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人民日報責任編輯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元兇: 人民日報責任編輯誹謗罪---把唐山30多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抗議改編成“集體自殺”並四處傳播罪行敘述:
人民日報在12月29日的文章中稱河北省唐山市30多名法輪功學員為了圓滿而集體自殺,完全是惡毒的謊言。根據這些學員的家屬講,12月下旬,唐山市公安局以辦學習班的名義將30多名學員集中起來,並讓家屬第一個月交1500元,以後每個月交1000元,什麼時候轉化什麼時候放人。名為辦班轉化,實際上是聚斂錢財。為了抗議這種不公的對待,這30多名學員集體絕食。人民日報竟然白日說謊,把這些學員說成是集體自殺。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2月
發稿:200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