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罰掉的是寶貴的道德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2月17日訊】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幾乎是無招不使,為從經濟上搞垮法輪功,罰款便成了迫害法輪功學員和吸引打手為其效力的一舉兩得的招術。罰款的名目隨口即出,數目少則幾千,多則達數萬元之巨。然而,江澤民這種為一己私利所采取的做法,卻使社會的道德加速下滑,“人民警察害人民”的結局將使更多的普通百姓成為無辜的受害者。自99年7.20以來,河南省鹿邑縣對法輪功弟子們實行關、卡、打、罰、株連九族的政策。他們變著花樣迫害法輪功學員,並處以高額罰款,少則幾千,多則達數萬元之巨。自法輪功遭到江羅邪惡集團的迫害以來,對法輪功學員直接和間接的罰款敲詐達幾十萬元之多。他們非法闖入家中抄家,明是搜查,實則搶劫,他們見錢搶錢,見物搶物。
在2000年8月份,原政保科長範珍因貪汙受賄被停職反省。劉政看迫害法輪功有錢可撈,不惜花重金買下政保科科長一職。準備借迫害法輪功之際大撈一把,賺回他買官時花去的錢財。法輪功學員張振平第二次被劉政強行關押在鹿邑看守所時,劉政先是對她用刑,而後又恐嚇她說:“這次進來我讓你脫一層皮,想回家得花掉你家的一層樓,我要你家下面的那層樓,上面的那層不值錢。”
在江澤民的獨裁統治下,這樣的道德敗壞之徒竟得以重用,而以修心為本的法輪功群眾卻遭到拘捕和重罰。這樣顛倒黑白的統治如何長久?
發稿:2001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