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稿:“三反”帽子該誰戴?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溫輝古往今來,專權者往往根據個人意志,小圈子利益,作為判斷是非正邪的標準和依據。十三世紀羅馬教皇建立的異端裁判所,就把教皇和裁判所不喜歡的教徒判處徒刑或死刑,連繼承和發展哥白尼科學“日心說”的布魯諾也被判為異端分子,活活燒死在羅馬的鮮花廣場。在現代的中國,一些中共領袖實際上也擁有和宗教裁判所一樣的政治裁判所。最新的裁判是對法輪功的。1999年7月,江澤民為一己之私,悍然將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功宣判為邪教,接著在全國對法輪功學員大肆逮捕、監禁及迫害;並控制所有媒體,對法輪功進行文革式的大批判。
究竟江XX裁判所的判決是否合理?
翻看中共的歷史檔案,有助於尋找問題的答案。中共僅僅在1957年的“反右鬥爭”中就制造了五十萬宗冤案,更何況如今還讓人心有余悸的十年文革;1989年又把一個反腐敗的學生運動定性為“暴亂”,用坦克炮口宣判許多“動亂分子”的死刑;如今以江XX為代表的邪惡政權又更上層樓,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迫害許許多多異見人士和法輪功修煉者。
出乎江澤民意料的是前赴後繼的中國法輪功學員用自己的生命與鮮血譜寫了一首首輝煌的篇章,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的正義之聲也讓更多的世界人民了解了法輪功。江澤民那黔驢技窮的造謠迫害已經充分暴露出了它那利令智昏的荒唐舉動和它獨裁的野心,它怎能容忍如此堂堂正正,教人回歸向善的法輪功在它眼皮底下存在。
由於理虧,江澤民它們最近又給法輪功扣上三頂新帽子,一曰反人類,二曰反社會,三曰反科學的荒謬說法。它們把它們自己一手炮制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作為“三反”的根據。不僅要問:如果說法輪功要求停止迫害其信眾的活動不利社會穩定,迫害法輪功信眾是否侵犯人權?此舉是否對社會造成不安?對於這種迫害提出異議、抗議,是合情合理合法和有利於社會安定的事,怎能把反人類反社會的罪名強加於法輪功呢?無數的例子已經說明法輪功在健身養性方面的功能是不用懷疑、不能否定的。法輪功揭示了許多人所不知道的深奧的道理,國內外許多修煉法輪功的年輕學者及科學家的親身也充分證實了這一點,怎能把“反科學”的帽子隨便扣在法輪功頭上呢?難道在你江澤民不知道的知識範圍之外的就是反科學的嗎?
判斷是非曲直的依據,應該是對象的的言行和實踐。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的帽子不是沒人合戴,完全合適的是中共政權,是江澤民自己。這裏簡述三點:
一、中共一貫搞一黨專政,搞政治運動,武裝鎮壓學運民運,迫害異見人士和法輪功,使數以儀計的中國人受害殘死;對外國的專制主義政權,如柬共波而布特、伊拉克薩達姆、南斯拉夫米洛索維奇等等全力支援,造成這些獨裁者的大野心和這些國家的大災禍。這是不是“反人類”。
二、一黨專職下、政治運動一浪接一浪,貪汙腐敗一日甚一日,當今的國家主席成了腐敗之首,道德淪喪遍及大陸,貧富差距愈來愈大,社會矛盾不斷激化,失業問題農民問題日益嚴重,這是不是“反社會”的行為和惡果?
三、中共政權的哲學基礎是唯心主義及形而上學,由此產生“人多好辦事”、大躍進、“衛星”上天、三、五年超英趕美、跑步進入公產主義;如今的江澤民又癡心妄想限時“解放臺灣”,並想稱霸於天下,胡作非為,這是不是“反科學”的表現?
這是一個大笑話:批判“三反分子”的批判者,原來是真該批判的三反分子。
發稿:2001年9月25日
更新:200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