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石家莊市西焦派出所呂銀海(指導員)、辦事處董書記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元兇: 石家莊市西焦派出所呂銀海(指導員)、辦事處董書記等采用種種手段(隨意抄家,非法關押,草菅人命,酷刑逼供...)迫害法輪功學員罪行敘述:
1999年以來,西焦派出所、辦事處由於受江澤民邪惡謊言的蒙蔽,充當江氏爪牙,對法輪大法及其修煉者犯下了累累罪行。
1、誣陷法輪大法創始人,誹謗法輪大法。
2、為了一已私利、盲目順從,充當江氏爪牙,鎮壓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1)扣以莫須有的罪名,或隨意抄家,或非法關押。或非法送看守所或勞教所,破壞家庭安寧。
(2)草菅人命,酷刑逼供。
(3)巧立名目,乘機斂財。
(4)與刑事犯人關在一起,擾亂人們心中的正念,危害社會,危害人類。
(5)恫嚇法輪功學員家屬,或制造家庭看守所,或給以株連,使家庭不和,妻離子散,流離失所。
(6)欺上瞞下,顛倒黑白,置善良的法輪功群眾於政府的對立面,損害了國家形像。
( 7 )執法犯法,視法律為兒戲。把正的當邪的,善的當惡的,使邪惡猖狂,破壞社會治安,破壞了社會穩定。
一、1999年"7.20":
因去北京上訪,西焦辦事處、派出所非法關押一批法輪功學員,關押時間長短不一,並利用親情(親屬、朋友與其斷絕關系)或名利(單位開除公職)或單位或派出所代寫等方式脅迫學員寫保證認識或在他們寫好的上面簽字,被關學員知道姓名的有:張勝利、張立芳、李秀霞、王淑存、王芹香、張玉梅、範秋文、陳書奇一家三口、崔淑芳、龍清華等。
二、2000年:
5月13日李麗婭、張勝利、王淑存、王芹香因去北京證實大法,打條幅“法輪大法好”,崔淑芳因想去(持有條幅),被西焦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個月(5月13日--6月15日)。關押期間受盡各種折磨。
1、精神折磨:
各人都被非法抄家,與其它刑事犯關在一起,限制人身自由一個月,開始傷勢重時,不許家人相見;妄圖逼使學員放棄對宇宙真理的追求,教人棄善從惡;家人受株連。脅迫家人,使他們擔驚受怕;以“擾亂社會治安”罪誣陷學員,妄圖激起周圍群眾的不滿,使其孤立,
2、肉體折磨:
5月14日問條幅來源,未果。同時市公安分局有令5月15日8:00以前必須出結果。5月14日傍晚西焦派出所緊急會議。全體幹警、實習警員等分成四組(每3 ~4人一組),每組針對一個大法學員,有的惡警還幾個組之間來回亂竄。他們采用膠鞋底扇耳光;皮帶抽;圖釘板;銬上飛機銬來回折腰,並用大木棒、膠皮棍足力打,用大頭針刺手指、用鋼筆等攢手指、用釘子釘耳眼、煙頭燙手等刑法,進行了連續6個小時(14日下午6:00~~晚上12:00)左右)不間斷的酷刑折磨。 李麗婭。張勝利、王淑存、王芹香個個都被打的眼青臉腫,身體背面均為黑紫色或紫色。其中王芹香被打死過去三次,打她的惡警:武建國副所長相進鋒、李帥。武建國還口口聲聲喊:今天打死你就說是練功練的。至今王芹香(臀部)、王淑存(腿部)傷勢還未痊愈。李麗婭被懷疑為組織者,次日拖著渾身是傷的身體,又被相進鋒電擊,口裏還嚷著:今天就讓你“圓滿”,妄圖置她於死地。崔淑芳被李帥用電棍電擊並扇耳光。其邪惡程度令人發指。
3、經濟制裁:
盡管各人均遭受了酷刑折磨,但如果單位、家屬不交罰款、保證金、不寫保證認識,邪惡之徒就不放人(罰款交辦事處、保證金等交派出所)。
西焦派出所真可謂執行江賊之流的“經濟上搞垮、政治上搞臭、身體上打爛”的典
範。
該次事件主要責任人:
市分局:蘇局長、李XX、郭XX。
西焦派出所:呂銀海(指導員)。
西焦辦事處: 董書記。
作惡者:
*武建國(副所長)、*翟立平(副所長)
郭志平(片警)、*相進鋒(現已回新樂縣)、*李帥、張會鵬(幹警)等。
註:加*號者為最惡者,打人兇者。
七月:2000年7月20日前後,西焦派出所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有:
於風去(去北京證實大法,關押期間絕食9天)
王麗枝(散發真相材料)
張明嘯 (散發真相材料)
張勝利 (邪惡之徒怕其在敏感日有活動,提前控制,被非法關押了三天)。
十月:
10月4日晚10:00左右,西焦派出所指導員呂銀海一行人,分別將張勝利、王麗枝、範秋文、崔淑芳非法從家中帶到辦事處,說有點事談幾句話就讓回家。結果被非法扣壓4天。最後的理由是上級讓辦學習班。實則無人身自由。也無床鋪、飯食等。
10月5日,張明嘯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10天。。
10月23日,崔淑芳因為真相資料信件,被分局李XX帶領派出所指導員呂銀海、實習警員相進鋒從單位截走(5:30),並抄了單位宿舍和家,(抄走 二本大法書、煉功帶、幾篇經文和幾份有關資料),據說相進鋒甚至連兩盤舊磁帶也不放過。當晚9:30左右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當時其愛人出差在外,只有13歲的孩子在家,無人照料。次日,市分局郭XX帶相進鋒抄了單位辦公室。詢問真相資料來源,未果,即被市分局李XX、郭XX寇以莫須有的罪名,經市局批準由西焦派出所將崔淑芳非法送入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11月:11月24日崔淑芳被西焦派出所接回,繼續被非法關押又20天,說不寫保證書就送勞教等。12月7日開始絕食絕水,7天後被家人接回家。回家之前,據說又被仔細地抄了家,並責令其愛人看好自已的人,這就是當前的工作。在家也無人身自由,且無寧日,12月26日終尋機離家出走,至今流離在外。
12月:12月6日前後,西焦派出所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有:
王麗枝、範秋文、柴XX(女,去北京打條幅證實大法,喊“法輪大法好”)。
於風雲、張明嘯、張XX、(女)無故12月6日晚10:00~~13:00從家中被抓走,當時於風雲家中只有13 歲的小女兒在家。
為窒息邪惡,12月7日於風雲、王麗枝開始絕食絕水,12月11日範秋文也開始絕食絕水。王麗枝絕食9天後,被家人保出,在家無寧日,身體稍恢復後,不得已離家,兩個女兒也無安定住所。
範秋文:單位被罰款6000元,據說被送勞教。
柴XX、張XX:情況不詳待查。
與此同時,王芹香家屬被迫代其寫了保證後,更被嚴管監禁在家;王淑存離家出走,流離失所。
其它:陶洪升、胡斌也是由西焦派出所非法送入勞教所,致使陶洪升被迫害致死;胡斌被折磨得身體極度虛弱到了極其危險的境地。
另:還有一些學員受迫害的情況不明未列入。
總之,經西焦派出所非法抓、押的法輪大法學員,有的家破人亡(陶洪升被西焦派出所送入勞教所後被迫害致死,其妻子於風雲有家難歸,二個孩子無人照料),有的被送入勞教所(胡斌、範秋文);有的有家難歸,流離失所(李麗婭、王淑存、崔淑芳);有的居無定所(張勝利);有的家無寧日(張明嘯等,其愛人胡斌在看守所極度虛弱,本人隨時都會被抓、被關);有的被送入“家庭看守所”(王麗枝、王芹香其家人被責令看好自已的人);有的單位被株連(範秋文單位被罰款6000元;崔淑芳單位被取消評先進資格,據說其愛人也被株連,二次晉級均果等等)。
最新消息:1月21日,張勝利又被西焦派出所從單位抓走並非法關押,其愛人李麗婭去她妹妹家,被早已埋伏在那裏的便衣抓走。現情況不明。
善良的人們,請你擦亮眼睛,用你自已的道德、良心衡量一下,到底誰破壞了家庭的安寧?!破壞了社會的穩定?!相信明眼人會分辨清楚的!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2月
發稿:2001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