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河源市和平縣長鐘洪茂遭惡報被逮捕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9月1日訊】 今年六月當選的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縣長鐘洪茂,因涉嫌賄選、破壞選舉,8月初被河源市人民檢察院依法逮捕。據了解,鐘洪茂1998年從紫金縣調任和平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後任和平縣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為了所謂的“政績”,身為縣委副書記的鐘洪茂指示有關部門經常采取突然行動,將許多法輪大法學員強行關進“學習班”,采取不同的伎倆把學員們騙進“學習班”。如警察找到他們,謊稱領導要找他們談話,結果卻被帶進了學習班。由於事發突然,一些在家的學員來不及做完家務,一些上班的學員來不及交待手頭的工作。 學習班期間的生活費用由學員自己負擔,15天的費用多達2000多圓。如果一個月後仍不轉化或表示決裂,即處以勞教,如果是骨幹,將被處以8-10年監禁,根本不需要什麼法律依據。
今年6月,和平縣召開人代會,鐘洪茂當選為新縣長。選舉結果公布後,省市有關部門收到了大量群眾來信,反映此次選舉中存在嚴重的賄選問題。7月28日,河源市人民檢察院受理了河源市紀委移交的關於鐘洪茂賄選一案,並立案偵察,根據鐘洪茂的違法事實,決定對其實施逮捕。
目前,鐘洪茂已被依法逮捕,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審查中。
發稿:200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