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王永東遭惡警毒打後被從四樓推下致死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1月5日訊】據明慧網11月5日消息,2001年9月20日上午10點,山東省沂水縣沂城區陽西街新遷居民樓內,突然從四樓一後窗口掉下一人來,許多人驚問:“這是怎麼回事?”紛紛跑去趕緊將其扶起,發現是本街的大法弟子王永東,急忙找車送往醫院,剛打上針,王心臟就停止了跳動。王永東摔下樓後,有兩名著制服的警察和兩名便衣從他的住所(四樓)走下來,並恬不知恥的說王永東是跳樓自殺。1、 王永東所住樓後二十幾米處就是肉食、蔬菜市場,在被惡警推下樓之前,市場上有人看見王永東兩手抓住窗戶,上半身往後仰(向房間方向用力),他的後面有幾個人頭晃動(在緊靠窗口的王永東的房子裏)。有關部門人員在現場勘察時,驗證窗扇上留有王永東的手紋表明當時他的掌心是向上的,這分明是向後用力的表現。與前面提到的有人看見其上半身往後仰(用力向房屋裏撐,以免掉下樓的姿勢)的情況相符。如果王是自願跳樓自殺,那應該是掌心向下扶窗框的底部才能順勢跳出,而事實正好相反。
2、 在王永東人身剛脫離樓窗時,附近有人聽見“噯喲”一聲,隨後才聽到人身墜地的聲音。這聲音是王永東努力掙紮不成而被推下樓後發出的淒慘聲音。
3、 王永東屍體被解剖後,胸部淤血嚴重,三根脅骨折斷,皮內十幾處發青,全身傷痕累累,經鑒定屬於硬件致傷、一小腿肚上半部凹陷鵝蛋大的坑,都是硬件刑具造成的。可以斷定:王永東拒不交出大法資料,遭到惡警的殘酷折磨毒打,受傷過重。惡警怕在家中致死人命,不好收場,起歹念,將王永東強行推出樓下,發生了一、二中所述的情況。
4、 事發不久,政府一方會同法律部門急於搞新聞發布會,誣陷王永東跳樓自殺,同時在電視臺播放;一方面又作賠款,其目的是以經濟賠償,來堵住王的親人及鄰裏鄉親的嘴。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終有報這是永不變的天理。殺人惡徒雖被江羅流氓犯罪集團一時包庇、逍遙法外,但它們決不會躲過天法對它們的正義懲罰,在漫長的極度痛苦中償還它們的罪惡。
發稿:2001年11月5日