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旭:音樂之本是德樂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9月17日訊】前幾天,我在<<大紀元時報>>上看到一篇文章,說是在<<禮記.樂記>>中早已明載:“德樂之謂樂 ”。該文作者認為,“音樂的本意是樂,是人們和樂之心的表達。”對此說法,我完全贊同。德樂之為樂,應該從德說起。常言道:“積德行善”、“積德有福報”。類似的勸善,歷經幾千年流傳至今。“德高望重”也是如此,一個人之所以望重,在於德高。當人在表達美好情懷或高尚道德境界時所發出的音樂是美好高尚的。美好的音樂由德而生,有美德才有美樂,有美德才配享受美樂。相反,無德則無樂。
“德音之謂樂”的意思應理解為由德產生的音律才叫樂。音有樂音和噪音,由樂音(有穩定震動頻率構成音階的音)組成的音系列,成為一定的旋律,才是音樂的樂。而那種雖有一定節奏卻無美的旋律,在“數快板”當中,加雜有低級庸俗的詞語,是不可以稱之為音樂的;那種亢奮若狂的表演,雖有節奏和音律,卻也失去了音樂之美好;更有利用音樂來作為宣傳鼓動工具,來為其政治目的服務的,則是對音樂的褻瀆......
美好的音樂,唱由心發,奏由心驅,聽由心取。圓融和諧的音樂能夠陶冶人的心靈,使煩亂浮燥的心得到清濾、凈化,沈悶不悅的心情變得平靜祥和,使思想的境界得到提升,能給社會帶來和平。
更新:200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