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安局局長陳千就被起訴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9月18日訊】 廣西南寧地區公安局原局長陳千就善惡不分,緊跟邪惡江澤民酷刑鎮壓法輪功學員,據警察日報9月11日報道,陳千就因涉嫌受賄罪,9月10日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南寧分院提起公訴。2001年1月份,南寧地區公安對該市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搜捕,從家中把學員抓走,並收繳大法書籍及有關資料,被抓的學員需要寫不修煉、不上訪的保證書才可被釋放,不寫保證的就不釋放。許多學員至今尚未回家,生死不明。
廣西南寧市茅橋女子教養所關押了三十名左右的女法輪功弟子。今年五月中旬她們為了向人民說明真相,要求學法煉功的權利,出來集體煉功,其後她們很多人被當地公安關禁閉,被加刑。
經查明,49歲的陳千就於1998年11月從柳州地區公安局調到南寧地區公安局任局長、黨組書記。在任職期間,他先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共6.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中,從1998年12月至2000年上半年,到南寧地區某縣公安局掛職的淩某為了調回地區公安局,先後5次送給陳千就人民幣共4.5萬元,後經陳千就幫忙,淩某調回地區公安局任副科長。2000年7月至12月間,南寧地區公安局的二級機構有兩個人在工作變動和行政職務保留問題上有求於陳千就,每人向陳行賄人民幣1萬元。
發稿:200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