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廣州天河公安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元兇: 廣州天河公安濫用罪名非法拘留法輪功學員,並乘家中無人時入室搶劫罪行敘述:
法輪功學員呂亞珍,女,50歲左右,家住廣州淘金路,屬東山區華樂街管轄地段。今年2月20日左右,呂女士在天河區某處向群眾講法輪功被無辜陷害的真相時,被天河公安強行以“破壞法律實施罪”的名義送天河看守所刑事拘留。公安在呂女士身上搜出呂家住址及門鑰匙,即往呂家抄家,當時呂家並沒有人在,公安離去後,呂家人回來發現遍地狼藉,隨後接到公安刑拘呂女士的通知,如此“人民”警察,令人不寒而栗。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3月
發稿:200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