開放的這種無法無天而自挖墳墓。江澤民繼承這血統用以鎮壓法輪功,當然註定要失敗了。我在去年一篇題為<<向法輪功人致敬>>的拙文中便說過:“如果真要以什麼‘反科學’、‘搞迷信’和‘害死人’三大標準作為一個宗教或類似宗教的社團(應還包括‘政黨’--筆者補充)組織定性‘邪’與‘不邪’的話,那麼中共便應首先定性為當今世界上貨真價實的最大的‘邪黨’--邪惡的黨了。” 因為文中我已列舉了誰也無法辯駁的中共建國以來的八大罪證。但中共統治集團,卻至今未端出任何一件足可讓人置信的--更遑論足可由法律公證明定為法輪功團體的‘邪教’罪行的。因而也就只能以“定性”替代法律來清洗法輪功了。天理能容嗎?

明眼人一看便知,不是法輪功團體有什麼“罪惡”,而是這種凝聚自民間的力量,不管叫什麼名堂,都對中共這個病入膏肓的獨裁政權威脅太大了,具有天然的挑戰性。正如江澤民最近膽戰心驚的說,就是“共獨”領導層,也都到處布滿了“危險人物”,“在拆社會主義事業的墻腳”,“只待氣候突變就走人”。因此,把法輪功趕盡殺絕,只不過是為江澤民消除一點危機感而已。

然而,共獨政權之危機根源,便是來自其無法改變的無法無天,又如何能通過法理的定位呢?所以,盡管江澤民也打出過以法治國的騙人障眼法,但他的禦用“人代”至今依然無法拿出一部<<反邪教法>>來。1999年10月的9屆人代常委會,也只草草通過一項<<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這本身便是未能將“邪教”定位的非法的“法”,即對法輪功也不敢明言為“邪教”,依然只靠“定性”。因此,2001年6月,才再由檢、法部門企圖以亡羊補牢的手法搞出一個<<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應用法律分析若幹問題的解釋(二)>>來,卻並不能解決讓法學家也倍感難為的對“邪教”規範立法的問題。即算港特有葉太之流願為此爭功效命,卻也始終未能如願。因而只好再搞“基本法23條立法”,以便有朝一日作為在香港血腥鎮壓包括法輪功在內的民間社團的替代本。但以當前中共正在不斷改朝換代之際,一旦中國有了民主體制之門的開啟,江澤民非法血腥鎮壓法輪功的罪惡,恐怕即要與毛、鄧同樣的血債累累的罪行一並清算,甚至都得加重於江澤民身上,豈不危乎?!

覺醒威力無窮

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手段之殘暴,罪名之多,實在是驚人的。從最初宣布為“非法組織”,到定性為“邪教組織”,然後又升級為“國際反華勢力和境外敵對勢力”支持的“反動組織和政治勢力”等等,其中罪莫大焉的當然是“反動政治組織”了。所以,灣區便有一位教育界名士授意推出了一篇指稱法輪功是“極具政治野心”的助桀為虐的文章,但卻無法從中找出其“極具政治野心”的任何罪證來。大家都十分清楚,法輪功確實是一個十分純凈的以修煉身心為理想的、為訴求的、為目的的非政治的民間團體;即便在一切反迫害討公道的抗爭中,從來都是和平、寧靜和正大光明的,不叫喊口號,也不附帶任何政治訴求。但人們必須認識的是,法輪功遭受的確實是來自共產極權統治者的百分之百的毫無人道的政治迫害和鎮壓;因此,為反抗這種殘暴的政治迫害的鬥爭,無疑便是維護人身生命安全與結社自由的基本人權的鬥爭,這當然也是一種帶著政治性的正義鬥爭,任何人都不容忍以“野心”來誣蔑,法輪功人更不應對此忌諱。

更不應排除法輪功人仍是城市中享有自由權力的人,因此,誰也不能壓制他們在正義抗爭中必然引致的自由、民主思想理念的覺醒,我相信,這與他們的修煉信仰並不矛盾,甚至是相符的;尤其我知道,海外的華裔法輪功人相當大都是知識界青年,並且是具有高層的學歷和經歷。他們的覺醒,理所當然的更易於獲得人權組織,以及追求自由民主社會的政治團體的同情與支持。這便正是共產暴政自己所造成的,增強了對共產暴政抗爭的巨大力量,盡管這兩種抗爭力量未必會組合一起,但在提升抗爭的威力上則是無疑的,至於其發展如何,誰都難以預料。所以,中共總以為只要運用軟硬兩手策略----即,軟的便是,以金錢與權勢收買和“統戰”投共分子,以及用包括打壓、屠殺在內的收拾一切異己分子的硬的一手,即可保其獨裁統治永世長存,實在是愚不可及的自取其禍。

失道者必寡助

孟子云:“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也在法輪功對抗中共暴政的正義鬥爭中獲得鮮明的驗證了。數年前,江澤民親向克林頓總統奉上申討法輪功為“邪教”的文章,不僅未獲背書,反遭眾人恥笑;甚至使盡了包括唆使暴徒直接毆打法輪功人、向當地華人恐嚇以及向各國地方政府施壓等等各種文攻武鬥的卑鄙手段在內,也都到處碰壁,還適得其反的更擴大了對法輪功的同情與支持,甚至連連吃上至今未了的官司,真可說黔驢技盡。有趣的是,就是這次江澤民要到德州布什家鄉農場與總統會晤的時候,那裏的克勞弗小鎮的禮品店便推出了印上:“世界需要真、善、忍”的銘記的T恤迎接他。

當然,有時也會有所“斬獲”。譬如,在舊金山就得利於獲取利益酬傭的政治女商人與華裔市議員沆瀣一氣,即使只顧商業利益而去討好中共的市長,做出了一些封殺為法輪功聲張正義的舉動。但向同在灣區為法輪功伸張正義的伯克萊議會的,世界上就不勝枚舉了,更以全美國的反應尤甚。

最不容忽視的恐怕就是今年7月24日罕見的,由美國國會眾議院以420位議員全部記名投票贊成,0票反對。並經參議院同意的強烈敦促中國江澤民政府停止一切迫害法輪功行為的188號決議案;該決議案的最後一條便是:“對於那些被發現在美國國土上進行非法活動(即指文中所述的中國政府及其外交官對修煉法輪功的美國公民和居民及支援法輪功的美國官員進行騷擾者----筆者)的中國官員應訴諸於法律或將其驅逐出境。”(見今年8月3日<<大紀元時報>>刊出的決議案全文中譯本)這種出自被譽為世界民主國家楷模的美國最高民意立法機構的毫不客氣的嚴厲措詞,難道是開玩笑的嗎?難道不值得被人當面稱為中國“最後一個獨裁者”的江澤民深思?

誠然,江澤民完全有做一個“死不悔改的獨裁者”的“自由”;但獨裁者犯下的罪行,卻不會“自由”消失的。因而江澤民就必須想想:毛澤東有他的“紅都女王”作替死鬼,鄧小平也已“入土為安”了,江澤民卻未必有此“幸運”;即使“退了下來”,卻仍可能“一息尚存”;只要中國的民主改革的閥門一啟動,平反各種冤、假血案,難免都要一股腦兒的加到“最後獨裁者”的頭上,那時候何堪設想!?

為此, 願以古句及諺語奉獻之:

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左傳.隱亢年>>)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然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一切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