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縣公安局副局長遭惡報被起訴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江西省吉水縣公安局副局長匡曉東欺壓善良老百姓,跟隨邪惡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住宅進行大搜查、翻箱倒櫃,強行抓走多名學員參加所謂的學習班,一些學員被迫離開自己的家。 近日,吉水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對匡曉東提起公訴。據法制日報報道說,匡曉東收受他人賄賂違法辦理取保候審,致使被取保人再犯命案。1999年12月7日,匡曉東收受犯罪嫌疑人羅海波家屬托關系人曾某轉送給他的禮品。第二天上午,曾某先與匡取得聯系後,帶羅海波直接到匡的辦公室投案自首,匡便電話通知羅案承辦人楓江派出所所長謝某前來辦理取保。取保候審後,有了公安局副局長這個保護傘,羅海波更是有恃無恐,於2000年2月在該縣盤谷鄉持刀傷害無辜,致人輕傷甲級,又於2000年4月在東莞市持刀將他人故意傷害致死。
匡曉東一案正在審查之中。
發稿:200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