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四川和盛鎮派出所指導員馮勇、金馬鎮武裝部長雷勇、政府職員幹某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元兇: 四川和盛鎮派出所指導員馮勇、金馬鎮武裝部長雷勇、政府職員幹某公然踐踏法律 任意拘捕、毒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罪行敘述:
四川和盛鎮派出所指導員馮勇一行二人開著微型面包車來到正在家做家務的法輪功學員家中,以辦學習班為名將其騙走,當天送到成都寧夏街監獄關押。
2000年6月28日金馬鎮大法弟子一行20余人自發到北京上訪,在成都火車站購票時被警察發覺後抓回,金馬鎮武裝部長雷勇、政府職員幹XX等把大法弟子關押在金馬中學的一間教室裏餵蚊子,並把門窗全部打開,特意把學員的袖子和褲子挽起來,大法弟子就這樣被蚊子咬了一夜。
搞人人過關,一個個的抓出去毒打。它們拳打腳踢、用開水燙、煙頭燒、鞭子抽、活麻摻。每個學員都被打得血肉模糊,遍體鱗傷;秘密地用手銬把學員銬在鎮政府四樓樓頂的天線桿上;它們天天打,天天罵;還耍流氓手段,在學員身上亂摸,看她們大小便;用如火的夏日曝曬學員,用傾盆大雨來淋學員;還強迫勞動、下操,跑不動就用腳踢。
罰款、抄家、搜刮民財。如學員一被罰1800元,學員二被罰2000元,學員三被罰1600元,學員四被罰3000元,另抄走了彩電、冰箱、電話機、影碟機等,學員五被罰1800元,學員六被罰450元,學員七被罰100元,另抄家時趕走兩頭豬,學員八被罰3000元,還有另外13名學員都被罰了款,並交清了才放人。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5月
發稿:200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