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經理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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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3月29日訊】據《海峽都市報》報道: 投無路之際,竟想到搶劫農行臺江支行金庫的主意。於是他找來兩名社會閑散青年方某和鄭某,共謀搶劫。嚴可光為此還描繪了銀行金庫位置草圖,並將銀行警衛、監控分布、金庫位置等告知方某和鄭某。8月13日晚,嚴可光等人來到臺江支行附近,因三人均未攜帶槍支,搶劫暫時作罷。
8月14日,方某感到害怕,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嚴可光落入法網。臺江法院經審理認為,嚴可光為搶劫農行臺江支行的金庫積極創造條件,但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著手實行犯罪,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預備)。
發稿:200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