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回廊敬天重德修煉文化世界回眸再現輝煌
道德升華緣歸大法病祛身輕佛光普照今日神話
史前文化生命探索浩瀚時空中外預言科學新見
迫害真相矢志不渝揭惡揚善曝光邪惡慈悲為懷
人生百態 社會亂象紅朝謊言華夏浩劫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天怒人怨因緣啟示
深思明鑒心明眼亮信仰漫談雜談隨筆
上善若水省思感悟寓言啟示詩文樂畫
國際聲援天地正氣良知永存緊急救援
主頁 > 見仁見智

聽聽法輪功怎麼說(八)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明思網】
1、問:既然中國政府說,法輪功違反了中國法律,你們為何還要堅持修煉和上訪呢?

答: 實際上,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的打壓包括他們制定的相關”法律”從一開始就是違反憲法的。

1999年7月23日民政部作出了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公安部發布了通告。隨後對法輪功的鎮壓,使用了全國所有的輿論工具,動員了全國所有單位,各級政權組織全部卷入。法輪功群眾被剝奪了到公園裏煉功的權利,甚至沒有了辯白、申訴的機會。這種類似文革的運動,全源自於那個“決定”。

眾所周知,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國的憲法和相關法律,人大是唯一的立法機構。中國××黨中央沒有立法權。“決定”沒有憲法所要求的最起碼的合法性。它不僅同時下令民政部和公安部這兩個低級行政機構作出規定,還強迫全國人民參與和實行,這是對莊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公然侮辱和踐踏。是嚴重的以黨代法!

從1999年7月到10月,三個月期間,不經任何合法程序,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了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學員的鎮壓。10月30日,全國人大,作出了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且不說這一立法“奉命”而作的背景,且不說這種鎮壓在先,立法在後,法律追溯以往行為的做法違背了立法的起碼忌諱,就說人大這個“決定”本身,任意定義,語言模糊,根本就不具備成為法律的質量。

“邪教”這個概念,缺乏語義學上的,以及法律上的嚴格定義。這個詞只是人們日常生活中,根據個人的價值標準來評論的用詞。人大在不對“邪教”作出法律定義的前提下就宣布取締邪教組織,宣布邪教組織為非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這一“決定”顯然是違憲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的規定針對的是違法犯罪的行為,而不是具備某種宗教或信仰特征的組織,或者參與這樣的組織之個人。判斷行為的罪與非罪,必須經過法庭的合法程序,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來作出司法判斷。這種司法判斷的對象是行為。人大的“決定”卻不顧已有的法律,用模糊的語言,有針對地把民眾的某些宗教或信仰定為有罪,予以取締。這種用立法來代替司法程序的做法,完全淪為迫害一部分民眾的工具,是一種越權濫法的違憲行為。

人大作出“決定”的當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人大是立法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是司法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是屬於行政系統的檢察機關。如果它們即使是形式上還要走憲法規定的程序,那麼它們怎樣在同一天裏分別地既作出了“決定”,又做出了“解釋”呢?

這一“解釋”實質是把刑法第三百條對犯罪行為的認定,擴大到對特定宗教或信仰的認定。從此以後,因為法輪功被認定是×教,那麼即使沒有任何犯罪行為,人們因為“信”法輪功,就可以被認定有罪,就可以不經司法程序限止行動自由,被抓被關被打。甚至編造了所謂“妨礙法律實施”這樣的罪名:我定了法輪功是×教這一“法律”,你還認為法輪功不是×教,你就是犯了“妨礙法律實施”的罪行。說你有罪,你就不能沒有罪,世界上有這樣不講理的法律嗎?這樣的“解釋”也是法律,還要法庭幹什麼?在這樣的惡法下,民眾還能在法庭上尋找保護嗎?公安部既無立法權,也無司法權,它是一個執行機關,居然堂而皇之作出如此規定,違反憲法到了荒唐之極的地步。

可是這樣的通告還是在執行。它公然規定:“禁止以靜坐、上訪等方式舉行維護、宣揚法輪大法(法輪功)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此條違憲惡法將無法無天的許可證發給了全國各地的公安人員。就是在這樣的惡法下,強迫表態、限止旅行、非法抄家、沒收財產、剝奪自由等非法惡行都出來了。

更有甚者,近日來,江羅集團誣蔑法輪功為恐怖組織。甚至對堅持真理的法輪功修煉者實行“打死算自殺”的邪惡政策。為了達到個人險惡的目的,不惜犧牲國家法律,為所欲為。江羅集團的罪行不但觸犯了國家法律,更直接觸犯了天法。現在,國內的天災人人禍就是對這些惡人的警告。

俗話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義必自斃”。那些惡人面臨的將是最可恥的下場。

2、問:法輪功在中國是否“影響了穩定”?

答:自從1992年傳出以來,幾年內法輪大法使上億人身心凈化,道德回升。就像一股強勁的清流沖散汙泥濁水,不但使數以千萬計的中國百姓獲得了健康的身體,消除了疾病,為國家節省了大量醫藥費。更重要的是,法輪大法修煉者以“真、善、忍”的宇宙法理,指導修煉,處處為他人著想。幾年來,無數神奇,美好的故事在修煉者中發生。多少人道德回升;多少家庭變得和睦溫馨;吸毒犯罪的放棄了惡習,重新做人;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的變得奉公守法,盡職盡責……大法修煉者真正地為社會帶來了安定與祥和,極大的穩定了社會。早在1996年,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就曾試圖利用手中的權利打擊法輪功,但是,他們處心積慮地利用各種手段,也沒有發現法輪功學員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一些參與調查的人甚至被“真、善、忍”法理震撼,走上了修煉的道路。

然而,當權者無視法輪大法令無數中國百姓身心受益的事實,於99年7月悍然下令鎮壓。在人類的歷史上寫下了最恥辱與血腥的一頁。這場迫害,造成了千百萬堅持真理,真修向善的人,被抓、被打、被勞教、被判刑,被酷刑折磨、被迫流離失所,有家難回……更有甚者,編造謊言(如所謂的“1400例”)、制造騙局(如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欺騙不明真相的民眾,挑起人們對宇宙真理的仇恨,在無知中參與了對修煉者的迫害,將無辜的群眾推向深淵。不僅如此,這場邪惡的鎮壓已經引起天怒人怨,最近兩年多時間,全國範圍內不斷發生的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未見的自然災害就是上天對作惡者的警告。請問,是誰在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美好和諧的生存環境和維系人類社會的最基本的道德呢?

面對強權與暴力,大法修煉者並沒有動搖對真理堅如磐石的信心和正念;以前所未有的大善大忍面對一切壓力與魔難。在無數次上訪與請願中,大法弟子始終如一的本著純善之心,向政府以及被輿論宣傳深深蒙蔽的世人講述著自己在大法中受益的事實,並揭露了當權者為維護其獨裁統治扼殺正義與良知的邪惡本質。面對來自各方面的精神壓力與肉體上的折磨,他們無怨無恨,真正做到了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他們的言行甚至感動了監獄中的犯人和警察,許多犯人都說,“如果我早煉法輪功,就不會幹違法犯罪的事了。”

作為中國人,我們非常希望自己的國家長治久安,興旺發達。但是,我們深知穩定來自於民心,來自於社會中每個個體的人心向善與道德回升,決不是當權者憑一己私利,或暴力與強權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