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廣東省廣州槎頭監獄,槎頭勞教所,槎頭小島女子勞教所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單位: 廣東省廣州槎頭監獄,槎頭勞教所,槎頭小島女子勞教所非法拘禁他人,嚴重侵害人身權利。罪行敘述:
1. 廣州槎頭監獄
根據來自廣州槎頭監獄的消息,監獄為配合江某的指示,對在監獄的法輪功學員 進行思想轉化,強制學員寫悔過書及揭批大法書,並以此蒙騙學員,說這樣可獲自由,個別學員受騙上當卻並未獲釋,反而被要求反過來作堅修學員的所謂思想工作。公安還對即將滿刑獲釋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單獨監禁,使人不見天日,並威脅弟子寫揭批大法資料,弟子不願意,就用胡椒噴霧噴射,以此折磨學員。
大法學員朱德榮,由於修煉法輪功,被迫辭職,兩個兒子讀書困難,公安人員以坐牢要挾其放棄修煉,由於種種壓力,朱被逼自殺並留遺書一份,詳列被迫害的真正原因,但被公安無理沒收。
2. 廣州槎頭勞教所
廣州槎頭勞教場關押著起碼一百多名法輪大法學員,這些學員都是因為合法的上訪,煉功,或交流煉功心得被非法關押的;但在勞教場裏,他們卻受到苛刻的對待,甚至比其他犯人還不如;用一些學員家屬的話講就是:法輪功學員比死刑犯還不如,死刑犯每周還有三天可以接見家屬探監;而法輪功學員只能是每月一次,但還要看公安給不給安排,每月一次的接見隨時都會因"表現不好"(學法、煉功、交流)被取消,很多學員還因煉功被加刑,現在裏面大部分學員都被加刑,有一名今年三月被判一年勞教的學員在短短的5個月裏就已被加刑5個月。裏面的工作人員很多私下跟學員家屬說:"法輪功太冤枉了!"
3. 廣東省廣州市槎頭小島女子勞教所
地址:廣州市石井槎頭小島
在那裏,每天要工作14、5個小時。一天的工作量是要做120個花,而正常的工作時間只能做80個,因此每天要加班到夜裏1、2點鐘,早上7、8點鐘開始工作,但是也很難完成任務。工作量采用記分制,完不成要影響其他犯人。在裏面禁止煉功。趙愉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因煉了15分鐘的功就被用手銬銬在固定物上,只能腳尖著地,吊了一個晚上,第二天照常要工作。有十來名法輪功學員從五月十一日開始集體絕食,她們拒穿囚衣,拒絕參加勞動,要求學法煉功。據說她們已被單獨看管起來,並被強制輸液,不許親人探望,不給送東西,也不給通信。
廣州槎頭監獄,槎頭勞教所,槎頭小島女子勞教所已經嚴重地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權,違反了各項法律,呼籲中國政府履行自己國家制定的《憲法》及各項法律立即停止對廣大法輪功學員的嚴重侵權行為。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0年11月
發稿:200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