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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揭露河南“討債公司”的生生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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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3月30日訊】河南省南樂縣一夥人以“討債公司”的名義,在短短幾年間,橫掃全國7省2市,瘋狂綁架人質17起,非法拘禁他人9起,敲詐勒索他人錢物達36萬元。

  今年3月16日,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公開庭審後作出判決:主犯桑俊生、
楊保良、付春來、張進嶺犯綁架罪、非法拘禁罪,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14年、11年。

  令人奇怪的是,當地陸續又有類似的“討債公司”浮出,還有人替“討債公司”惋惜,甚至叫冤。

  “討債公司”國家已明令禁止,何以在南樂縣聲名顯赫,生意興隆?記者前往調查。        

  老張的歷險

  1999年3月21日上午,山西太原。67歲的退休幹部張錫銅在家中和老伴看電視。河南南樂縣人李慶軍拎著水果帶著兩個陌生人來訪。老張認識李,李是他女婿業務上的朋友,還在老張家吃過飯。

  寒喧後李慶軍對老張說,他拉面來到太原,在路上碰了一個騎自行車的人,被碰的人想敲詐他,所以他想找老張幫忙。老張信以為真,便和三人一起下了樓。路邊停著一輛紅色的桑塔納。

  “車牌是河南的”,老張事後回憶說。

  老張剛靠近那輛車,一下子就被李慶軍帶來的兩個陌生人抓住手腕,粗暴地塞進了車裏。紅色桑塔納開始狂奔。

  “綁票!”被捂住嘴巴的老張腦裏閃過一個念頭。一個陌生人威脅說:“想活就別反抗。”

  李慶軍說話了:“你女婿王玉生欠我面粉款,把你綁走就是要讓他還錢。”有人往張的嘴裏灌藥,他昏昏睡去。

  醒來時老張被告知已經被關押在河南。這夥人逼著他往女婿家裏打電話,只讓他說一句話───“快把錢給人家”。

  老張開始過“人質”的生活────平時把門從外面鎖住,吃飯有人送,大小便在屋裏。那個叫“三兒”的年輕人老拿殺豬刀在他面前晃,說不老實就捅人。

  3月27日晚上,這夥人通知老張可以走了,但仍用衣服蒙住頭,押上了摩托車,開到一條大堤上。張見到了他的女兒和女婿王玉生,他還看見那夥人在數錢。

  回到太原,老張就撐不住了,在醫院住了兩個月。

  經南樂警方事後調查,梁村鄉村民李慶軍與王玉生有債務糾紛,王欠李3萬多元面粉款。桑俊生得知此信息後,主動上門要求“幫忙”。

  這只是桑俊生的“討債公司”很平常的一次交易。

  桑俊生的“發家”史

  桑原來是地道的農民。

  1985年某月的一天,桑去北京賣面粉,賣了兩車,但打的是欠條。此後桑俊生多次要賬,未果。一氣之下,桑約同村人上北京把欠其面粉款的北京人趙某綁回南樂。1萬元債款很快拿到手。

  桑也因此付出代價:拘留,罰款1000元。但桑總結說:“效果還是很好的。”

  桑俊生以“討債”為業是10年後。1994年5月1日,在一個酒館裏,桑俊生把組建“討債公司”的想法向朋友付春來、楊保良、張進嶺和盤托出時,三人大喜,眉飛色舞。沒多久“討債公司”就隆重開張,鼎盛時達38人。

  1998年前後是桑俊生最得意的日子。“討債公司”的聲勢浩大:幾十人穿著統一的黃色馬夾,上面印有白色的“討債”二字,手持繪有白色“討債”二字的紅色三角旗,敲鑼打鼓,大聲吆喝著討債上門,氣勢洶洶。

  隨著“事業”發展,他們的討債工具也升級至鋼珠槍、單管獵槍、電警棍、麻醉藥等。

  因桑討債有術,竟也震動一方,當地人認為桑俊生之所以能“成功”,是因為他找到了在南樂縣最便捷的發財之道:南樂地處冀、魯、豫三省交界的“三角”地區,經濟上不富裕,但商業交易很頻繁,債務糾紛屢見不鮮,成為地方上的“一大難”。“討債公司”剛好解決這樣的“難題”,桑俊生是此行中的老大,自然威風非凡。

  “我很委屈”

  直到記者前往濮陽市看守所采訪桑俊生時,他仍固執地認為他所做的事(討債)是“合情合理不合法”。

  桑說自己很委屈:“老百姓歡迎我去討債。很多債主通過正當途徑討不到錢才找我,他們大多已經對法律和政府失去信心。”

  當記者問他“綁架和拘禁”是否也“合法合情合理”時,桑才承認“走到這一步,是自己不懂法”。但他冒出一句“如果當年工商局能把公司批下來就好了”。

  原來桑俊生一直有個固執的想法───讓他以綁架為主要手段的“討債公司”合法化。他有一天跑到南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為他的公司申請註冊,當然被拒絕。不甘心的桑甚至就“討債公司”能否註冊咨詢過有關司法部門。

  但濮陽一位政法幹部竟然說:“如果工商局當時批準了桑俊生的註冊,規範其經營,沒準是件好事。”

  債主們的想法

  在南樂縣,記者發現桑俊生居然享有挺高的“聲譽”,尤其在債主們的眼裏。

  當地一位找桑俊生幫過忙的債主說:“原因很簡單,因為有的債務糾紛通過正當途徑解決不了,向上反映,沒人管;到法院起訴,要麼是拖成陳年舊債,不受理;或者判決下來,卻執行不了。”

  他說,既然“公了”不行,只得尋求“私了”。找桑俊生這樣的“討債公司”比較簡單有效。

  “你以為我們願意這樣嗎?”另一個債主說,“為了盡快拿到債款,我們不得不‘出血’,有時傭金占債務的一半。”

  私人企業主楊周振當著檢察官的面對記者說:“(請‘討債公司’幫忙)明知違法也要去,錢不討回來,心裏有氣,堵得慌。”桑俊生曾為楊討回10萬元,提走2□5萬。

  “說句歪話,有人說桑俊生進去了,南樂縣有損失,很多債討不回來了”,楊的話裏竟帶惋惜之情。

  當然另一大幫人時刻憎恨並提防桑俊生這樣的公司,他們還欠著別人的錢,得時時刻刻擔心家人和自己的安全。

  張錫銅和韓瑞強的家人們至今想起被綁架的情景還打哆嗦。

  “討債公司”的生存土壤

  當地一位知情人說,“討債”在南樂縣已經成了一種職業,不少人趨之若??,“討債公司”的市場大了去了”。

  “沒有那些‘討債公司’也不好,”現任南樂縣第二造紙廠老總的王進府說,“他們現在已經成了一種需要。我們廠的情況就是這樣。”

  這個廠子在面臨倒閉的關頭剛進行改制,別的企業欠了這個廠子700多萬元,通過種種正面的途徑就是要不回來。

  “可惜啊,如果讓桑俊生幫我們要回哪怕500萬的話,廠子早活過來了,能救多少下崗工人的命?”

  南樂縣肉聯廠副廠長楊德朋無奈地說,他那100多號人的廠子就是被各種要不回的欠債拖垮的。

  楊掰著手指告訴記者:“哈爾濱欠30多萬,信陽7萬多,大連9萬,南昌10多萬……現在都沒希望了。找公安,說不在管轄地,管不了;找法院,立案費、律師費、交通費、執行費一大堆,不知要花多少錢多少時間,只好找‘討債公司’。咱要的是錢,沒想過要違法。”

  有了那麼大的“市場”,更多的“討債公司”在或明或暗地活動著。單在南樂縣檢察院,就有另兩起以“討債公司”為名的綁架案處在公訴階段。

  其中一起已決定不起訴。這是南樂近鄰清豐縣的一個自稱“要賬小組”的團夥,共4人。

  另一起是李運良、吳占州、程中林討債團夥綁架案。該團夥已經被認定犯罪十余起。

  檢察院未透露案子的細節。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些討債團夥“討債”方式、動機與桑俊生的“討債公司”如出一轍。

  當地人也說不清在南樂縣到底有多少桑俊生這樣的“討債公司”,但他們相信只要有那麼一大批債主四處找人“幹活”,這樣的“討債公司”就沒法絕跡,“死了一個,冒出更多”。

  記者手記:信用制度的建立

  欠債還錢,這是天理。桑俊生的話沒錯。但欠了債要不回來怎麼辦,?

  “缺乏有效的解決途徑”,濮陽法院一位法官照實說,“執行難不單純是法院單方面的事,不排除有主觀上的不努力,大多還是地方保護主義作祟,再有就是債務人藏匿財產,根本無法執行。”

  當然還有找上級部門、托情等種種“正當”的渠道。問題是所有大路都堵住了怎麼辦?“討債公司”應運而生,它用的是最原始的辦法───暴力。

  但雇人討債,施以綁架、拘禁之術,畢竟法理難容。於是一些南樂人就陷入兩難:合法的債權用正常的手段難以得到保護,你用“有效”的方法達到目的了,又觸犯法律了

  專家認為,其實“討債公司”是“機制失效”誕下的怪胎────由於正常機構的功能不能完全起作用,欠債不還通過法律解決不了。嚴重的話,會導致黑社會組織介入,成為滋生“黑色經濟”的溫床。

  簡而言之,大路不通就只好走小路。

  但老走小路總不是辦法,在客觀上,“討債公司”不會產生任何社會效益,其行為只會構成對社會基本秩序的破壞,終將要消亡的。

  令人擔憂的是,目前社會上頻繁發生、多如牛毛的債務糾紛不僅成為經濟發展的障礙,還為地方治安和社會穩定埋下隱患。要從根本上解決,除了進一步拓寬解決債務糾紛的正常渠道外,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制度已經刻不容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