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 石家莊裕東派出所所長張忠志 指導員杜亞明 副所長郭義龍 幹警孫祥安 李潤來 任警官等 裕東街道辦事處李主任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責任單位:裕東派出所 電話:0311—5661524,裕東街道辦事處被告元兇:所長張忠志 BP機:96777-1219;指導員杜亞明 BP機:96777—1338
副所長 郭義龍 BP機:96777—1216;幹警 孫祥安 BP機:96777—11387;幹警李潤來 BP機:96777—11386,任警官等;辦事處李主任。
罪行簡述:酷刑折磨、非法關押
事實敘述:
2000年2月5日淩晨三時,辦事處李主任等人把正在家中睡覺的老人鄭萍(女,60歲,家住談固小區50-3-501,退休高級工程師)抓到派出所,拘留18天。拘留期間,2月16日晚7點,派出所副所長郭義龍、李潤來、孫祥安等人將她帶回提審,先是第二次抄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資料,然後讓老人脫掉棉衣,只穿一件單衣,光腳銬在院內,並往腳上倒涼水,數九寒天讓老人站了一個小時左右,又帶回屋內,由李潤來等三、四名警察邊打邊問,打老人耳光、頭,數不清打了多少下,整夜罰站,直到早8點多又提審,這一天一夜的折磨,使老人兩腿象棍子一樣僵直。2000年5月份老人進京上訪,後於2000年7月I日勞教三年,現關押在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四大隊三中隊二班。
2月14日晚,郭義龍所長和姓任的警察審問學員吳學久。從晚9點左右開始任警官用棍子打吳的腿;約打了一百多棍,吳的兩條腿腫得木頭一樣,青一塊紫一塊。郭所長打吳嘴巴子,約打了一百多個,一直到早4點半左右,又把吳上衣脫光,讓站在院子水裏凍著,直到早5點多又叫其到郭義龍的辦公室跪著,這時又上來一幫警察,誰想打就打,誰想踢就踢,一直持續到6點左右,又叫吳到會議室凍著,7點左右才讓吳穿衣服。白天就換於警孫祥安接著審,不審時就將其銬在院內。這樣三天三夜不讓休息,也不準吃飯。警察還強迫學員光著腳,吊銬在院裏和過道裏。金馬小區學員蓋某,男,40多歲,被從家中抓走,警察用木棍猛擊頭部,邊打邊說要把他打成腦震蕩。
其他受迫害學員的情況:
孫秉芳,女,57歲,家住談固小區50-4-203,2000年4月進京打橫幅,被派出所送往欒城縣看守所刑事拘留30天;7月I日無任何理由被從家中帶走;勞教1年,關押在石市女子勞教所四大隊一中隊三班。
蘆冉,女,21歲,99年石家莊市師範專科學校畢業生,大專文化,家住談固小區內配第二生活區4-3-501。2000年5月份進京打橫幅後,在欒城縣看守所刑事拘留30天,期滿裕東派出所進行無限期監視居住,於7月1日被勞教三年,現關押在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四大隊二中隊二班。
控告人:大法弟子2000年10月
發稿:200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